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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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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已经在环境执法中显示了巨大的威慑力,但"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模式不符合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在违法行为"先轻后重"或者"先重后轻"的情形下,都可能造成"过罚不当"的问题。对于初始违法情节类似,但复查时违法情节大相径庭的不同违法者,会出现"不同情节相同处罚"的不公平情形。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对于"先重后轻"的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在违法者的改正行为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形下不予按日连续处罚,同时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将该已经显著减轻的违法排污行为视为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先轻后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在进行按日连续处罚时,视具体违法情节动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理想状态下,应当摒弃"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计罚的规定,改为数据值式的按日计罚,即规定"……拒不改正的,处每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更好地实现"过罚相当"。为了避免持续性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按日计罚的最长期限不宜超过三十日。违法者超过三十日仍然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责令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或责令关闭等措施。  相似文献   

2.
虫子 《环境教育》2008,(5):74-74
后督察制度是我国环保部门新推出的一项环境监管制度,这项制度的推出就是为了增强环境监管执行力,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消除一些排污企业“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现象,从而彻底扭转一些地方过去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而不处罚、处罚而不执行、执行而不到位的局面。  相似文献   

3.
环境法中的行政处罚对象,即承担行敢责任的主体。对于行政处罚对象的透彻了解是准确适用行政处罚的关键。只有保证行政处罚的正确实施,才能有效制裁环境违法行为。一行政处罚对象的范围和分类行政处罚的对象,一般是指客观上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主观上有过错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4.
《绿叶》2016,(8)
按日连续处罚作为新《环境保护法》中的亮点之一,相对于传统的环境行政罚款,其创新性在于;罚款按照日数计算,违法时间越长,罚款数额相对越高;在理论上形成"罚无上限",从而回应了环境违法行为连续性和持续性的特点。但是,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方式是否妥当直接关系到按日连续处罚的功能发挥。鉴于此,本文对这一处罚的计罚方式进行了探讨,以期增强该制度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5.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再次向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简称巴威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60万元。这是大气条例实施后,北京开出的首张“二次违法加倍处罚”罚单,也是北京大气类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对于污染环境屡禁不止的企业,以往环保部门显得束手无策,原因在于处罚太轻,以至企业肆无忌惮。  相似文献   

6.
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都越来越注重并逐渐扩大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与此相适应,就势必存在着不服这种处罚决定的申诉,为了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被  相似文献   

7.
<正>(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相似文献   

8.
微博     
《环境教育》2011,(11):9-9
巴松狼王(杜少中,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对那些污染的制造者,要不罚个爪干毛净,他就不会善罢干休!在环境违法行为面前,我们的法规还显得太软,处罚数额太小,程序太繁,速度太慢……真应该有环境警察!  相似文献   

9.
目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并逐渐扩大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下称执法者),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同时在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中,执法者根据案情及违法者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条款也大量增加。这势必存在着执法者如何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等问题。自由裁量权就是执法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的条款,如“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此幅度内,根据案情、违法行为及违法者(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具体情况,视情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处罚形式和处罚轻重程度的一种自由裁量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正王浩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强化环保知识、环境危机和环保警示的宣传教育,着力环境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的宣传,着力环境伦理道德的教育与氛围的建设。在江苏省海安县环境保护局,法宣科王浩算是个大忙人。特别是当了法宣科科长后,法律法规科原来的一大摊子工作要做,还要兼管宣传科这一块一缆子事,常常是下去急匆匆,上来有人等。被处罚的人往往没有好言语,进了王科长的办公室就吼:"为什么罚我?凭什么罚这么多?"王浩让他坐下来,从处罚证据,到适用环境违法行为那部法律,几条几款,逐一解释,说得被处罚对象伏法认罚,有的还为原先的粗暴行为道歉。王浩微微一笑。  相似文献   

11.
环保部日前公布《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指出,今年将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和环境准入。具体包括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告,对于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采取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皮革、柠檬酸、味精等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并发布公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产业政策,  相似文献   

12.
正近期,江苏省环保厅网站公布了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有网友对高邮市光明化工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603元提出质疑。江苏省环保厅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603元只是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中一项废水pH值超标的罚款,据高邮市环保局通报,目前对该企业执行的罚款  相似文献   

13.
关于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已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如何适用环保法律的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作出解释 ,全文如下 :一、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 ,应当依法受到处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 ,均应依法予以处罚。对既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也未执行“三同时”制度 ,并已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的法律适用问题 ,我局曾于 1999年在《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等问题的复函》(环法 [1999]95号 )和《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相似文献   

14.
环保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环境管理部门),在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常要求环境管理相对人(简称相对人)履行某些环境法律义务,或是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环境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对人行政处罚。在执行中,相对人如出现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处罚决定内容,而环境管理部门的处理职权无法有效行使时,可以借助国家强制力予以实现。由于法律规定环境管理部门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因此,环境管理部门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迫使相对人履行应尽义务,以维护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严肃性、权威性,保障环境行政…  相似文献   

15.
地方     
《环境教育》2014,(5):41-41
正海南曝光9起环境违法案件海南省海口市环保局网站日前贴出4月份环境违法案件公示表,7家企业和个人的9起案件上榜,仅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就有3件违法案件。据了解,英利新能源(一期)、(二期)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均未验收,且存在超标排放。目前,海口市环保局已经责令上榜企业进行整改,随后将对其进行处罚。据悉,此次曝光的违法行为包括:海南新天府防火门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16.
国内     
正水污染防治法重启修订6月12日,国家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进入修订程序。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夯实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基础、强化水污染源头预防、理顺和协调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等五个方面,对于破坏水环境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多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上限设定为一百万元。  相似文献   

17.
在环境保护法的实践中,追究违法者行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是我国环境保护的—种法律制度。可是,到目前为止,在实践中对这项法律制度还没有很好认识和执行,使得某些目无法纪、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极为不利。本文仅就违反环境法的法律责任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追究环境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理由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仅仅是由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和任务所决定,而且还在于这种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严重危害性。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引起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危  相似文献   

18.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评估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杜鹏生  姚建  李毅  蓝洋 《四川环境》2015,(1):96-100
对我国2000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评估了政策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结果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近20部,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大气污染的到了一定的控制,主要表现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节能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也存在明显的单一化权威体质的特性;对违法行为处罚轻;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监督和保障体系不完善;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脱节;公众参与度不足等问题。论文针对这些问题从法律制定、管理机制、违法处罚、政绩考核、经济调控和公众参与方面提出了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08年2月28日,在人们的期盼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共计8章92条。较之现行的,总共只有62条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凸显了更多的刚性。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对违法行为的罚款规定,没有具体罚款标准和实施细则,因此随意性大,在执罚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对违反“三同时”规定、“三废”排放、污染事故、噪声损害等违法行为,实行罚款的具体办法以及执罚程序进行了初步探讨。一、罚款标准的探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实施罚款处罚时如何“量罚”,实质上就是对那些违法行为该强制行为人(法人、自然人)支付多少“金钱”作出判断。如果这种方法由特定的机构颁布或统一掌握使用,就成为“量罚标准”。由于它的使用,关系到社会和被罚者的经济活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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