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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分析框架:补偿主体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是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改革方向,其目的是通过在政府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市场化和社会化补偿手段,以改变当前政府公共财政补偿面临的困境,健全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本文应用文献研究法、案例法、演绎推理法等研究方法,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协同理论为基础,探索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为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思路。研究认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依靠多元补偿主体,去分担一个共同的补偿量,通过协同运作,实现多渠道补偿,提高生态补偿的效率。基于"目标关联维度"的范畴,生态补偿的协同涉及到目标与效益维、时间维、空间维和途径维上的统一。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和先定约束是能够表征生态补偿有效协同的序参量,其中,对流域生态保护所产生的公共利益趋同是协同补偿的驱动力量,相对明晰的权利和责任分担体系具有决定作用,通过法律规定、政府规制、协商达成的先定约束是最终实现补偿支付的控制参量。应在统一目标下选择和管理这些序参量,进而产生多元主体系统协同补偿效应。具体而言,补偿主体方面,可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应利益相关者"权、责、利"的角度,把流域生态补偿主体抽象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三元主体。补偿标准方面,以流域生态保护成本为下限,以外溢效益为上限确定补偿标准范围,依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收益结构"和"能力结构"原则,从时间、空间和主体维度初步构建动态责任分担、区域责任分担和主体责任分担机制。补偿途径方面,应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和社会公众组织的引导,构建政府补偿、市场补偿、社会补偿相互耦合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建立三元主体网络型协同运作机制,并需健全相关法律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和监管评估体系,以保障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2.
基于跨区域水质水量指标的流域生态补偿量测算方法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生态补偿量测算方法研究是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领域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本研究提出的基于河流水质水量的跨行政区界的生态补偿量计算办法,将实行统一的流域和区域综合环境管理纳入到流域地区政府的责任范围内,即将流域水体行政区界河流水质和水量指标设定为生态补偿测算的综合指标值中。本研究首次尝试应用“综合污染指数法”进行流域生态补偿的水质评价,并提出依据水权和对全流域GDP的贡献度或比率的方法进行流域水流量的测算。同时,提出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量测算的原则、模式、流程及计算模型,并结合实例进行了理论上的测算,解决了流域生态补偿中利益主体责任不清的弊端和补偿执行不力的缺陷,并为流域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执行的方法和依据。  相似文献   

3.
厘定补偿边界与明晰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科学实施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流因其可清晰反映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服务联系、精准界定生态系统服务供受区范围、客观计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新切入点。文章以石羊河流域为例,基于流域2018年土地覆被、气象观测和统计年鉴等多源数据,利用供需平衡模型和风沙扩散模型分别模拟了流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特征,并据此确定了受偿区、支付区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为水供给服务和防风固沙服务,总体呈现出"上游水资源供给,下游防风固沙"的分布格局;(2)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综合受偿区分布在流域上游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和下游的民勤县,综合支付区在流域的中上游县(区)均有分布;(3)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总额度为9.89亿元,其中水供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357.39元,防风固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943.67元。受偿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下游民勤县,支付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中游凉州区。  相似文献   

4.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的核心,也是激励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体现生态系统服务改善价值、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内容.基于成本收益双视角,以渭河流域为例,运用全成本法和选择实验法测算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进一步借助鲁宾斯坦议价模型核算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上游甘肃省的直接治理成本约为35021.27万元/a,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a,全成本约为142133.53万元/a;(2)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能够为中下游陕西省带来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3)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成本收益明确的前提下,若上游地区在协商中具有完全耐心或中下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则上游获得全部净收益,补偿标准为252912.96万元/a;若上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且当中下游耐心程度(贴现因子)为0.5时,则双方将均分净收益,即补偿标准为197523.25万元/a.总的来看,研究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及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提供了可行思路,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定议价双方贴现因子进行灵活处理.  相似文献   

