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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也能认定工伤在交通事故伤害中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自己造成的伤害却要由社保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负责赔偿,这让不少人觉得不可思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恰恰作了这样的规定。《条例》一改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才可能认定工伤的规定,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条例》,无论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承担全部责任、根本不承担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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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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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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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最近我单位1名职工发生1起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在此特向您咨询。2005年11月17日早7时50分,我单位1名职工骑摩托车上班,从家里到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我单位该职工负主要责任,并由对方赔偿我单位职工15万元。由于对方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我单位该职工家属找单位领导要求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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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一门法律性、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极强的系统工程。
法律性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是综合性案件。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承担事故责任的,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的,一是财产损失、二是人体伤害的12个不等项目的赔偿。即使机动车一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的,无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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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去年底,我公司行政组织公司职工去某会议中心开年会,一职工骑自行车前往年会地址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小轿车撞伤造成骨折,经交警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请问该职工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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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该"上下班途中"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下班回到宿舍后再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闫程伟于2016年11月28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生产部员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闫程伟入职后,向公司申请了住宿房间。2017年3月3日,闫程伟晚上20时30分下班后,乘坐同事张某驾驶的小车从公司厂区到公司宿舍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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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但交通肇事赔偿的标谁有多高?对赔偿的标准又该如何计算?这是读者关心的问题。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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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弟弟于2012年3月5日在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12.2万元。两个月后,他醉酒驾车将朱某撞死。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我弟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不久,因交通肇事罪,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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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缅怀道路交通事故遇难者,并关注其亲属所处的困境,提醒公众关注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的后果和代价,并倡导全社会为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负起责任,2005年10月2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呼吁各国政府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作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全世界每天有3000多人死于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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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是沈阳一家事业单位。我单位一职工在2012年5月4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后判定是对方责任,后对方给我单位职工负担了医院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费用。现该职工在家休息,向我单位申请工伤待遇。请问:事业单位职工受伤应如何处理?辽宁王和生王和生先生: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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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王某于2009年3月应聘到某造纸公司做司机,负责拉料送货。2011年1月3日,王某在送货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左腿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受伤后,要求公司负担医疗费用,但公司称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应认定为工伤,所以拒绝给付。请问王某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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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孙某系一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2004年6月4日受单位临时指派,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送技术资料到当地消防部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型脑挫伤、原发性脑干损伤、额骨骨折等,呈植物人状态,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的法定代理人父亲孙某(以下称孙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005年1月19日法院终审判决孙某获得交通事故民事损害50%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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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一名职工驾驶轿车和该公司负责人去外地出差,在公路上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本人受伤。交警认定这名员工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大货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这名受伤职工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