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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基于“保护者受益、污染者付费”思想和奖惩补偿机制,引导城市排放主体改善空气质量。当前关于该补偿政策影响绿色创新的机理研究刚刚起步。考虑到这一影响机制的复杂性和差异化,选择2006~2020年中国2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样本,借助分位数回归、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绿色创新效率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弹性显著为正,且这一积极效应随绿色创新效率的上升而变大。除了产业结构和教育水平,外商直接投资、政府支出、经济增长和适度的环境规制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绿色创新。(2)地区竞争在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绿色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但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其城市规模增长反而抑制了生态补偿对绿色创新的驱动效应。(3)技术进步在补偿驱动创新机制中存在“U”型调节作用,当前样本城市的技术进步调节效应位于“U”型左半部(负向调节),即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补偿政策对绿色创新效率的正效应是递减的。研究结论为提升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调控效果、控制地区竞争和城市规模、优化绿色创新资源配置等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2.
绿色创新是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治理双赢的关键所在,以环境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非正式环境规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以2008年两家环境非政府组织——IPE和NRDC联合公示中国113个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作为准自然实验,并采取DID和DID-PSM识别方法评估非正式环境规制绿色创新的"净作用",得到了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确诱发了城市绿色创新,通过一系列平行趋势检验、DID-PSM回归检验和安慰剂检验之后,结果仍具有稳健性。(2)基于区域异质性视角分析,东部和西部地区对非正式环境规制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对PITI的发布响应更加积极,而中部地区则受到冲击效果较弱。基于时间趋势视角分析,非正式环境规制诱发的绿色创新效应在政策实施第一年最为强烈,随后整体上呈现逐年弱化的趋势。(3)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水平越高的城市表现得更加明显,此外,城市的信息扩散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绿色创新效应。相较于城市的信息扩散水平而言,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受到环境信息公开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4)在剔除同时期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五省八市"的碳试点、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城市绿色创新活动的其他环境政策冲击之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3.
从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所产生的影响这一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引入"技术不会遗忘"假定,运用序列DEA-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和考虑非期望产出的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了中国2000-2011年省际层面的全要素能源效率,并从环境规制实施的成本和实施后的收益两方面构造环境规制指标,以此为基础利用系统GMM估计方法验证"波特假说"效应在能源领域的存在性。具体而言,由于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既可能是正向的"创新补偿"效应,也可能负向的"遵循成本"效应,我们引入环境规制的平方项以考察潜在的非线性影响。研究揭示,时间维度上,全要素能源效率处于上升通道,但增长率一直下行,其主导因素是技术进步,并且技术效率一直羁绊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高。区域维度上,东部地区的全要素能源效率高于中西部地区。同时,无论是当期环境规制,还是其滞后一期值,环境规制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均呈倒U型关系,即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全要素能源效率先提高后降低,蕴含主导力量由"创新补偿"效应演变为"遵循成本"效应。能源的"稀缺性"与"外部性"两种自然属性对倒U型关系具有较好的解释力。此外,东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倒逼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而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影响并不显著。一定程度上,本文支持能源领域存在"波特假说"效应,但存在"度"的限制。因此,本文的政策含义是,应该适度加强环境规制强度和合理选择环境规制工具,使得倒U型曲线的上升阶段更加显著与持久,同时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提高环境规制强度的跟风行为。  相似文献   

4.
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2011~2016年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从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理出发,采用空间杜宾模型探究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整体呈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绿色引导效应凸显需经历一定时期;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的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地区异质性,整体呈下游、上游、中游地区梯度递减格局,且中游地区始终以成本约束效应为主;环境规制会导致污染型产业在长江经济带内城市间扩散转移,以中下游地区尤为突出,上游地区环境治理力度较弱而不足以影响企业迁移决策。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城市工业绿色生产能力,应强化工业污染协同治理,提升环境政策精准性,加快绿色技术创新研发应用。  相似文献   

