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0篇
安全科学   5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偿权是《社会保险法》确立的一项全新制度,是国家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侵权之债应邀先行垫付之后而产生的债权的强制性转移。经办机构追偿权的行使条件应有三项:一是工伤认定的前置,二是"不支付"的确定,三是"先行支付"的范围。追偿方式分三种,分别是工伤保险待遇、第三人所致工伤医疗费、第三人所致非工伤医疗费的追偿。行使效力、限度等问题也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2009年8月,翁某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安保部值班安保员,月工资为960元,上班时间为16时30分至次日10时30分(其中1点至6点为休息时间)。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赵某于2008年2月至某时装公司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于2009年1月30日到期后,赵某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但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某时装公司与赵某协商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夏某与丙服务社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3年,丙服务社为夏某提供非正规就业岗位,但实际用工单位栏、工作岗位栏未作填写。2012年5月,丙服务社因经营期满而注销。乙软件公司与甲服务公司签有2009年7月至2013年明的保安监控承包合同,约定由甲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乙软件公司已按约向甲服务公司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 周某系上海某塑胶制品公司员工。2007年10月25日,周某工作时从扶梯上摔下致头部外伤,后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七级。周某伤后至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某塑胶制品公司为其垫付医疗费计133843.46元。经理赔,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了上述医疗费中的67476.77元。双方劳动合同于2008年10月14日到期后未再续签。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