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不断发生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建立了一整套完善而严密的制度体系。与此相比,我国在该领域则处于起步状态,至今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本文以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义为基础,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以期推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油气田环境保护》2008,18(1):10-10
<正>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两部门将于今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  相似文献   

3.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和应用的重要环节,是一种为投保人和承保人量化环境风险的方法,量化结果是保险公司厘定保费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和推广,构建适用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逐渐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之一,但目前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总结。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内涵及特征,并对其评估体系进行科学界定,简要评述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相关研究主题,并在已有模型和方法基础上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理论框架,最后在总结当前研究不足的前提下,探讨未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研究趋势,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和应用提供思路和参考。  相似文献   

4.
环境污染风险以其突发性和严重性一度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环境责任保险则以其在环境风险分散和环境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突出作用,成为当代各国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手段。本刊特邀请有关学者概述了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基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探讨了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在法律、供求及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运用辩证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着重从立法完善、基金运用、产品创新、政策支持和企业联动5个方面,预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环保产业》2008,(3):16-18
编者的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6.
2007年我国就开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但时至今日,该保险的运行在我国仍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为了更好地促进该保险顺应我国社会现状,我国应加强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立法工作,在行政法规层面上确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在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立法现状之后,结合其实施的可行性,设想了相关制度的构建,明确了其性质、保险法律关系的相关主体和索赔期限。  相似文献   

7.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社会妥当性、间接性、公害性等诸多特性,致使传统侵权责任法在面对环境污染案件时常常功能失灵,捉襟见肘。为了突破困境,传统侵权责任法转型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运而生,并对侵权责任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侵权责任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适用基础,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补充,侵权责任法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环境侵权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8.
《绿色视野》2008,(10):36-38
2007年12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保险"的推出,促进了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的健全。然而,这项新政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意义何在?又存在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9.
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各地环境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身以及财产的损失,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但我国环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完善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迫在眉睫.运用实证主义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析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并对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出建议.通过完善法律...  相似文献   

10.
试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随着环境污染重大事故的出现,群众环境意识的增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提上了发展日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在国外及香港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但在中国还是一项空白,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成熟,建立完善的、有序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成为当前保险业与环保业的一项迫切任务。本文提出了我国实施环境污染贵任保险的必要性与对策分析。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是一种无形的、非实体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又称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一种保…  相似文献   

11.
张应松 《绿色视野》2012,(11):25-33
为探索环境保护长效机制,2008年底,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力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相似文献   

12.
<正>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发展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次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从2006年算起,迄今已逾10年。10多年来,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推进这项工作的相关要求,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  相似文献   

13.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山西省2011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以来,截至目前,共有68家试点企业投保,但仍有14家集团和企业未按相关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山西省环保厅将对没有按时投保的企业采取制约措施,要求限期参保。《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鼓励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处理等重污染排污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一规定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2011年,山西省环保厅与山西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确定由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具体实施。  相似文献   

14.
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社会化责任填补救济制度,在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及时获得补偿,避免企业因承担巨额赔偿而破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既是必要的,也足可行的。我国应立足国情和发展水平,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的环境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在正处于环境事故高发期,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企业,甚至是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然而单凭企业承担责任是力所不能及的,最终不得不由国家买单,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机制,即绿色保险,把赔偿引向社会化。保险本身就是一种救灾形式,因为它能分散风险,减少损失。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宜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才能平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发介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特点,从环境权理论、无过错责任理论、侵权责任社会化理论和风险可保性理论四个方面,厘清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阐述了国外的发展历程以及国内的发展现状,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以通过专项课题研究解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道路上的政策和技术难题,采取稳步推进、扩大承保面、政府支持和市场竞争等方式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国内日益严重的企业环境风险问题提供绿色金融方面的解决方案,缓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  相似文献   

17.
《油气田环境保护》2009,19(1):41-4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好处是什么? 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环保手段不能有效控制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情况下,我国政府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以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政策手段逐步推动我国环保制度的市场化,建立并推广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我国的排污收费和环境税收制度,建立我国的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等制度,并有机结合、灵活运用这些经济政策手段来为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服务。  相似文献   

19.
我国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本文在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30年发展历程进行全面回顾的基础上,从立法、模式、技术等层面出发,结合2019年底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挑战,分析了新时期政策实践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提出通过促进自上而下的立法推进与自下而上的自主试点良性互动、"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强制基本险与"高保额、高保障、个性化"的商业附加险灵活结合、经验数据积累与技术标准完善双管齐下、企业常态自主投保与特殊应急响应投保相互助力等方式妥善化解相关风险,为补齐生态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20.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排污单位因为污染事故等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有时可能巨大,甚至排污单位可能无力承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