5.
新《环保法》的调整旨在加强环境规制水平,但其是否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存在争议。为检验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本文以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手工搜集的绿色专利数据,实证考察新法实施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即"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内在机理是:新《环保法》一方面通过引入可供公众监督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从而减少隐瞒环境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污染成本,进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处罚力度直接增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低集中度市场、环境监管力度较轻的中西部地区和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的样本中,新《环保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应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细化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而加强公众监督的可行性。同时,有必要加强《环保法》执法水平,并在监管和执法中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向国有企业、低集中度市场、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倾斜,从而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降低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本文研究结论不仅证实了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为"波特假说"提供了经验证据,更为发展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绿色发展将成为中国未来粮食安全保障的重点内容,衡量农业绿色生产率有利于判断当前的发展位点,且合理的农业环境规制是促进绿色生产效率提升和解决粮食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本文引入碳排放交易和排污费征收标准,在将考虑了环境成本的农业绿色GDP作为产出运用随机前沿函数模型(SFA)核算中国2000—2015年省级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上,采用GMM方法检验了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与粮食安全保障程度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并构建联立方程模型具体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影响机制,以及不同环境规制因素对两者的驱动机制。结果表明:①2000—2015年间全国平均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年均增长4. 10%,呈现明显的时序波动性以及地区之间的梯度性特征;②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粮食安全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③农业绿色生产率的提高会降低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而过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反过来会抑制农业绿色生产率的增长;④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规制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粮食安全均产生正向影响,激励性碳排放交易规制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粮食安全分别产生了正向作用和负向作用,自愿性环保投资规制仅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因此,精心设计环境监管工具,改善环境规制政策的适度性和适用性,建立强化能够充分调动农民实施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和市场化排污交易机制,大力整合不同类型环境法规从而构建均衡的"环境规制组合"体系,是提高农业绿色生产率增长和保障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合理的风险承担是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前提,环境规制政策如何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是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背景下值得探讨的问题。厘清环境规制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对于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体制机制,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2004—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在对环境规制的多重效应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1)环境规制的增强会显著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2)机制检验结果显示,环境规制推动技术创新和改善市场竞争效率的“动力效应”以及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和影子银行化程度的“压力效应”均可以导致企业风险承担上升;(3)调节效应分析发现,地区的创新环境与企业的成本转嫁能力在环境规制影响企业风险承担的过程中发挥着显著的调节作用,地区的创新环境越完善、企业成本转嫁能力越弱,环境规制影响企业风险承担的政策效应越显著;(4)进一步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推高企业风险承担导致了企业环境绩效降低,并提升了企业的破产风险,表明“压力效应”带来的负面作用占据了主导地位。文章为环境规制的政策效应评估提供了经验支持,也拓展了企业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研究视域。文章的政策涵义在...  相似文献   

8.
环境约束下中国地区能源全要素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下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以节约能源消费和减少CO2排放作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结构转型压力。在能源约束条件下如何提高能源效率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能源效率问题作为研究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是必要的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Metafrontier GML指数方法,构建动态综合的污染强度指标作为非期望产出,测算中国地区2004—2013年28个省份的绿色能源效率,进而对中国区域之间与区域内部技术效应进行分解,并对其收敛性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中国东部地区技术赶超、创新和领先效应是显著的,东部地区辽宁省技术"领先效应"并不明显,导致该地区能源效率并未有提高;中部地区的技术创新效应不明显,但能源效率均有明显提高;而西部地区只存在技术创新效应,此地区的技术前沿与全国范围的共同技术前沿差距较大,特别是此地资源型地区的技术改进效率不高。其次,通过对能源效率的σ收敛和β收敛进行检验,发现中国地区能源效率在2004—2013年存在σ收敛但是不存在绝对β收敛。再次,对影响能源效率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技术"赶超效应"、"创新效应"和"领先效应"均对能源效率的提高存在正向作用,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价格对能源效率的提高存在促进作用,但是增强环境规制强度会抑制能源效率的提高。这就意味着提高能源效率,对于不同地区需要"因地制宜",特别是对于资源型地区,需加大促进技术创新政策力度,缩小地区技术前沿与全国技术前沿的距离,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进而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9.
地区差异化环境税政策为污染企业通过跨区转移回避环境成本提供了空间,由此带来了污染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显然这种空间溢出效应增加了环境税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难度。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强度也会影响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应,忽略政府环境监管因素,有可能对污染减排政策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作出不恰当的推断。文章构建政府环境监管、环境税与地区绿色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2005—2019年省际面板数据,运用空间面板杜宾模型实证分析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政府环境监管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考察了环境税对邻地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税的“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均呈现倒“U”型特征,且政府环境监管通过提升环境税的创新补偿效应、降低政府官员的环境规制俘获概率,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环境税绿色创新效应的地区异质性明显,本地环境税绿色创新的非线性特征及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适用于东部地区。而邻地效应中,政府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在中部地区显著,而且显著增强了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果;人力资本跨区流动与污染产业跨区转移是造成环境税“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空间特征的重要因素。环境税高税率地...  相似文献   

