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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其后续“攻坚行动方案”的发布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评估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效果。回归结果发现:(1)“方案”的发布对于“2+26”城市的空气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并通过了稳健性检验,构成雾霾的主要污染物PM_(2.5)、PM_(10)和AQI的改善程度最明显,SO_(2)、CO和NO_(2)的改善幅度次之,但O_(3)浓度在政策处理期内不降反升,说明近年来O_(3)污染程度加剧,亟须引起关注。(2)长期视角下SO_(2)和NO_(2)的治理效果较短期情况下相比有所提升,说明有些大气污染物仍然具有进一步改善的潜力,印证了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3)引入空间DID分析,通过空间杜宾和双重差分的嵌套模型,放松个体相互独立的假设,从空间维度探讨“方案”的政策效果,对比空间视角下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得出,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治理手段相比单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政策而言能够使得治理效果事半功倍。(4)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探讨了“方案”通过减少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和减少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的两种作用机制。最后,文章为接下来进一步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大气污染具有明显的跨界特性,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欧洲跨界大气污染治理具有完整的治理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就,充分借鉴和吸收欧洲跨界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对提高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深入分析了欧洲跨界大气污染治理的背景、制度演化、治理体系和政策措施,结果发现,欧洲跨界大气污染治理机制是以EMEP为基础、以CLRTAP为核心、八项议定书为补充的不断扩展治理领域和政策边界的动态过程,其治理政策的制定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从科学化定量体系和制度化保障体系两个维度总结了欧洲跨界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跨界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了政策建议:(1)建立健全大气治理立法及配套执行体系,并严格落实问责;(2)尽快建立和完善跨界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系统;(3)科学划分大气污染治理区域,成立跨区域组织领导机构;(4)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3.
大气污染的流动性以及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决定了大气污染治理需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实施联防联控政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的区域一体化在推动经济发展以及环境治理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文章采用2005—2019年中国区县面板数据,基于地理断点回归方法,研究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区域一体化是否有利于更好地减霾。实证结果发现:(1)整体而言,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区域一体化发挥了减霾效应,城市群边界内区县的PM2.5年平均浓度相较城市群边界外区县低11.204μg/m3。(2)机制研究表明,结构性减霾和技术性减霾是区域一体化发挥减霾效应的重要途径。前者主要通过中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产业分工和转移实现,后者主要通过中心-外围结构下技术转移和知识溢出实现。(3)区域一体化产生的减霾效应存在较大区域差异,发育较为成熟的三大城市群减霾效应最为显著。进一步地,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起到了更好的减霾效果。(4)文章研究结论表明,区域一体化产生了显著的正环境影响,在城市群范...  相似文献   

4.
频繁且大面积的雾霾天气不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雾霾治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从经济学视角为雾霾治理决策提供理论支持,本文首先将全国分为东北、京津、北部、东部、南部、中部、西北和西南八大区域,进而建立了中国动态多区域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用以研究技术进步(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清洁技术)和税收(二氧化硫税)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在数据方面,本文综合使用了2015年发布的GTAP9.0数据库和最新的区域间投入产出表数据。在情景设置方面,本文对直至2030年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基准情景设定,同时设定了2 000元/t和5 000元/t的硫税情景、能效提高情景、清洁技术进步情景,以及包含三者的综合情景。研究发现:①征收5 000元/t的硫税能够使全国总体和绝大部分区域的PM_(2.5)浓度在2030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会给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②改进能源清洁技术进一步巩固了治理大气污染的政策效果;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空气污染的影响较小,但配合其他政策使用时能有效地降低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加强大气污染相关法制建设,只有完善的法制基础才能保障污染治理政策的有效实施;其次,适时提高排污税税率,并分地区、分行业制定不同的排污标准和税收标准;再次,加速发展科学技术,大幅提高与治理大气污染有关的科研投入;最后,区域间应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区域协同发展成为国家、区域以及城市治理的重点政策议题。本文以京津冀地区为研究对象,基于协同理论梳理总结近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的类型和特征,运用PSM-DID的分析方法,分析区域协同发展政策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影响和城市间差异,剖析政策效果的作用机制,探索在内部差异较为突出的城市化地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以期为今后区域协同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依据。研究发现,①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实施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的整体效果尚不明显,但不同类型城市的政策效果存在显著差异;政策对于非区域中心城市和非中部核心功能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作用显著,但是对于区域中心城市和中部核心功能城市并未起到改善作用,甚至出现供给效率下降的现象。②其原因在于政策作用机制主要通过人口规模和财政支出两个因素,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改善产生截然相反的作用。③实证结果反映出现阶段区域协同发展对资源协同政策的依赖性较高、管理协同与服务协同不足,政策导向显著、市场驱动不足的特征,与政策文本分析结论相一致。以上研究发现揭示了在推进区域资源均衡配置的同时,亟须加强政府管理、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才是推动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目标的关键路径。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区域协同发展成为国家、区域以及城市治理的重点政策议题。本文以京津冀地区为研究对象,基于协同理论梳理总结近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的类型和特征,运用PSM-DID的分析方法,分析区域协同发展政策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影响和城市间差异,剖析政策效果的作用机制,探索在内部差异较为突出的城市化地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以期为今后区域协同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依据。研究发现,①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实施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的整体效果尚不明显,但不同类型城市的政策效果存在显著差异;政策对于非区域中心城市和非中部核心功能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作用显著,但是对于区域中心城市和中部核心功能城市并未起到改善作用,甚至出现供给效率下降的现象。②其原因在于政策作用机制主要通过人口规模和财政支出两个因素,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改善产生截然相反的作用。③实证结果反映出现阶段区域协同发展对资源协同政策的依赖性较高、管理协同与服务协同不足,政策导向显著、市场驱动不足的特征,与政策文本分析结论相一致。以上研究发现揭示了在推进区域资源均衡配置的同时,亟须加强政府管理、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才是推动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目标的关键路径。  相似文献   

7.
