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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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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拒绝施工作业,这在过去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问题,可是在中石化山东胜利油田孤东三采中心,这是赋予职工的一项权利。今年6月份以来,三采中心围绕“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理念,从工人的角度出发,实施了“安全健康工程”,规定职工在“非安全状态”下可拒绝施工作业,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该中心明确提出:凡干部违章指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职工可以说“不”,有权停止生产。职工违章操作,工友有权让其暂离作业现场。  相似文献   

2.
鞍钢弓长岭选矿厂厂长给全厂工人自我安全保护10项权力,厂工会以[1987]第13号文件下发。具体内容是: 1.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相似文献   

3.
职工拒绝施工作业,这在过去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问题,可是在中石化山东胜利油田孤东三采中心,这是赋予职工的一项权利.今年6月份以来,三采中心围绕"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理念,从工人的角度出发,实施了"安全健康工程",规定职工在"非安全状态"下可拒绝施工作业,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该中心明确提出:凡干部违章指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职工可以说"不",有权停止生产.职工违章操作,工友有权让其暂离作业现场.  相似文献   

4.
马钢南山铁矿检修车间是承担全矿50台采掘设备大中修任务的车间,100多名工人常年累月工作在采场和排土场,具有露天、高温、严寒、高空交叉作业特点,是个事故易发的单位。然而,由于这个车间民主管理工作做得好,充分发挥群众劳动保护监督作用,从而实现了从1984年以来连续3年安全生产的好成绩。 近年来,这个车间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人参与车间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彻底打破过去那种“我讲你听,我命令你执行”的官僚作风,这个车间约法三章,主动授予工人四大权力:一是领导在安排生产任务时,不讲清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上岗;二是干部违章指挥,…  相似文献   

5.
为了扭转隐患四伏、事故不断的被动局面,我们在加强领导,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安全检查科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作用,收到了很好效果。至去年十二月底,井下已连续26个月消灭了重大事故。这对提前完成生产任务起到了促进作用。 给职工“三大权力” 为了发动群众与事故作斗争,矿领导公开授予职工安全生产“三大权力”: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时,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领导打击报复,有权越级上告。 群众有了“三大权力”,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就受到抵制。一次,维修队长违章指挥,派老工人朱廷香到煤眼里去…  相似文献   

6.
为“三个权力”拍手叫好周士元报载,北京城建五公司安全生产又上新台阶,1994年,实现了连续第六个安全生产年。在他们连续六年实现安全生产的经验中,有一条特别引人注意,那就是认真落实了工人在安全生产上的三个权力:遇有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事故隐患不...  相似文献   

7.
1980年9月10日,五机部发出通知,颁发《第五机械工业部安全生产监察暂行规定》,要求所属企、事业单位试行。 暂行规定中对安全监察内容和方法,以及职责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监察员由部任命,组成安全监察组,在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安全监察组有权检查部属企、事业单位,发现有违犯劳动保护法规时,有权令其限期解决;逾期不改者,有权令其停产。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有权提出经济制裁或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五机部试行安全生产监察制@李赴  相似文献   

8.
平安广西     
<正>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9.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1.
正冬季是事故的高发季节,安全生产要做好"五防"!一、防工伤1、要加强基层干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学习,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杜绝违章指挥。在发现重大险情和事故苗头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班组长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指挥排除险情。2、加强新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搞好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师徒合同,对达不到操作标准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相似文献   

12.
八闽动态     
《安全与健康》2005,(11):9-10
铅坑矿“七不生产”保安全天湖山能源实业公司铅矿认真吸取含春矿“1.8”重大事故的教训,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制定了“七不生产”保安全措施。一是班前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人就有权不下井;二是无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工人就有权不生产;三是现场无干部跟班,工人就有权不生产;四是现场无安监工,工人就有权不生产;五是不检验瓦斯浓度,工人就有权不生产;六是隐患不处理,工人就有权不生产;七是设备操作人员不够或设备不正常,工人就有权不生产。  相似文献   

13.
<正>面对一些企业违章指挥现象,我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遏制违章指挥。一是认识违章指挥的严重危害。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领导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及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14.
四川省内江市沙湾煤矿,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经职代会通过,规定了全矿职工安全监督检查10条权利。这10条权利是: 1.带班队、组长在班前必须交待当班的安全生产问题,否则工人有权不下井上班。但工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或询问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2.发现事故隐患,工人有权向带班队、组长反映并请示处理办法。如带班队、组长拒绝回答和处理,工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反映。 3.瓦期超限没有处理好以前,工人有权停止作业。发现空班漏检,工人有权反映情况并要求处理责任人员。 4.新开工作面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移,或没…  相似文献   

15.
1.因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章可循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安全部门的责会。2.未受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上岗作业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安全部门的责任。3.因生产调度违章指挥,生产现场作业不文明而发生事故以及发生冒顶、滑坡、涌水等事故,要追究生产调度部门责任。4.因劳动组织存在严重缺陷未能解决,或因工人违犯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要  相似文献   

16.
年初 ,重庆綦江县松藻矿务局授予了工人“安全生产10项权利”实行群监群防群治和全员安全管理。5月25日 ,矿务局接到石壕煤矿掘进一队修护班黄润林、潘国富、王忠明、吴其森4名工人举报 ,该矿违章指挥、该队违章作业。即5月24日中班 ,修护班在N1812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卧底修护巷道时 ,一是修护作业时瓦斯超限 ;二是具有强突出危险的工作面采煤机割煤与回风巷修护作业平行进行 ;三是瓦斯电闭锁装置失灵 ,瓦斯超限时未切断工作面和回风巷电源。这些 ,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矿务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  相似文献   

17.
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该规定由“合法生产、全员有责、持证上岗、重点管控、防治隐患”五个必须做到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自控失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五个严禁行为组成。这些规定条款.对推进企业融合落实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安全许可备案、安全设计诊断、自动控制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18.
《安全生产法》在第四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从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载明保护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事项,到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从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到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时的紧急撤离权;以及散见在其它各个章节中所体现的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安全培训,有权要求劳动保护措施等等,都说明《安全生产法》贯穿着对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保护的立  相似文献   

19.
1981年1月,我们拟定了一个在工交、基建企事业单位试行安全监察制度的规定,内容包括安全监察员的条件、任务、职权、监察方法和奖惩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安全监察员有权检查本单位生产计划、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方案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有权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有权下令停产;对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重大事故责任者,有权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等。 同时规定:安全监察员、助理监察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熟悉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能经常深入基层和现…  相似文献   

20.
武汉钢铁公司认真执行法制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制裁相结合的安全监察制度,实施对安全生产有效的群众监督,强化全员窍全生产管理,于1985年11月颁布工人安全监督十项权利和三条纪律。十项权利中明确规定,工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上岗作业”、“停止作业”和“检举上告”。三条纪律是为保证十项权利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这一安全监察制度实行以来,大大调动与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全公司1986年各类事故显著减少。武钢坚持工人安全监督@易方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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