10.
有关环境规制与生产率的实证研究,大多集中在单向静态关系的检验上,忽视了生产率对环境规制的反向影响,即环境规制与生产率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动态关系。基于此,本文采用SBM函数和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对2003—2015年中国36个工业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度,同时为了表现环境规制带来的环境改善和成本负担的双重效应,分别构造污染排放强度指标和污染减排成本指标作为环境规制的代理变量,最后通过PVAR模型对"污染排放强度-污染减排成本-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是否存在双向动态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2003—2015年中国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波动变化,总体没有上升或下降的趋势;但在2008年前后其波动幅度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2008年之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波动剧烈,其后逐渐向前沿面收敛。此外,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与污染减排成本互为Granger因果,但与污染排放强度仅存在单向Granger因果关系。GMM估计结果和脉冲响应函数表明,短期而言,政府减排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时效性,近期的环境政策确实能够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同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也有助于减少污染排放和补偿减排成本;但长期来看,由于政策滞后性等特点,陈旧的环境政策不仅无法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增长,而且还诱发企业为补偿污染减排成本而加速提高污染型经济产出的行为,进而恶化了环境状况。由此,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中国政府应该在设计合理的环境政策和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补贴两方面发力。  相似文献   

11.
绿色创新作为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有机整合的发展战略,是当前解决城市发展困境的一剂良方,实践中,促进城市绿色创新水平提升成为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国家高新区是推动城市绿色创新水平提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然而关于国家高新区设立是否对城市绿色创新发展起作用仍需要进一步实证检验。利用中国285个地级市2003—2016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现双重差分的目的,识别国家高新区建立影响区域绿色发展的作用机制,并评估高新区驱动城市绿色创新效率提升的净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国家高新区显著提高了城市绿色创新效率,这一结果在经过了反事实检验和多项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②从理论上构建了高新区驱动绿色创新效率提升的影响机制,并通过实证检验甄别出了高新区促进城市绿色创新效率提升的创新驱动机制和结构驱动机制,而未通过集聚驱动机制,"形聚而神不聚"的现象仍广泛存在。③高新区驱动绿色创新效率的提升呈现明显的区域异质性,高新区对东部区域的绿色创新效率驱动效果明显,而对中西部区域效果不明显。④高新区驱动绿色创新效率提升还存在着城市等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表现为"边际递减规律",相比于省会城市,副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一般的市从高新区设立当中获得的政策效益更大。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对城市绿色创新水平的驱动作用,文章据此从发挥集聚推动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高新区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新《环保法》的调整旨在加强环境规制水平,但其是否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存在争议。为检验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本文以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手工搜集的绿色专利数据,实证考察新法实施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即“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内在机理是:新《环保法》一方面通过引入可供公众监督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从而减少隐瞒环境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污染成本,进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处罚力度直接增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低集中度市场、环境监管力度较轻的中西部地区和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的样本中,新《环保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应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细化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而加强公众监督的可行性。同时,有必要加强《环保法》执法水平,并在监管和执法中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向国有企业、低集中度市场、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倾斜,从而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降低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本文研究结论不仅证实了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为“波特假说”提供了经验证据,更为发展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低碳化转型的重要引擎,环境规制作为填补环境方面市场失灵的重要方法,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以双重环境规制为视角能为此研究提供新思路。文章选取2004—2019年的面板数据考察技术创新约束下双重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门槛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1)在中、低技术创新水平区时,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悖论效应"占主导地位。在高技术创新水平区时,正式环境规制的"倒逼减排效应"开始凸显,逐渐抵消正式环境规制的"绿色悖论效应"负面影响,但不显著,具有进一步提升的潜力。此时,正式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双重门槛特征。(2)在中、低技术创新水平区时,非正式环境规制也表现出"绿色悖论效应"。在高技术创新水平区时,非正式环境规制作为正式环境规制的重要补充对碳减排效应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时,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双重门槛特征。(3)随着技术创新水平的逐渐提高,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逐渐增大,表现出强制减排效应,呈现出倒"V"型单一门槛特征。(4)中国区域碳排放强度存在一定的"时间惯性",呈现出"雪球效应",且在邻近地区表现出明显的空间集聚性。(5)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及其交互项在不同技术创新水平下呈现出空间极化现象。因此,政府在推进正式环境规制方法创新以及规制执行力度的同时需要加强非正式环境规制实施力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以及反馈渠道。构建区域协调机制,形成地区间共同发展、协同管理的联合控污治污格局。  相似文献   

