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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2006,(11):I0001-I0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6年5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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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地面储存库安全现状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要依据国家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地面储存库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某市辖区内的47家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地面储存库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发现当地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地面储存库主要存在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建筑结构不合格,防雷设施不合格,雷管库的保险柜未作防静电接地,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安全摆放,安全管理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简要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为某市民用爆炸物品地面储存库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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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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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管理是依照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2005年2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重新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中央编办确定的新的职责分工,针对近几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分7章46条,分为总则、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燃放安全、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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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两个字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通知中并不常见。然而在短短几天时间里,有关部门针对同一问题发出的通知,均用了“紧急”两字。7月13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此时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仅仅过了3天。而主管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防科工委,也已在7月8日,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炸药等危险物品管理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危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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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之前,国务院于1984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下称《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已经确立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建立民用爆破器材的工厂,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提请所在地省、市、自治区主管爆破器材生产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由兵器工业部根据国家计划审查批准,持批准文件和设计图纸,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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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爆物品规格品种多,性能差异大,在生产,储存环节因过期、受潮会造成废品,而废品在处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若处理不当,对人员的生命和财产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本文就如何科学、安全地销毁民爆器材废品作简要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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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确保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山东省招远市自2月中旬开始,从落实"5个规范"入手,全面推行民用爆炸物品精细化管理,在全市实现了以专职爆破服务队为主体的民爆物品购、运、用、存"一条龙"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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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作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过程从原料到产品都是易燃易爆物质,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甚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本文对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进行了分析,研究了这类事故的产生原因,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对策,这些研究结果对减少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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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发布后。农用硝酸铵被列为民用爆炸物品。《通知》要求对农用硝酸铵进行改性.使之失去爆炸性并且不可还原后,方可作为化肥销售、使用。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加紧制定农用硝酸铵的防爆标准。2005年9月29日,国家民爆器材标准化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由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监督管理局提出。南京理工大学等6家单位起草完成的农用硝酸铵抗爆性能行业标准的审查会,在会上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国防科工委等16个单位的20多位专家一致通过了该标准的审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