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变相强迫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诸多权益,违背了不得强迫劳动的原则,但由于法律的不完备,对其的救济常陷入困境。基于对变相强迫加班的类型化分析,借助不完备法律理论及其外部性、标准化等分析工具判断,通过立法填补规则空缺的效力有限,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应当成为涵摄劳动定额标准的主要载体。该标准要真正成为防止变相强迫加班的“防火墙”,必须赋予其程序刚性和裁判规则的地位,并以劳动量鉴定制度相配套,形成一个事前可防范,事后能救济的相互贯通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