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7年5月1日,龚某驾驶的本田轿车与李某驾驶的宝马轿车相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协商,由龚某赔偿李某车辆修复费900元,三日内支付。5月4日,李某要求龚某履行协议,龚某只同意支付500元,双方不欢而散。5月8日,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龚某履行协议。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2008年2月20日下午,某钻井队司机李某到达井队卸货时,发现运来的器材中少了井队正急需用的一大盘给柴油机加油的橡胶管,而井队打井是离不开柴油机的。于是,李某告诉班长,说肯定是掉在途中了,于是不顾疲劳和寒冷,发动车子回去寻找。李某驾驶的车子保暖性很差,加上李某从上午开始已经在雪地上行驶了5个小时,李某找橡胶管又花去了2个小多小时。回家后李某的脸部、耳朵等部位已经冻伤。请问,李某的伤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3.
正李某系某矿山设备制造公司技术安装工。2016年12月22日,他受单位指派,与同事关某前往外地一客户单位安装设备。因设备型号不符,二人入住当地一家宾馆,等单位送来零件后再安装。第二天早6时,关某发现李某突然出现呼吸异常,便拨打120急救,将李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后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抢救病历记载为:"死因不明。"后经宾馆报案,当地公安分局调查后出具证明,李某死亡原因排除暴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去年5月2日凌晨,李某驾驶重型货车在一转弯路口撞上我父亲驾驶的摩托车,致我父亲严重受伤。事发后,李某将我父亲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3日,我父亲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处理好父亲丧事后,我才得知,李某为逃避处罚早已逃往外地。今年8月份,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相似文献   

5.
《安全与健康》2010,(6):49-50
问:我因与李某发生纠纷互相殴打,李某扬言要取我性命,并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了我一刀,我慌不择路。穿过公路向对面逃跑,李某在后面紧追。我跑过道路中心线时,被魏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经鉴定,我被李某捅成轻微伤、被魏撞成重伤。警方认定,我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魏某不负事故责任,没有认定李某为本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1事故简要经过2010年11月15日19时10左右.镇江某化工有限公司物流科当班叉车操作工李某晚饭后,继续驾驶苏L厂内05284叉车,从生产二科包装生产线装载碳酸钾向成品仓库西侧露天货场运输时。生产二科工人胡某来问李某是否有“雪碧瓶”。李某说:“你上来。等我把货装完,我帮你找!”。然后,胡某登上了叉车,两人挤坐在叉车驾驶室座位上(胡某坐左侧,调查笔录),李驾驶着装载2吨碳酸钾的叉车,按照下午的运行路线向仓库外露天货场倒着行驶。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职工祁某于2004年5月15日在某机械厂遭受事故伤害,之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七级。双方就祁某的工伤待遇协商未果,祁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受理后认为,申诉人祁某发生事故伤害后已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被诉人某机械厂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当依法支付申诉人的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8.
2007年5月1日,龚某驾驶的本田轿车与李某驾驶的宝马轿车相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协商,由龚某赔偿李某车辆修复费900元,三日内支付。5月4日,李某要求龚某履行协议,龚某只同意支付500元,双方不欢而散。5月8日,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龚某履行协议。  相似文献   

9.
李某,在某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兼机修,白天跟班晚上睡在车间楼上,随叫随到。2003年12月某日晚10时左右,李某在本单位工作场所修理属于张某(与李某系同村人且同学关系,同时也是本单位总经理的表弟)所有的硫化机时因电热管爆炸受伤。伤后李某经他人调解与张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给李某事故补偿费5万元。2004年4月,李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查明,  相似文献   

