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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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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诉人李某于1993年11月到山东省烟台市某金矿(以下简称金矿)配电室从事配电工作。1995年10月,金矿组建氢化车间后,申诉人被安排到该车间从事测定工作。同年10月26日,申诉人在工作中发生中毒。1996年8月20日,申诉入经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确诊为混合性气体中毒后遗症。并在职业病医院住院治疗到1997年6月15日。  相似文献   

2.
申诉人赵某于1985年12月31日由被诉人某重型机械厂招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1990年3月1日申诉人应征入伍,1993年11月27日退伍。申诉人在退伍安置待分配期间向当地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提出不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要求,安置部门既未安排申诉人回原单位复工复职,也未给申诉人办理安置手续。1994年3月9日申诉人向被诉人书面提出调离本单位的申请,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职工祁某于2004年5月15日在某机械厂遭受事故伤害,之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七级。双方就祁某的工伤待遇协商未果,祁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受理后认为,申诉人祁某发生事故伤害后已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被诉人某机械厂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当依法支付申诉人的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4.
事故概况杭州市某单位2007年3月发生了一起电梯夹人致伤事故。事故电梯为一台杂物电梯,型号为TWJ500/0.35,由有资质单位于2003年安装,且该资质单位一直承担该电梯的维保工作。事故经过大致如下:该单位使用人员在地下层楼处搬运货物进入轿厢内(厅门处于打开状态)时,电梯突然启动,搬运人员慌乱之中往外  相似文献   

5.
本文话题由一起行政复议案谈起,该案的申诉人江某是四川省某县人,被申请人是劳动保障部。  相似文献   

6.
庾晋  周洁 《劳动保护》2001,(8):33-34
近年来 ,电梯伤人事故有增无减 ,令人触目惊心。电梯事故种种1.电梯停放不到位1999年11月8日 ,南京市第三医院门诊部副主任王某从一楼门诊部取来钥匙打开医用电梯的门 ,习惯性地看也不看就跨了进去。谁料电梯工中午下班时将电梯轿厢停在了四楼 ,王一脚踏空 ,从电梯通道中坠下 ,摔在约6米深的副一楼的水泥墩上 ,经抢救无效而亡。2000年1月5日珠海某公司女工杨某下班后 ,在工厂五楼向大门敞开的载货电梯走进去 ,不料脚一踏空 ,径直摔到一楼。原来 ,由于操作人员疏忽 ,虽然五楼电梯门敞开 ,但电梯实体仍在一楼。事后该女工被送…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某超市有限公司是大型连锁企业,2002年在金湖县城设立金湖分公司。申诉人钟某2002年8月被该公司招聘为员工,招聘简章中承诺月工资800元。2002年10月19日申诉人在负责电梯安全运行时.发现电梯上一位老人即将摔倒,申诉人扶救老人时,在电梯上摔伤,当即不能站立,被诉人的管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将申诉人送往金湖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被确诊为右腿髌骨骨折,经金湖县人民医院治疗处理后,留申诉人在医院观察两天,后申诉人回家休养治疗。申诉人受伤一个多月后,发现右腿不能弯曲、乏力、股骨头肌萎缩,虽经金湖县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诊疗,申诉人伤残病情未见明显好转。  相似文献   

8.
申诉人向某,1998年9月到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一个下属单位——某镇农村信用合作社上班,成为该社正式职工。2002年,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双方于当年8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7年7月31日。  相似文献   

9.
申诉人是某公司职工,因涉嫌挪用单位资金,被法院判决犯挪用资金罪,免予刑事处罚。申诉人受刑事处罚后,以公司地址搬迁未对其安排具体工作为由,偶尔上班,脱岗缺勤。被诉人某公司在明知申诉人脱岗的情况下,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也未通知其上班,公司也无考勤记录:2003年9月24日,被诉人以申诉人严  相似文献   