14.
强"波特假说"认为严格而恰当的环境规制政策将使企业的生产效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为验证强"波特假说"及其产业异质性,首先建立产业碳密集指数,将工业部门36个细分行业划分为高碳密集产业、中碳密集产业和低碳密集产业;接着运用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2003—2014年细分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于系统"GMM"估计方法验证三个细分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样本期间内,高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远远高于中低碳密集产业,这表明高碳密集产业一直是产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对象,而碳排放情况较为严重的中碳密集产业则为"被遗忘的角落";第二,强"波特假说"在工业部门内存在产业异质性,高碳密集产业和中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U"型关系,而在低碳密集产业中两者则呈倒"U"型关系;第三,相对于高碳密集产业,中碳密集产业因环境规制强度较容易跨越"U"型拐点而具有较大的减排空间,低碳密集产业在达到"U"型拐点之前,环境规制为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动力。本文研究结论蕴含如下的政策建议:根据产业的碳密集程度实施针对性的环境规制政策,持续加强中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力度,适度加强低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高碳密集产业需根据不同阶段的经济水平设计具有针对性的环境规制政策,逐渐将三类产业的"遵循成本"效应转化为"创新补偿"效应,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15.
依靠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驱动中国制造业绿色发展,已成为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重大研究命题。基于此,通过构建扩展的CDM模型,利用2003—2014年中国制造业28个行业面板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创新过程的影响。结果显示:(1)环境规制对制造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挤出效应,当前制造业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显然已经影响了其创新活动的实施。(2)环境规制显著抑制了制造业的实质性创新产出和策略性创新产出,弱"波特假说"尚未得到支持。同时,研发强度显著促进了制造业实质性和策略性创新产出。(3)环境规制能够促进制造业经济绩效、能源绩效和环境绩效的提高,强"波特假说"得到支持。强、弱"波特假说"的差异化结果表明,面对政府的环境规制,目前中国制造业通过创新来寻求经济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尚未成为其实施绿色发展的首选路径。(4)实质性创新对经济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对能源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且显著抑制了环境绩效的提高,策略性创新对经济绩效、能源绩效和环境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过程中,应降低行业的环境规制遵循成本。同时,进一步调整中国制造业的技术进步结构,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制造业优先开展低碳节能型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制造业绿色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使其真正转化为强大的绿色生产力,推动制造业的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6.
面对粗放式经济发展导致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中国提出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战略。创新型人力资本是创新驱动的动力源泉,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可以实现资源与环境约束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基于长三角地区2000—2018年间的面板数据,利用三种权重矩阵分别构建空间杜宾模型,从全区域和分区域两个方面研究创新型人力资本对GTFP的空间效应,探讨创新型人力资本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绿色发展中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①各地区创新型人力资本水平和GTFP水平均存在显著差异,长三角东部和南部地区水平较高,西部和北部地区水平较低。②从全区域回归结果来看,增加创新型人力资本投入对GTFP水平提升具有阻碍作用,这可能是由于地区间创新型人力资本的"虹吸效应"、技术创新诱导的"回弹效应"所致。③从分区域的回归结果来看,高GTFP地区依靠创新型人力资本空间溢出效应形成区域增长极,低GTFP地区依靠增加创新型人力资本投入提升自身GTFP水平,由此显示出创新型人力资本可能存在"孤岛效应"。④其他影响因素:财政投资、对外开放度、城镇化率、基础设施等均未显示出对GTFP的促进作用;产业集聚对于高GTFP地区的绿色发展显示出阻碍作用,对于低GTFP地区的绿色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信息化对全区域GTFP水平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增强环境规制、减小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GTFP水平提升,但是提高污染物去除率对GTFP作用不明显。据此提出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增强创新型人力资本空间外溢扩散效应,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绿色技术应用和推广中的作用,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和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实现GTFP区域联动提升。  相似文献   

