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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3,(11):1-2
本刊讯:为规范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关于设置卸液泵移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监察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刊发如下:一、带泵罐车的设计制造(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需装设卸液泵时,设计制造单位应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6、1.7的规定申请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后,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方可生产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带泵罐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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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6,(9)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标准限定了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只能用于压缩气体介质的储运。本文从市场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及安全性方面论述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进行液化气体储运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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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6,(9)
本期介绍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大规范)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大规范)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动态,梳理比较了2016版起重机械新检规中关于机械式停车设备专项安全保护装置的调整内容,探讨了2007年以来起重机械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中涉及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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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生产生活中,仅应用于公路运输的产品每年也至少有10种以上的新型号面世。现今新产品朝着轻量化、极端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安全风险较高,抓紧新型号产品的型式试验工作十分重要。本文从法规依据及资质要求、试验内容和产品典型问题等方面对目前的型式试验工作进行简要介绍,主要提出当前工作面临的技术规范问题,并针对现状对可能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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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劳动保护》2008,(5):102-105
1.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气瓶有哪些?
答:气瓶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活动属于特殊的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充装单位实际上是气瓶的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环节本身事故多发,而且违规充装还会导致气体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因此,对气瓶充装活动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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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劳动安全》2001,14(2):8-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2001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如下: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长会议的部署,对质量工作为基础,以全过程监察为手段,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确保锅容管特安全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当前,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安全监察的有效性,必须围绕一个目的(遏制事故);巩固一个制度(全过程安全监察);增强2个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提高4个率(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落实5个强化(强化法制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科技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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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巨林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2009,(4):37-38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第49条规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快开门(盖)应设计安全联锁装置并应具备以下3个功能:(1)当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部位方能升压运行的联锁控制功能(以下简称为关门升压联锁功能);(2)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安全释放。安全联锁装置脱开后,方能打开快开门的联锁联动功能;(3)具有与上述动作同步的报警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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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2012,(5):2-2,6
1 概述
压力容器设计压力是压力容器重要技术指标之一,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及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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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未建立乙炔发生站和没有乙炔瓶的厂矿企业中是主要的气焊设备。但因为它的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200升·公斤力/厘米2,又不属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监察范围,其价格较低,不少厂矿企业没有把它纳入固定资产项目,因此也没有完整的设备档案。诸如此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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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具有危险性,对在用压力容器实行强制性的定期检验是十分必要的,工业发达国家是这样做的,我国自《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以来也是这样做的。实践证明,对压力容器实施定期检验,对降低事故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定期检验周期和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联系起来是十分科学的,但其115条对内外部检验期限规定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1以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1次。”“耐压试验其周期每10年至少1次。” 由于规定的变化幅度较宽,在具体执行中就有一定困难。笔者提出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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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981年6月上旬,国家劳动总局颁发《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1982年2月上旬,国务院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紧接着,3月19日至26日,国家劳动总局在辽阳召开全国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贯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方法和措施;7月16日,刚组建的劳动人事部公布《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规则》;8月7日,该部又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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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目前装运的介质主要有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硫、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环氧乙烷、液态二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等。这些介质大多属于易燃、易爆或低温窒息性介质。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原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罐车规程》)以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规定.汽车罐车必须实施定期检验。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可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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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部门领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专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事业单位。”10年来,各地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在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的领导下,为全面贯彻《暂行条例》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检验所建设发展概况 1979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的报告》中提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监察是国家授予劳动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