10.
《中国劳动科学》2005,(10):32-35
有这样两个案例,职工李某在工作过程中无证驾驶摩托车遇车祸身亡,职工张某上下班途中也是无证驾驶摩托车遇车祸身亡。两人的亲属均提出了工伤认定的要求。对这两起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事故,存在不同的意见。本期邀请劳动法学专家.法官和劳动仲裁员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也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 2005年7月,我市某公司办公大楼(四层)因在城市规划红线区域内被要求限期拆除。东台市某房屋拆迁公司中标后违规将工程转包给汪某(安徽人)施工,汪某雇用破碎机机主李某作业,李某雇用刘某(重庆人)为其驾驶破碎机。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 下岗女工李某2004年8月经人介绍到一所中学的食堂做清洁工,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的后勤部主任告诉她每月工资8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待遇,李某为了能够留下工作就答应了。9月底的一天,李某在食堂干活时摔了一下,当时也没在意,没有休息。学校“十一”放假至10月10日,节后李某没上班,电话告诉后勤部主任,自己9月底因工负伤了,医院开具了假条,建议休息两个月。10月底后勤部主任在未向学校汇报的情况下将10月的工资支付给了李某。11月李某仍以工伤为由未上班,学校遂以其受伤不属工伤且一直未上班为由,停发了她的工资。12月10日,李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支付她11月和12月的工伤工资。李某提供了医院的右手中指软组织挫伤和建议休息的诊断证明,但未提供自己的伤病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明。[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问李某夫妇系某中学教师,其子高中毕业后跟他人学木匠活,上个月上街被魏某驾驶的私家车撞倒,当场死亡。前些天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魏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之子不承担责任。李某夫妇委托我问一下,他们应得到多少赔偿?  相似文献   

14.
1999年1月.某劳动就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李某到某商场担任电工。商场与服务公司签订的聘用劳务人员合同约定:李某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商场转到服务公司账上.由服务公司支付李某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2004年6月.商场因企业改制被合并.未按约定将李某4个月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转到服务公司账上,服务公司因此未给李某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以服务公司是用人单位为由,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缴纳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服务公司认为.李某与商场有劳动关系并向商场提供劳动.本公司只是中介机构.不应由其支付李某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李某的请求经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与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形成劳动关系,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支付李某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此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向商场提供劳动.受商场劳动纪律约束.表明与商场存在劳动关系;而李某与服务公司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形成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委托关系。遂驳回李某对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编者按]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2010年2月份,我还在上高中的儿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交通肇事,造成李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我儿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我儿子跟我一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由我代儿子承担垫付赔偿款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员工李某下班驾驶摩托车回女朋友住处,途中遇小轿车时失控,与路边的电线杆相撞,李某当场死亡。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确认小轿车与摩托车在事故时是否接触,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及情况说明等证据,双方达成同等责任一致意见。请问李某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7.
有这么一个案例:吴某与李某各为出租车司机,在同一条线路上从事客运,因争夺客源素有隔阂。事发当日.李某发现吴某在前面行驶,于是加大油门追上,停在吴某的车前让乘客上了车:吴某见客源被抢,无名火起。一路向李某发难。吴某驾车从李某车辆的右侧经过时,与李某的车发生刮擦后,两车并驾齐驱.李某的车被挤、别,驶入逆行车道。这时,对面驶来一辆大货车,与李某的车相撞后.又逆行撞上了吴某的车。事故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当场死亡,吴某及其车上的两名乘客受伤。  相似文献   

18.
汽车的骤增,给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如何降低空气污染和节油,取得经济与环保的双赢,在驾驶技巧上也有文章可做。本人以为,不熄火滑行是一种可取的绿色驾驶技巧。而今电控喷射发动机汽车,能提供保证行车安全又有很好节油效果的滑行方式——发动机不熄火挂挡滑行。其燃油消耗比不熄火脱挡滑行节约燃油  相似文献   

19.
杨维松 《劳动保护》2002,(11):56-56
编辑同志:两年前枣庄市一企业职工李某在工作期间因工致残,后李某所在单位给其报销了医疗费,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近日经评定为5级伤残。因赔付与单位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想依法索赔,但有人告诉他已超过了时效。请问,工伤致残是怎样确定时效的?张忠张忠同志:《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2011年5月,李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在同年9月被派遣至一家餐饮企业甲公司做服务员。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给公司做出了很好的业绩。由于公司对薪酬福利实行隐私化管理,李某一直不知道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但在2012年春节期间,李某在与作为同岗位正式员工陆某的私下聚会时,了解到自己的月工资比对方约低了2300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