我国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模式主要分为属地治理与合作治理两种,合作治理已成为解决京津冀大气污染难题的共识。但从已有的治理效果而言,资源禀赋、经济结构、"政治位势"差异等引致的非对称利益博弈,使京津冀三方在治理进程中往往会偏好于不同的行动策略,呈现为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性重复博弈。基于地区利益博弈视角与联防联控行动逻辑探索实现"常态化"跨域协同治理的动态演化路径,是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有效治理的战略要求与必然选择。针对当前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实情,构建无、有中央政府约束下属地治理与合作治理"行动"博弈模型,探讨各方主体行动选择的演化路径与均衡策略。运用数值模拟方法比较无、有中央政府约束下各类协同因素变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联盟达成与巩固的影响,考察实现稳固性协同治理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在属地治理模式下,无论中央政府是否实行约束,京津冀三方均倾向于选择"搭便车"策略,这将可能导致"诸侯治理"与"约束失灵"的两难困境;在合作治理模式下,基于共同发展利益目标,京津冀三方会更有效地选择合作治理策略,但存在基础条件差距所引致的行动"滞后性"问题,中央政府差异化约束是平衡地区发展差距、缩小行动策略"滞后区间"的有效保障。因此,京津冀三方要积极借助中央政府宏观约束措施的引导,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成本分摊机制、生态联动绩效机制等,通过生产技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新能源应用等途径全力挖掘提升合作治理收益、降低合作治理成本的潜力,以促进本辖区治理效益提升基础上的有效互动。同时,中央政府要基于京津冀三方的治理收益、成本差异,进一步研究如何以适当的约束措施与调控力度融入各类协同因素的调整过程,巩固京津冀"常态型"合作治理联盟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8.
基于空间关联分析与动态空间自回归模型,以AQI和PM_(2.5)、PM_(10)、SO_2等6类污染物为研究对象,探寻2013—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3"城市大气污染的集聚演化特征及相关协同因素。研究发现:(1)大气污染呈复合型演化态势。AQI、PM_(2.5)、PM_(10)以高-高集聚为主,SO_2、CO、O_3为高-高、低-低集聚并存;PM_(2.5)、PM_(10)、SO_2的全局相关程度高,CO、O_3相对较弱;NO_2的局部与全局相关性均不显著。(2)大气污染的"时空尺度效应"非常显著。就本地区而言,经济、社会类因素主要发挥正向作用,生态保护类因素以负向影响为主,且前两者的贡献强度明显高于后者。全面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质量,可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协调好属地发展诉求与协同治理目标的对立统一关系,建立健全区域内环保利益差核算与转移支付(补偿)机制;二是统筹好全局与局部"共同但有差别"的联防联控步调,构建多中心、复合型联合治理体系,以专项责任目标引导精细化治理行动;三是推动区域"三维一体"协同体系建设,从主体功能分区、清洁产能置换等层面,求解各地区之间达成稳固性合作联盟的"最大公约数";四是完善地方政府绩效及晋升体制改革,以拓展环境治理考核维度、调减经济指标权重等方式,强化其融入区域协同体系的内在动力与主责意识。  相似文献   

9.