5.
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生态系统方法是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新理念,得到世界各海洋大国的普遍关注和认可。生态系统方法要求运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是:①根据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及其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界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②补偿途径以财政转移支付和环境资源税费为主;③遵循理论计算值与现有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补偿标准。围绕影响渤海生态系统健康的关键是人类活动.提出了构建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设想。主要包括:改革现有“排污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增强制度的生态补偿效力。以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海;建立流域和海域之间的用水生态补偿机制。以增加入海淡水量;推广“退渔还湿”的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现有渔业生态补偿政策;以同区域内的土地价格为参照。对围海造地收取生态补偿金。  相似文献   

6.
横向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跨界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本文在对横向生态补偿如何促进水环境治理的内在机制进行制度分析的基础上,将安徽省和浙江省实施的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视为自然实验,采用2007—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面板数据,结合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投入以及"五水共治"等控制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新安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对水污染强度的影响。在横向生态补偿中,水质达标时上游地区获得补偿,水质不达标时下游地区获得赔偿,通过水质标准明晰了上下游地区的发展权和环境权,并且通过环境绩效考核指标来实现制度的激励与约束相容,进而实现横向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目标。研究发现,在分离了其他影响水污染强度的控制变量后,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显著地降低了上游黄山市和下游杭州市的水污染强度,并且政策效果具有可持续性。通过改变政策实施前后的窗期、变换样本对照组、将工业水污染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及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重新回归,检验结果依然具有较强的稳健性。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中国推进流域治理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以推广,横向生态补偿有望成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最后,从逐步推广横向流域生态补偿至中小流域,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产业补偿等方式相结合以及在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过程中要注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观点。生态补偿是实现绿水青山价值转化的重要机制。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因"要保护与不保护""要补偿与不补偿""以河为标准与以湖为标准"的争议而引发冲突。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浙皖两省的谈判协商成功达成了两轮六年(2012—2017)的跨界生态补偿协议并付诸实施,成为全国首例,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成功典范。补偿协议的创新性在于:实现上下级补偿与上下游补偿的结合,以上下级补偿带动上下游补偿;实现生态保护补偿与环境损害赔偿的耦合,做到激励与约束的完美结合;实现上下游共同参与的水质监测机制,水质监测结果好就给予生态保护补偿,水质结果差就实施环境损害赔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结合,针对饮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4项指标作为监测对象。两轮试点绩效显著,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新安江出境水质明显改善。新安江跨界流域生态补偿协议之所以能够顺畅达成并持续运行,是由上游生态保护比较优势决定的必要性与下游经济发展比较优势所决定的可能性共同决定的,是由上下游共同的生态补偿制度需求与各级政府生态补偿制度供给的均衡所决定的。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试点是中国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当然,该制度也需要在多方面继续完善:实施多元补偿,调动各种资源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补偿标准,尽力体现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机会成本;给予多元受偿,激发各个生态环境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加强区域合作,建立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共同开发机制。  相似文献   

