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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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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转移支付是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生态补偿的重要手段,本文介绍国内外财政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项目经验,对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进行梳理,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现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方法、系数、权重等的建议。研究指出应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类型特征,建立不同的生态补偿标准,以典型地区森林、草原、水资源为例提出分类生态补偿政策建议;从税收、准入等角度提出支持政府有效管理、促进生态产业与民生改善的政策意见;建立持续长效的生态补偿管理机制,构建生态补偿相应的配套支撑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2.
围绕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中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建立起包括资源税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在内的一些生态环境补偿法律制度,但现有的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存在法律体系和政策设计不完备,缺乏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部门化利益倾向,政策手段较为单一,生态补偿资金没有来源保障,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等问题。为此,要不断健全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将矿区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纳入到法制化和市场化轨道,完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实现矿区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关系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述了我国生态环境价值被低估甚至缺失的状况。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价值被低估的表现及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指出政府亟需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经济赔偿机制、经济处罚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环境补偿模式,建立资源环境价值评价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等方面,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完善是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解决生态转移支付政策尚未充分改善环境质量这一现实问题,基于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决策机理提出相应假设,选取山西省96个县域的环境和社会经济相关数据,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评估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环境效应. 结果表明: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总体上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改善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域的环境质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环境效应逐渐变差. 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的扩大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每增加1 000元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环境质量就得到2.285个百分点的改善,且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环境效应呈现出功能区类型、民族聚集程度的差异化特征. 进一步研究发现,贫困程度是导致不同地区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环境效应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 基于此,建议坚持实施生态转移支付政策,逐步扩大生态转移支付规模,强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导向性和差异性,完善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完善补偿资金考核机制等,从多角度完善生态转移支付政策.   相似文献   

5.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当前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补偿渠道。本文总结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设计及实施现状,分析了现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设计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其监管的相关对策建议,以有效发挥转移支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政策导向功能,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生态环境效益。  相似文献   

6.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的重要抓手之一,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政策落实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框架日渐清晰和明确,但由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范围广、面积大,目前对这些区域的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本文深入研究了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基础上拓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的基础和条件,认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制度可依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借梯上楼",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系数,扩大对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县域的补偿,同时还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之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园区合作式补偿、社会保障式补偿、市场补偿等非资金形式的横向生态补偿的思路建议。  相似文献   

7.
试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尚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应是立法的主导方向。文章论述了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定性、多层次性和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导的特点,分析了我国目前实施该项制度存在着流域生态功能来定位、补偿标准不确定、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和缺乏法律保障等主要问题,并就建立和完善该项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相似文献   

8.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演进及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目前为止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唯一的具有直接性、持续性和集中性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平衡生态保护地区和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12年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发展脉络显示,转移支付范围持续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不断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健全,政策直接导向功能愈加明显,逐步体现综合补偿的特征。同时,在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资金使用等方面还有可以提升的空间。本文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出发,建议进一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完善生态产品质量与价值相挂钩的资金分配机制,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与区域绿色发展深度融合,发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财政种子资金的作用,打通重点生态功能区与受益地区之间的利益链接。  相似文献   

9.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是为引导和调动水源区各级政府保护环境、加强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证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和近年来国家有关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精神,本文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对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实施的生态补偿的制度办法进行了评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财政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10.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常杪  邬亮 《环境保护》2005,(12):66-68
由于流域生态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政府需要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提供足够的流域生态报务。本研究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模式是公共支付体系,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自发组织的私人协议和自由贸易体系。模式的决定要素是流域尺度和产投明晰程度,其组成要素是补偿标准,实际补偿量,组织实施和竞争机制的使用.  相似文献   

11.
《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预[2018]19号),是中央财政加强长江流域生态补偿与保护的制度设计,其以建立完善全流域、多方位的生态补偿和保护长效体系为目标,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推进生态环保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实施上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健全基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该项政策实施将推动实现从单领域补偿拓展到综合补偿,对加快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2.
刘政磐 《环境保护》2014,(12):40-41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是为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资金支持的一项惠民制度。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框架的基础上,结合转移支付实践,分析制度存在的诸如资金导向性、转移支付标准测算、移支付资金调节力度、转移支付制度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我国应增加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的导向性、完善转移支付标准核算公式与方法以及加强财政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从而逐步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的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13.
继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之后,2008年2月,浙江又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更上层楼。至此,浙江已基本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国家和地方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补偿领域逐渐由单一领域走向综合补偿、补偿范围由省内拓展到省际间、补偿资金由切块分配转向与成效挂钩、补偿方式由资金补偿拓展到多元化补偿。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立法滞后,标准体系不完善;内涵的理解不全面,补偿方式较单一;国家层面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综合性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上下游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了扩大补偿范围,继续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配套管理;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和绩效评价;完善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15.
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有助于实现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和额外环境保护成本的补偿。其中,机会成本的补偿主要由中央一般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而额外成本的补偿主要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市场机制的补偿仅是辅助性的补偿。  相似文献   

16.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6,自引:3,他引:16  
浙江省各级政府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方面的矛盾日益显现,尝试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地区和群众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实施异地发展等有效举措,开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作者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即:统一认识,努力创造区域共同发展协调并进的局面;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框架;突出重点,统筹运用政府财政资金;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在生态补偿中的作用;广开渠道,多元化筹集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建立保障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7.
关于完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若干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近年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对生态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已经成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问题,文章对生态补偿的定义、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根据国内外生态补偿发展的最新状况,结合中国目前生态补偿机制出现的问题如生态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机制缺乏有效的法律基础,现行的资源税费未能反映生态补偿的内容,没有建立完善的良性融资机制,各行业与管理部门的条块分割等,提出了完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浙江省生态补偿的实践与效益评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省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收费制度、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形式,调动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由政府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意见的省份。本文回顾了近些年浙江省在生态补偿方面的实践与成效,探索建立定量化的生态补偿效益评价方法,对生态补偿政策给生态环境及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较准确的评价出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9.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农业生态补偿方面,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采取固定额度的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使用率与效益都未达到应有效果。本文通过对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的政策基础、理论依据、意义以及拍卖工具在欧盟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吸取经验,为完善我国现行农业生态补偿支付机制找到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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