生态补偿作为中国的一项重要环境保护政策,在多个自然资源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有效性缺乏相关技术检验。鉴于此,该研究基于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286个地级市月度面板数据,以地方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DID)、倾向性得分匹配(PSM)和三重差分法(DDD)等方法考察了生态补偿政策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地方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显著降低了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促使PM_(2.5)、PM_(10)、SO_2、NO_2的月均浓度分别下降6.881μg/m~3、10.190μg/m~3、5.755μg/m~3及1.647μg/m~3。这表明生态补偿政策有助于促进大气污染外部效应内在化,增加地方政府大气治理积极性。(2)进一步分析可知,生态补偿政策对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存在着加速效应,促使PM_(2.5)、PM_(10)、SO_2、NO_2的月均浓度同比改善率分别提升7.17%、10.90%、6.86%、11.30%。(3)异质性分析显示,适当缩短生态补偿政策的考核周期,有助于加强其对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作用。(4)基于三重差分法的机制检验显示,生态补偿政策有助于从整体层面上提高地方能源使用效率,推进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进而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5)稳健性检验发现,省级层面整体空气质量亦能够得到改善。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相应建议:首先,不断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从考核周期的合理化及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等方面助力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形成。其次,合理引导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生态补偿对空气质量的改善作用。最后,着力构建国家层面大气污染生态补偿政策,加快形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相似文献   

10.
新型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增长和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减污降碳的政策效果有待验证。该研究选取2004—2020年中国1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从“污染”和“碳排放”两个维度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减污降碳效应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显著的减污降碳效应,并且呈现逐年递增的特征,该结论在考虑了DID有效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表明,从“区位-特征-规模”三维城市属性看,减污降碳效应在东部城市、非资源型城市、高人力资本城市和规模较大的城市更加显著;分位数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新型城镇化的减污降碳效应呈边际递增趋势。(3)机制分析表明,新型城镇化除了直接对减污降碳存在促进作用,还可以通过推动三次产业结构整体升级、服务业结构升级以及绩效型技术创新而有效促进减污降碳,但投入型技术创新对减污降碳的影响尚不明显。该研究为下一阶段中国区域污染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政府应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减污降碳,同时借助产业结构升级和绩效型技术创新以更加有效的方式释放新型城镇化在区域绿色发展中的红利。  相似文献   

11.
碳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战略任务。碳交易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通过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倒逼排放主体实现减排。作为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市场型政策工具,碳交易政策能否对碳排放强度以及PM_(2.5)和SO_(2)等大气污染具有协同减排效应值得深入研究。该研究以2006—2018年中国27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以碳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城市划分为东、中、西3个子样本,探究区域异质性,并将中介模型纳入分析框架,探究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影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传导机制。结果表明:①碳交易政策在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实现PM_(2.5)与SO_(2)协同减排;②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碳交易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大小表现为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东部地区最小;③碳交易政策对地区降污减排的中间作用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和碳强度、SO_(2)、PM_(2.5)的显著中介效应。这些结论表明:在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与主体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另外,城市规划建设要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获取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研究结果为完善中国碳交易制度,优化污染物协同减排路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2.
绿色产业政策是政府出于推动环境与产业协同发展的目标而实施的政策组合。绿色产业政策鼓励企业技术研发,强调以创新驱动的方式,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但是相关绿色产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研究还非常有限。文章对14个地级市在1998—2013年所实施的纺织行业绿色产业政策进行了系统的评估。基于中国纺织行业27 827家企业在1998—2013年间86 988条企业运行、环境排放与专利申请等企业级数据,通过双重差分以及动态双重差分方法评价了相关政策的效果,研究发现绿色产业政策能够同时提升企业的环境与创新绩效,同时还影响了企业的创新方向;而且这些绿色产业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会受到企业属性的调节作用:在相同的绿色产业政策冲击下,国有企业在环境绩效方面会显著优于非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的创新绩效与非国有企业之间没有显著差别。此外,多次双重差分方法下的政策评估显示,尽管绿色产业政策促进了当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但是不同城市的绿色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存在差异。综上,基于本文的政策效果评价,研究认为地方性的绿色产业政策能有效促进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但是距离全面推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仍然存在着差距。因此,在未来还需要中央政府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督导,深化重污染行业的绿色可持续转型。本研究为构建"绿色制造"的政策体系,提升中国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供了理论与实证的支撑。  相似文献   

13.
