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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划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为基础,以规划实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为依据,采用多种方法建立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确定补偿主体、客体及补偿方式,建立生态补偿保障体系,最后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规划文本,实施规划,并对生态补偿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反馈,不断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补偿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将有效降低规划实施带来的生态损失,实现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生态影响,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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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是针对太湖流域的新型总量控制计划,代表中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巨大进步。它与美国的"每日最大总负荷"(TMDL)计划比较相似。该方案的编制技术路线合理,要素比较齐全。然而该方案也存在明显缺陷。该方案的未来修订有必要考虑城市径流,提高安全余量,考虑季节性差异,提高阶段性总量控制目标和水质目标,阐明终极水质目标和总量控制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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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构建的县域跨界水污染补偿机制,不仅是一项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度刨新,而且是浙江省跨行政区水污染补偿政策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通过对大量数据的统计分析,提出了3种补偿标准,并运用跨界水污染补偿模型,模拟测算了2个市级断面和2个县级断面的补偿额.模拟测算结果不但能描绘出县域跨界水污染的现状,而且能够明确补偿对象和补偿额,对流域水质根本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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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建立了太湖殷村港流域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治理效率评价体系,并利用该体系对园区内企业污水治理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利用效率评价函数对园区内20家企业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其中4家企业达到环境治理效率相对高效;20家企业的废水排放量、COD和NH3-N排放削减总量分别为3691860、217.53和14.64t/a,削减潜力较大。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该环境绩效评价系统可为园区企业污水治理调控提出定量化的调整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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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只是为社会带来了便利,也无形中增加了水资源消耗的速率与水环境污染的负担。自“十三五”以来,为提高断面水环境质量、提升整体水质环境,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水环境提升、水污染防治以及生态补偿政策。南京市江宁区顺应中央要求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制定并实施了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方案,建立了由考核指标、补偿方式、核算方法、补偿标准组成的成套断面生态补偿考核系统。明确了补偿标准机制、补偿责任分配以及补偿资金使用等关键问题。为推进江宁区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与水环境提升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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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98年江苏省太湖流域列入国务院限期达标计划的770家重点污染企业为样本,以水污染物为重点,定量评估在行业、地区、规模、所有制结构之间治理投资的显著差异性及其实际指导价值与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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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环境污染损失内容的分析 ,认为环境污染损失量是由生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健康损失、环境质量损失、舒适性损失、预防支出构成 ,这些损失是可以计量的 ,而且是构成生态补偿定价的基础 ;对污染实施制度性经济补偿不仅可保护受害者 ,而且有利于减少排污、保护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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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析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的能耗情况,以比能耗分析法为基础,结合多种统计学方法,探究了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能耗现状、水量比能耗、污染物削减量比能耗、能耗与日处理水量和耗氧污染物削减量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2017年能耗均值为0.458 kWh·m−3,高于发达国家污水处理厂能耗平均值;太湖流域处理规模大于5×104 m3·d−1的污水处理厂水量比能耗基本稳定在0.33 kWh·m−3,而处理规模小于5×104 m3·d−1的污水处理厂水量比能耗波动较大;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rm{NH}}_4^{+} $ -N)削减量与污染物削减量比能耗之间均存在幂函数关系,在每个污染物出水浓度区间内,均呈现削减污染物量越多,污染物削减量比能耗越低的趋势;污水处理厂能耗与日处理水量和耗氧污染物削减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因此,对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须重点关注污染物削减量比能耗的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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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研究是制定区域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基础。依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江苏省太湖流域现状水质和污染概况,针对河网区和湖库区分别采用一维、二维非稳态模型,计算江苏省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引入最大污染物入河量,核定50%、75%和90%水文保证率下的最大污染物入河量分别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限排总量。结果表明:(1)CODMn和氨氮纳污能力分别为284 803 t/a和22 448 t/a;(2)2015年CODMn和氨氮限排总量分别为221 867 t/a和20 520 t/a,2020年和2030年限排总量递减,均小于纳污能力;(3)CODMn和氨氮入河量削减率分别为21.8%和46.3%,与水质超标率相差均在25%以内,基本相符。江苏省太湖流域纳污能力、限排总量、污染物入河量削减率和水质超标率之间关系合理,计算结果合理。研究成果为太湖流域水环境控制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