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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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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了额外利益(出资培训),这是我们认定服务期能否成立的基本出发点。在认定“专项培训费用”时,应把握该费用在出资渠道、金额起点和组成范围等方面的特殊性;在认定“专业技术培训”时,应甄别具体的培训形式,并判断培训期限是否具有合理性。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虽不能适用服务期的规定,但应允许当事人就特殊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  相似文献   

2.
《中国劳动》2005年第5期登载了《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管理》(以下简称《培训》)一文,笔者认为文中部分提法值得商榷。该文中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预定期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条款同员工张某在法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其在法律意义上“放弃”对员工张某的服务期约束才是导致其败诉的关键,不及时主动地主张权利即是默认放弃权利是该案的法律焦点。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陈某与某集团公司签订1998年至2004年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双方有服务期约定。2001年受用人单位委派带资脱产学习1年。2002年原用人单位与外方合资成立合资公司,陈某被安排到合资公司工作。集团公司未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2003年2月合资公司与陈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陈某为公司服务10年,如提前解约需支付约定的赔偿金。2003年、2005年合资公司先后两次出资派陈某出境学习考察。2005年11月陈某离开合资公司到一家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业企业谋职。陈某因违反服务期约定,现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均提出要求其赔偿培训费等的主张。[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服务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劳动者承诺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动的有约束力之期限。它缘于劳动关系,但又相对独立于劳动合同。它的产生,本身就是源自对特定身份劳动者就业自由施以合理限制的需求。所以,尽管它是劳动用工制度法制化以前的产物,但在《劳动法》公布施行后,它依然成为用人单位乐意采用、用以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工具。并进而为诸多地方立法所承认。由于它与劳动合同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服务期协议的订立、履行等产生的相当数量的纠纷,  相似文献   

5.
《中国劳动科学》2006,(12):40-40
本案是一起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引发的违约赔偿争议。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一些关键问题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本刊将这些问题列出,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参与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赵某于2011年7月21日至某餐饮公司工作,双方签有自该日起的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前六个月为试期、赵某任储备店长、月工资1.2万元等。双方另签有服务期协议,约定某餐饮公司为赵某提供自入职日起三个月店长训练营专项培训,包括资料费、讲师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培训费用由某餐饮公司提供;赵某若三年内因自身原因离职需退还全部培训期间所得的工资。2011年11月,赵某因个人原因向某餐饮公司申请职。某餐饮公司起诉,要求赵某退还已付的3万余元工资。另查,赵某入职后跟随某餐饮公司总部的一位长进行现场学习,一个月后被派至某分店从事自助餐饮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与员工张某于2001年3月3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4条规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预定期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02年7月7日,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该合同第3条规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培训开始之月起算)……  相似文献   

8.
去年3月,大学毕业生王某与北京某公司、学校三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学校审核列入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同时约定王某进入公司第一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年,未按规定完成服务期,每相差一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双方权利义务依报到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 刘某,1985年5月出生,为某职业学院2005级数控专业学生。2008年2月,刘某在毕业实习期间到某模具公司应聘,该公司在知悉刘某为学生的情况下与其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5月,该公司安排刘桌赴日本进行模具技术培训,并为其支付培训费用4.5万余元。双方在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为5年,如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剩余服务期限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职丁李某2002年9月与某模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自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去年5月,李某与公司签订《赴日本技术培训合同》,并于去年6月赴日本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技术培训,9月1日回国。双方在《赴日本技术培训合同》中约定:自李某回国之日起,李某在该公司的服务期为5年,  相似文献   

11.
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是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是基于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的预期,因此,享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权利,可就劳动者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进行培训费用的追偿。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追究对方的法定和约定责任必须以己方无过错为前提,如果己方过错而造成对方被迫或违约将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工资底线不能少于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产生支付凭证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参观考察费、考试考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相似文献   

12.
服务期的法律定性和法律后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例 张某自2000年进入某公司工作,任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01年,张某参与了公司的技术开发工作,9月12日与公司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产品主要为公司已在生产和开发成功的各类浸渍手套.  相似文献   

13.
劳动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与婚姻关系进行类比,盖因两者皆有显著的人身性.都是建立在信赖基础上的关系.信赖一旦丧失.维持此类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将不复存在。从这一角度考察,违约责任很难成为维持这种关系的工具。而与婚姻关系不同的是.劳动关系中的人身性本身具有不平等因素.有着明显的人身隶属性,不加区别地用违约责任来保障这种关系的维持.其正当性当然值得怀疑。但同时.劳动关系又是具有财产性质的一种社会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这种关系,都有着各自所期待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当事人双方诚实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且劳动关系的继续性特征使得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完整履行也构成了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利益。特别是在短期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的背景下,当事人所期待的合同利益非常清晰.当事人对自己能否履行这样的合同也非常容易评估。从这一角度考察,违约责任的引入对保障当事人双方正当财产利益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不应当简单地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4.
一份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可能要履行数年乃至数10年,《劳动法》虽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仅仅在第17条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缺乏法律统一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对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基本认识,建立了各自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本次劳动合同立法对于建立最适合现代劳资关系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机制而言是一个极好的的机会。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劳动科学》2005,(7):56-57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等制度运行中的一些趋势性问题,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科学》2007,(1):49-49
双方是否可以协商确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长期以来一直存有争议。究其原因是因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而“应当”在法律上的理解就是必须,它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绝对影响作用,本人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对劳动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进行适用时应综合考虑,以避免对强制性规定的机械适用或滥用。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功能,主要是用来供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订立并开始履行的情况下.互相对对方进行考查,在发现对方的状况不符合自己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将可能使自己处于不利时,及时、方便地解除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关系。鉴于我国《劳动法》在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设计上,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起止的有效期,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由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应性广,既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一定的约束力,又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此较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欢迎,而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相似文献   

19.
关于合同终止、解除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从企业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工作机会、薪酬福利、发展空间等,如果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则会从根本上剥夺劳动者获得这些利益的可能性,产生争议的机率较高。本次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关于终止解除的规定在终止解除条件、终止解除通知、经济补偿等各方面均存在争论,本文将《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与各地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现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20.
自从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关于劳动合同的研究,就一直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从奠定劳动合同基础的根本理论问题,到涉及劳动合同方方面面的细节问题,都有不少学者关注。本文力图以学者们对劳动合同的基本理论研究为主线,综述劳动合同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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