在环境规制逐步从污染排放控制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型的背景下,现行的单一行政区属地治理和管理模式对区域性流动性的大气污染已力不从心,导致减排目标与环境质量改善不对应,因此,跨行政区域的合作治理亟需管理手段和机制的创新。本文基于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视角,构建了区域上层管理部门(如国家或区域)和下层所辖各区的双层博弈模型,明确了大气污染减排成本与减排量的函数关系,利用定量分析方法模拟计算出区域减排总成本最小化状况下的污染协同减排补偿标准及各辖区所承担的污染物减排量,提出对实际减排量低于(超过)责任减排量的辖区给予补偿费的征收(奖励)的管理机制,通过市场调节手段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协同减排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以我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长株潭城市群)为例,采用2004—2015年的统计面版数据,对区域内所辖各区二氧化硫减排量和协同减排补偿标准进行了定量测算。计算结果表明:为达到国家设定的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目标,长株潭区域二氧化硫协同减排的补偿费标准为1 506元/t,以该补偿标准作为区域层面二氧化硫协同减排调控手段,可在区域污染治理总成本最小化的同时,实现域内各辖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文章最后就区域污染协同减排补偿机制提出了实施思路及保障措施。基于此研究,区域环境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项的协同减排基金,专门用于区域大气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一方面用于激励大气污染实际减排量超出本行政区域责任减排量的辖区,目的是为区域空气质量比预期目标更高、对居民健康产生的正向外部性买单;另一方面用于对历史包袱重、减排压力大、治理能力弱的辖区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扶持;同时,区域环境管理部门还应从组织机构、交易平台、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确保协同减排补偿机制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4.
"绿色制造、转型升级"是中国政府为了平衡制造业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所提出的国家级绿色治理方案。由于各地产业发展重点存在差异,地方政府推进该方案时通常会突出当地的产业特性,即针对城市重点行业的发展情况,采用特定的绿色治理政策组合。但是,这种地区性的行业绿色治理方案对当地产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影响往往难以评价,尤其是治理政策在微观层面对不同企业的影响效果与影响机制都还没有揭示清楚。本文选择浙江省湖州市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废水排放污染的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将国家工业企业数据库与湖州企业的污染排放数据进行匹配,并采用双重差分方法与面板数据回归,系统地评估了当地政府在2011年颁布的《湖州市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1—2015)》的政策执行效果,研究重点关注了该政策对企业排污行为与企业经营表现的影响。基于湖州市694家企业在2010—2013年间1 271条样本数据的回归分析,发现湖州市政府针对该市纺织印染行业绿色治理政策的颁布,显著降低了相关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但是并没有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此外,通过分析研究数据,还发现绿色治理政策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影响,受到了企业所属权与企业规模的调节作用。其中,绿色治理政策显著降低了内资企业、大中型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而对于外资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影响不明显。总之,基于数据分析认为,湖州市的绿色治理政策有效促进了城市纺织印染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为中国地方政府推进"绿色制造"政策提供了经验与实证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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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行业作为我国能源消耗和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既是承担国家减排目标责任的主力军,也是体现减排成效的突破口。为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效果,特别是分析促进火电企业减排的主要因素,本文以2006—2015年湖南省300 MW及以上大型火电企业燃煤机组发电过程中烟气排放的SO2、NOx等连续监测大数据为基础,对主要污染物年、月、日、区域的变化及差异进行挖掘,并对各排放特征的形成原因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总体上反映了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体系的整体演进特征和规制效果,以及火电厂对中央政策的响应速度和程度。具体而言,除了政策的影响之外,月度变化特征跟区域的能源结构、气候环境紧密相关;日变化特征跟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差异及选择的环保设施运行工况有关。根据在线排放特征影响因素分析,提出了火电厂大气排放监测大数据绿色调度智能化和环境信用评价应用的建议。研究结果说明,基于监测数据的政策影响研究对以计量经济学模型为主的政策效果评估方法是一个补充。此外,对于政府提高污染治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也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邻近区域空气污染物的输送使得空气污染治理变得复杂,京津冀也面临着本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和跨区域污染治理的双重压力。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背景下,探究联动执法行动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效应,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文章以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为实验组、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中除京津冀以外的18个城市为控制组,基于AQI日度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对2015、2016、2017年开展的三次环境联动执法行动实施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三次环境联动执法行动显著降低了京津冀空气质量指数,有效改善区域空气质量;(2)从三次联动执法行动结果的纵向比较来看,相较于首次环境联动执法行动,后期开展的执法行动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明显降低;(3)从行动执行周期来看,短、中、长期联动执法行动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逐渐减弱;(4)从整体来看,联动执法行动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在执法行动结束后难以持续,甚至出现行动结束后空气质量迅速恶化的现象。