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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12)
<正>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安全生产法出台12年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法律更加全面地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精神,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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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比原法增加17条,修改58条。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大事,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修改背景1.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必须通过修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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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新安法的施行,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推进器,推动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支撑。新安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战略、原则、方针、主体、机制和方法。"以人为本"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安全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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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此次修法历时有两年多时间,新法由97条变到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69款。其中突出的修改是,在各方面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正,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修改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体现了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是一切工作的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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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2):92-92
<正>为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工作,2014年2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强调要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事故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做好安法修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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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是现行《安全生产法》颁布十余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下面,我就《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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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中新增第六十七条,为强化安全生产停产停业行政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此条款,在研究国内外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分析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以及我国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领域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经验基础上,认为该条款符合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现实需求和政府行政管理特点,符合《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要求,增加安全生产强制停产停业措施是必要、合理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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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本文介绍了《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影响。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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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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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2):113-11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4年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作了关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三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强化落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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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条文作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这是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实施依法治安的又一记重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惩安全生产犯罪的决心。这一重典治乱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加大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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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体现了民本性和民生性。"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消除了以前过分重视行政监管的弊端,发挥了各方的积极作用,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下安全生产共治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安法,由原来的97条变为114条,增加了17条。从结构、内容来看,新安法符合国际安全生产立法的最新发展趋势,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体现了中国安全生产问题的实际;从幅度上看,修改涉及70多个条款,修改幅度之大,已经达到修订的水平,这既说明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之大和要求之高,也说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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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今年9月1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实施一周年。《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3次修正,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