8.
当前有关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均倾向于从责任分配视角来设定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条件。然而,从责任分配视角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面临着诸多困境。以水质控制目标作为适用条件的地方立法和以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作为流域生态补偿适用条件之观点,均限缩了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范围,导致了补偿义务主体与受偿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混乱,并背离了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和基本功能预设。无论从流域生态补偿的功能定位出发,还是基于该制度构建的正当性基础和可行性考量,均应从权利确认而非责任分配视角来明晰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首先,流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功能是流域生态利益正向供给激励,受偿主体的权利确认与保障是这一制度构建的重心。从责任分配的角度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将导致其基本功能的偏离;其次,"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是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构建的正当性基础,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是对"最少受惠者"发展权的弥补。从责任分配视角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遮蔽了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的"最少受惠者";再次,受益主体的非特定性意味着从权利确认视角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将更具有可行性。从权利确认视角来看,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条件应包括:有生态增益行为、非有责主体、不问主观动机与现实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9.
水污染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的重要措施。以行政单元为补偿主体,通过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确立上下游政府间的水污染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污染物通量的生态补偿量化计算方法,并提出了生态补偿运作模式。以钱塘江流域为例,根据2004年钱塘江流域水质状况,在75%保证率的水文条件下,基于COD通量估算了流域内各县(市)间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区域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都是接受补偿者,而呈结构性污染的地区是生态补偿支付者,部分区域补偿强度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表明其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是政府层面上的财政支助,也可以通过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等形式实现区域间的补偿。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将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10.
水污染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的重要措施。以行政单元为补偿主体,通过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确立上下游政府间的水污染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污染物通量的生态补偿量化计算方法,并提出了生态补偿运作模式。以钱塘江流域为例,根据2004年钱塘江流域水质状况,在75%保证率的水文条件下,基于COD通量估算了流域内各县(市)间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区域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都是接受补偿者,而呈结构性污染的地区是生态补偿支付者,部分区域补偿强度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表明其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是政府层面上的财政支助,也可以通过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等形式实现区域间的补偿。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将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流域上下游间用水关系和用水利益的平衡成为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完善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流域用水主体用水关系、平衡流域用水利益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游政府、下游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上下游政府因存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使流域上下游政府生态补偿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系统研究我国上下游政府间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为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流域水资源环境利用关系和平衡流域上下游政府用水利益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显示,流域上下游保护与补偿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流域上游水环境保护处于失效状态,必须通过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与中央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最大效用。所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视情形将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生态补偿主体,并通过流域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规范政府保护与补偿行为,以上游政府保护成本和下游政府收益为参照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国家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分担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2.
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指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由于缺乏有效保护和管理,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破坏形势十分严峻,严重阻碍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非常重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出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本文在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内涵、主导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空间尺度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和生态补偿的模式。  相似文献   

13.
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作为一种与命令控制型进路相对的环境政策工具,最初与污染问题相联系而出现,之后扩展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保护,被认为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失灵,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正向激励,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填补生态保护资金缺口。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概念、类型和适用的考察,可以发现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的概念虽频繁出现,但界定过于宽泛模糊,几乎泛指所有带有价格成分的工具;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的类型划分并不一致,基于归纳的类型划分将现行市场化工具归纳为基于价格的机制、基于数量的机制和市场摩擦机制三类,而基于演绎的类型划分,则将市场化工具分为直接市场交易、许可证交易、反向拍卖、科斯类型协议、调控价格变化和自愿性价格信号六类;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的适用需要以生态系统服务的货币化为前提,受制于制度背景,并且应当针对市场的弊端予以法律规制,确保交易能够真正提供环境效益;市场化工具的选择不仅有赖于数字运算,还应当考虑多种因素并予以权衡,同时综合运用各种市场化或非市场化工具。中国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把握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通过生态系统服务货币化和商品化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这一实质,理解缓解银行、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反向拍卖、生态标签和生态认证等典型市场化工具的运行机理,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适用的前提和规则,更好地发挥市场化工具的积极功效,从而实现特定的环境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14.
为平衡流域上下游之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利益的矛盾,解决依赖政府支出补偿能力有限的问题,我国许多地方尝试着在流域生态补偿中引入市场机制,各地涌现出大量的生态服务市场化补偿案例,成为目前中小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有益探索和重要补充。为保障流域生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对其管理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在总结国际生态服务市场管理实践和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流域生态补偿相关的管理实践、政策和法律制度进行评价,并以此为基础,从管理政策、法律制度和市场机制3个层面,给出我国生态服务市场管理制度的框架设计  相似文献   

15.
作为消除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负外部性的重要手段,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指导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生态补偿思想的来源、内涵、实施模式、补偿标准等角度系统梳理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论述了市场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种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文意从基本思路、政策框架、监管体系等维度分析评述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发现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将生态补偿基金扣缴制度、改良的政绩考核制度、生态补偿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等组成有机整体的运行体系,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并剖析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成效的原因.最后,本文认为,基于现阶段国情,我国应推行由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就完善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区域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需求及其制度障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空间管制"和"功能区划"的管理模式下,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外部作用"或"外部性"非常明显,如果获益者不补偿,区域协调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面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这个科学命题和重大实践,生态补偿还要同时解决人地关系中的区域关系,这就是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区域生态补偿是从"区域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和操作生态补偿,关注于区域主体,关注于区域尺度上的"生态-经济"过程和资源环境问题,并通过相应的区域政策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是整个生态补偿尺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区域生态补偿,区域制度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强势的地方政府和异常活跃的地方经济,及其形成的"行政经济区域",以及激烈的区域竞争和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一同成为当前我国区域制度的核心特征。在这样的区域制度背景下,如何落实区域主体的补偿责任,形成区域间承担责任的机制,就成为区域生态补偿的焦点和难点所在。  相似文献   