10.
申诉人王某之夫高某,1985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被诉人某保险公司工作。1997年5月20日,高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1997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2000年11月,被诉人某保险公司按照本行业上级公司减员增效的统一部署实行减员。高某于11月13日填写了申请转制的《申请书》,23日,高某与某保险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申诉人宋某,男,1969年参军.1972年退伍后到某县砖瓦厂做临时工,1977年因该砖瓦厂征用集体土地带人,将申诉人转为全民固定工。2000年7月该砖瓦厂改制为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几十年来,申诉人一直从事拉砖、下瓦、挖土、运土等极为繁重的体力劳动。1991年夏天,申诉人  相似文献   

12.
张兴法 《安防科技》2004,(12):17-18
随着电梯的广泛应用,电梯的事故也逐渐增多,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13号令等法律法规,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及有关要求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一系列国家标准,如电梯主要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自1987年颁布后,已作了三次较大修改,逐步靠近国际标准。这些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出台,有效地预防了电梯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为了提高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快速疏散能力,防止发生拥堵踩踏等安全问题。利用Pathfinder软件对某综合办公楼进行疏散模拟研究,根据楼内人员分布情况,研究不同楼层不同比例楼梯和电梯混合疏散的疏散时间,分析疏散过程中容易产生拥堵、踩踏等事故的情况。研究结果显示,采用楼梯和电梯混合疏散模式可以缩短疏散时间。某综合楼疏散容易产生拥堵的区域为一楼电梯厅与楼梯交汇处;主出入口疏散效率不高,在疏散过程中应设置疏散引导员,为综合办公楼日常管理和疏散安全管理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中国劳动》2005年第6期刊登了李晓明《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法规认定时效》一文。该文中提到:职工余某被用人单位除名,单位未向余某送达除名书面材料,时达7年多后,余某要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撤销用人单位的除名决定。该委在对案件审理后认为,根据《劳动法》第82条和其他相关法规、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认定申诉人余某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受到侵害,而且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已超过法定申诉时效,故该委裁决驳回了申诉人的申诉请求。该案进入到二审时,被二审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之后,  相似文献   

15.
张某于2003年退伍后,被分配安置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械制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制造公司)。机械制造公司接收张某后,对其进行了体检和上岗前的培训。经过一个月的试用后,又将张某分配安置在同属机械制造、加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加工公司)。张某认为,  相似文献   

16.
1事故概况 2012年12月18日晚上8时10分左右。嘉兴港区某制衣厂职工往公司三楼车间拿货装入货厢后,将货厢门及层门关好,走楼梯到一楼外侧厅门口准备取货,用手拉开层门后未看清货厢不在,一脚踏空坠落底坑,造成人员受伤事故。  相似文献   

17.
我国第三人侵权引致工伤赔偿的立法尚待完善 造成劳动者工伤的原因,概括起来无非两种,即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和非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对非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赔偿,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常明确,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工伤,工伤职工只能要求工伤保险赔付,  相似文献   

18.
申诉人高某到本镇某村一个体经营者(系未经工商注册)王某家中做安全网工作,在干活时手指被击伤,经治疗手指被切除一截。住院时,申诉人垫支400元医疗费,治疗终结后王某因拒绝支付医疗费及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双方发生争议。仲裁委受理后根据有关规定首先委托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伤残进行工伤认定,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雇工方“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不具备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不适用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其适用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范围”为由,没有给予工伤认定,并将仲裁委的委托书退回,由于没有工伤认定书,仲裁委遂作出“当事人请求工伤待遇,证据不足,驳回申诉”的仲裁决定。  相似文献   

19.
申诉人曹某在被诉人深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连续工作10年零1个月,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04年5月113至2005年4月3013。被诉人拖欠申诉人2004年12月份工资865元,拖欠2005年1月113至3月3113共5个月的加班工资1570元。被诉人拖欠工资期间,曹某曾到劳动保障局信访部门投诉被诉人拖欠加班工资等。2005年4月113被诉人书面通知申诉人劳动合同将于2005年4月3013到期满,并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签收栏有事先打印好的“本人已收到此份通知”字样,申诉人在签收栏签名处签名。之后申诉人于4月413以被诉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向被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4月513,申诉人曹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4年12月的工资、2005年1月113至5月51日的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处理费等。  相似文献   

20.
申诉人某沐足店与被诉人陈某于2005年11月10日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陈某生于1988年5月16日,与某沐足店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18岁,属未成年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某跳槽到他人处工作。某沐足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陈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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