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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我叫陈旗山,原是新疆石河子市八一棉纺织厂二厂前纺车间机修组长。1994年5月17日我上中班,因缺少修理工具便到二厂维修车间找同事马林借工具。到了维修车间门是锁的,我又到后窗敲窗户,在敲窗户时,马林顺手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墨水瓶,瓶内有硫酸(他不知道瓶内是硫酸),泼到我脸上和身上.造成毁容重伤。事后我找厂领导、工会要求解决问题,未得到结果。我认为我是在上班期间工作中发生的伤残,应定为工伤,我又找到石河子市劳动局要求认定是工伤,该局认为我不能按工伤事故处理。 编辑同志,请您们给我一个答复,像我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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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强 《中国安防产品信息》2006,(4):99-100
所谓的“比较优势”理论,其本质就是:“弱者恒弱,强者恒强”。“比较优势”理论家们总是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就是劳动要素便宜,所以就应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应该是中国制造,而不是中国创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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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的孩子和几个同学一起利用节假日时间去帮助街道的军属张大爷做好事。在擦玻璃时不慎从窗台上摔下,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做手术治疗先后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我们认为孩子是为张大爷做好事时摔伤的,张大爷家应当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张大爷的家属则认为孩子摔伤是自己不当心造成的,应当由自己负责,双方协商不成,请问,这起人体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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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其用意是让儿女多关心父母。当前,电力企业今年的春检工作正在全面进行,联想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认为应该常回头看看。因为只有常回头看看,才能知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线是否牢固,安全工作是否扎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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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是学校里的教师,在上班路上发生车祸,造成我的父亲死亡,而我的母亲手臂折断。他们的情况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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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7年开始,部分冶金企业开展了群众性的“三不伤害”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降低伤亡事故起了重要作用,有不少好的经验值得总结。 所谓“三不伤害”,就是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三不伤害”活动以人的安全行为为对象,以我为主线,以我的岗位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以无事故为目标,在生产(施工)中处理好安全“我、你、他”的关系。“三不伤害”的核心是制定岗位“三不伤害”防护卡(见下表),使我所在岗位使用的机器、工具、物品、材料以及他人的机器、设施、工具等都不能把自己伤害,同时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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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不少城市的路段或弯道对出租车出示禁牌,而公交车均除外。而因为绕路耽误时间还要多出车费,乘客有很大意见。不少乘客认为,出租车应该属于“公共交通”,也应享受城市交通中给予公共汽车所拥有的优惠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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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劳动者承诺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动的有约束力之期限。它缘于劳动关系,但又相对独立于劳动合同。它的产生,本身就是源自对特定身份劳动者就业自由施以合理限制的需求。所以,尽管它是劳动用工制度法制化以前的产物,但在《劳动法》公布施行后,它依然成为用人单位乐意采用、用以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工具。并进而为诸多地方立法所承认。由于它与劳动合同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服务期协议的订立、履行等产生的相当数量的纠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