这意味着,虽然运动式治理的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但不可否认,短期的环境联动执法行动仍是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充分发挥这一治理方式的有效作用,通过定期开展短期联动执法行动达到降低污染物浓度的目的。同时,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有效改善,应调动京津冀地方政府进行大气污染联合治理的积极性,建立环境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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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对江苏省阜宁县261个生猪养殖户的实地调查,从生猪养殖投入与产出的角度,考察了生猪养殖规模报酬情况。研究发现,考虑生猪养殖综合技术水平与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对生猪规模产量的影响,阜宁县生猪养殖存在规模报酬递减。由此,如果政府单纯出于提高生猪规模产量的目的,鼓励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满足猪肉市场需求的政策并不可取。研究还发现,当养殖户不承担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时,最佳的养殖规模在600-800头之间;当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内部化时,最佳的养殖规模在31-35头之间。与此同时,生猪的市场价格与政府政策因素也影响最佳的生猪养殖规模。生猪的市场价格越高,则最佳养殖规模量越大;政府的目标函数不同,最佳养殖规模量也将随之改变。故政府应该根据生猪产业分工的区域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政策策略,通过政策调节区域内不同层次的养殖主体的生猪养殖规模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建立中国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设立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基础设置情景,对中国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能效提高与清洁技术进步)与雾霾治理的政策组合进行模拟研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才是治理雾霾的根本手段。具体而言,在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并以硫税或碳税为工具降低能源强度,从而降低以PM2.5(可入肺颗粒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构成的雾霾污染。在治理雾霾的同时,该政策组合还可带来一些协同效益。首先,该政策组合能有效地改善我国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其次,在该政策组合下,各行业实施相同的硫税和碳税税率,各行业因能耗量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结果是重工业被遏制,第三产业得到鼓励,从而优化我国以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且硫税在调节能源结构方面比碳税效果明显,但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比碳税大。加快能源清洁技术发展、征收污染税是雾霾治理的有效手段。虽然实施上述税收会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抑制经济增长,但加快能源清洁技术进步不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没有其他政策配合,单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会由于降低能源使用成本而增加能源消费,进而加剧大气污染。因此,必须应用多种政策组合才能实现雾霾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我们给出了实现上述双重目标的最优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19.
面对近年来频发的雾霾污染,坚定"打好蓝天保卫战"是我们整治大气环境问题的决心。探寻和厘清各重点行业对PM_(2.5)浓度的贡献量,判定影响更为显著且更为广泛的行业,划定目前最迫切需要整治的重点区域,期望为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这一减排思路提供依据。基于此,本文以2000—2014年省域PM_(2.5)浓度及相关重点行业为研究对象,利用STIRPAT模型构建PM_(2.5)浓度变化的解释模型,进而运用GTWR模型探究行业驱动因素的时空异质性。拟合结果表明:不同行业影响系数表现出显著的时空异质性,从时间上看,不同行业的演化趋势特征鲜明,火力发电行业的拟合系数先减小后趋于稳定,钢铁业系数波动变化后趋于稳定,水泥、建筑行业的系数则在不断增加后趋于稳定,供暖行业先减小后增加,而采矿行业的拟合系数为负向增加,为不同行业减排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从空间上看,区域间重点行业的影响差异显著,火力发电行业较多的影响东部各省,钢铁行业则显著影响着中西部主要的产业转移接收地,水泥行业对各省域的影响系数有正有负,而余下的建筑业、供暖业和采矿行业的影响则表现出区域特色。因此,全国统一的控制政策亟待调整。为提出针对行业特征和区域差异的控制政策,以四象限区域划分结果结合行业生产规模作为重点区域分类的依据,依据分类结果给出对应的政策调整建议。依据上述分析及结论,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控制PM_(2.5)浓度提出以下三条政策建议:制定行业标准,倒逼企业转型;明确分区控制,差异治理策略;注重技术衔接,突出后发优势。  相似文献   

20.
环境规制是约束企业污染行为的政策组合,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运用Undesirable-SBM模型、变异系数、基尼系数、趋势检验分析法和面板Tobit模型分析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2009~2018年环境规制效率时空演变特征及影响因素作用机理.研究表明:(1)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导致环境规制效率呈现差异性,成渝城市群末端治理不协同造成环境规制效率差异显著,长江中游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差异小,但水平低于其他城市群;(2)长三角城市群"经济-生态"协同发展,环境规制效率上升明显,成渝城市群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与政策投入,环境规制效率稳定在中等水平,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低效率水平城市集聚地带,恶化型城市占比高达45.16%;(3)三大城市群在投入产出方面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需要在资金分配、政策投入以及污染物末端治理等方面加以完善;(4)市场化水平对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影响为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影响对不同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产生不同作用.本研究为三大城市群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环境政策与措施,推动长江流域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也可为其它区域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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