17.
创新驱动重污染行业绿色转型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绿色创新兼具创新和绿色的双重属性,研究构建了涵盖创新效率与绿色效率的DEA-RAM联合效率模型,对中国16个重污染行业绿色创新效率进行评价;基于绿色创新影响因素间存在的交互属性,使用能够处理多重交互、组合式路径问题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绿色创新效率提升模式构建加以探讨。研究发现:当前中国重污染行业处于"创新却不绿色"的转型阶段,创新活动运行良好,但行业环境污染负外部性依然明显,绿色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污染行业各行业绿色效率普遍低于创新效率,行业政策绿色创新效率受到绿色效率的拖累,改善绿色效率成为提升绿色与创新效率协同效应的关键;组合式效率提升模式中,小规模重污染行业企业应该以环境规制、外商科研支持为基础,辅以精简的科研人员,而政府科研支持此时并不重要;抛开企业规模大小因素,重污染行业企业应以环境规制、政府科研支持为基础,辅以精简科研人员和少量优质外商科研支持。基于研究结论,中国重污染行业的绿色转型,需要不断加大科研资金投入,促进绿色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继续严格执行环境规制政策,提高企业绿色环保自觉性;转变政策实施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创新政策的多元互补方式。  相似文献   

18.
绿色已成为新时代矿业发展的主基调,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矿业提出了新要求,环境规制强度影响矿业绿色水平的短期效应,环境规制结构决定矿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基于2001—2015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EBM模型定义的方向性距离出数(EBM-DDF)方法构建GML指数来衡量矿业绿色水平。采用动态面板模型和系统GMM估计方法,检验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及其传导机制,并重点考察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的异质效应,探索构建矿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发现:(1)环境规制强度与矿业绿色水平之间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发展表现出先抑制后促进的直接效应。(2)技术创新和能源消费结构对矿业绿色水平具有"U"形间接调节效应,技术创新仅在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越过拐点后促进矿业绿色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倒逼作用显著。经济发展水平学矿业绿色水平之间存在"U"形关系,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才有利于改善地区环境质量。(3)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矿业绿色水平存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而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影响不显著;中西部内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环境规制并不能促进矿业绿色发展。因此,政府要合理选择环境规制类型,因地制宜地设定环境规制强度,增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9.
绿色低碳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如何有效推进绿色科技创新以及改善中国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角度出发,结合投影寻踪模型处理高维数据的特点,对随机前沿模型进行改进,从而构建了更加有效的估算创新效率的测度模型。在此基础上,选用2005-2011年中国30个省市地区的面板数据对中国各区域创新效率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区域平均创新效率约为0.645,虽然超过0.5,但仍然存在较大的无效率现象,创新效率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且创新效率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各区域发展不均衡。同时,环境规制强度与创新效率呈"U"型关系,表明环境规制初期,由于成本的增加,会对创新效率产生负向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又会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区域开放程度、技术市场成熟度和政府资助这三个因素对绿色创新效度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说明较高的区域开放程度能够显著拉动中国创新效率向更高水平发展,成熟的技术市场有利于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并推动创新效率的提高,政府资助可有效降低区域绿色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和风险,激发其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对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影响。因此,要想有效提高中国及各区域的创新效率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重视创新资源的有效利用,生态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绿色创新技术,一方面要均衡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并学习国外先进绿色创新技术,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来调控各区域创新能力的失衡现象。  相似文献   

20.
绿色低碳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如何有效推进绿色科技创新以及改善中国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角度出发,结合投影寻踪模型处理高维数据的特点,对随机前沿模型进行改进,从而构建了更加有效的估算创新效率的测度模型。在此基础上,选用2005-2011年中国30个省市地区的面板数据对中国各区域创新效率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区域平均创新效率约为0.645,虽然超过0.5,但仍然存在较大的无效率现象,创新效率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且创新效率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各区域发展不均衡。同时,环境规制强度与创新效率呈"U"型关系,表明环境规制初期,由于成本的增加,会对创新效率产生负向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又会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区域开放程度、技术市场成熟度和政府资助这三个因素对绿色创新效度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说明较高的区域开放程度能够显著拉动中国创新效率向更高水平发展,成熟的技术市场有利于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并推动创新效率的提高,政府资助可有效降低区域绿色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和风险,激发其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对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影响。因此,要想有效提高中国及各区域的创新效率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重视创新资源的有效利用,生态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绿色创新技术,一方面要均衡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并学习国外先进绿色创新技术,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来调控各区域创新能力的失衡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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