17.
市场导向的流域生态补偿措施是政府补偿机制下的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生态补偿的重要措施,市场导向的补偿措施之一是构建基于水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理论构架尚未建立。本文尝试通过借鉴碳排放交易体系来构建流域内水排污权交易市场,探讨对中国现阶段以政府补偿为主要内容的流域生态补偿进行补充。本文在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三阶段改革内容基础上,结合水污染排放特征,构建了流域内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并通过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基于考察流域内上、下游排污企业进行水排污权交易的内在动因,从理论层面分析水排污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研究表明,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同样可采用"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其基本要素包括水污染排放上限、覆盖范围、配额分配方式、交易保障体系、法律基础等;水排污权交易市场是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充,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市场机制有效补充"的协同模式;上游地区企业获得的生态补偿主要源于分配得到的水排污权,市场机制能够激励上游地区污染减排。最后,本文提出水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制定排污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界定排放权的所有权和可交易性质;水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定位仅是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补充,决不能忽视政府补偿在生态补偿中的主导作用;水排污权交易不局限于某个地区内部,而应该分流域建立水排污权交易,从而实现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需兼顾补偿与惩罚机制,通过制度设计激励污染减排。  相似文献   

18.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补偿关系的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补偿相生相制,相补相长,其博弈之源是长久以来人类中心主义与大地伦理思想对人类行为的交替影响.对二者进行内涵解构,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体有服务过程不可逆性、服务功能不可替代性、服务价值外部性、服务行为非市场性、服务资本社会性、服务空闻连续性和差异性等特征;生态补偿具有补偿要素的片面性、补偿范围的局限性、补偿时序的滞后性、补偿方式的表层性、补偿效果的短期性等特性.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第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补偿是矛盾的统一体,其中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生态补偿产生的基础,生态补偿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善的根本保证;第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是生态补偿根本依据;第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外部性导致了生态补偿的低效性;第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不可替代与不可逆性决定了生态补偿的紧迫性;第五,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影响着生态服务功能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资源有偿利用的重要政策工具,结合流域及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对于在全国范围切实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述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展及其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构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框架体系,揭示其基本环节的主要特点,并从补偿资金来源的视角,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划分为上下游政府间协商交易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上下游政府间共同出资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和基于出境水质的政府间强制性扣缴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等类别,系统阐释了各种模式的特点与适用条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流域上、下游间环境保护成本和收益的区域错配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流域整体发展的公平与效率,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已成为解决流域区域间经济发展失衡、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文章首先构建基于能值拓展的流域生态外溢价值计量模型,从能量投入和能级转化的角度,以能值的形式反映流域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功能服务价值,利用能值分析法测算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与水足迹法确定流域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通过比较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和流域生态能值自身消费情况,判断流域的生态盈亏状态,并进一步利用能值-货币比率将生态外溢能值转化为生态外溢价值,得到相对客观和稳健的补偿标准。然后以渭河流域上游为例,测算得到2013年渭河流域上游的生态外溢能值为1.16×1022sej,可知流域上游在扣除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后还为流域下游提供生态服务,处于生态盈余的状态。为激励上游地区加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同时也为实现区域发展的公平与效率和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下游地区应对上游地区支付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根据能值-货币比率得到上游应获得16.31亿元的补偿金额,并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进一步分配,得到定西市和天水市应分别获得7.50亿元和8.81亿元的补偿金额。基于该研究结果,建议通过扩大对流域上游地区的转移支付、完善水资源市场构建、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等政策提高上游地方政府的生态保护努力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流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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