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因原告与被告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刘宝明要求被告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请求。此案再一次提醒打工者,一定要弄清自己是在为谁打工。1950年6月23日出生的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小花山头村农民刘宝明向法院起诉称,1998年秋他被乔山水泥公司招收为临时工,从事采石工作。2000年11月13日在劳动过程中左脚被石块挤伤,后被送往枣庄矿务局枣庄医院治疗,被告在仅支付500元住院押金(此款后又从工资中扣除)后,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因原告左足组织坏死,进行了截肢手术,经法医鉴定,… 相似文献
2.
3.
侵权赔偿后能否再获工伤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获得交通赔偿后,申请工伤待遇。经法院审理。认定工伤赔偿与交通补偿是不同范围的补偿,并非双重赔偿。 相似文献
4.
清扫工被撞不幸身亡
朱俊才是江苏常州市一家保洁公司的职工,主要负责从事道路清扫工作。2009年6月27日,朱俊才在该市延陵中路12号门口段道路上清扫作业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小型轿车撞伤,后经常州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第二天死亡,身后留下妻子储代勤、女儿朱林、儿子朱仙。 相似文献
5.
劳动者发生工作伤害后,由于工伤认定程序繁琐,工伤者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仲裁、依法提起或参加诉讼.在工伤认定前,要慎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在索赔中,要积极申请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工左眉弓挫裂伤被认定工伤
田珍是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村民,她和丈夫一起到溧阳市某容器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打工.2009年6月1 8日,田珍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左眉弓软组织挫裂伤,被送到溧阳市中医院治疗. 相似文献
6.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1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法院终审判决认为企业“上下班时间不固定”不是职工工伤免责理由,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终审判决驳回丹阳耐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可公司)要求撤销丹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公司职工李国兵工伤认定决定的诉讼请求。上下班时间不固定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却不认账今年52岁的李国兵是由四川省安县安昌镇宝林村来苏南打工的农民工,他于2004年2月19日进耐可公司工作,工种为拉砖坯进窑。该单位对高温季节上下班时间没有严格规定,没有固… 相似文献
7.
正工作环境恶劣可能会影响身心健康,从而诱发精神分裂症,但患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个体自身的生物学素质,因此,工作环境恶劣与精神分裂症之间并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工作压力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员工不应认定为工伤。无法适应工作罹患精神分裂症1966年出生的张之峰,1997年从部队转业到某集团公司工作,2005年4月起调至该公司生产车间工作。 相似文献
8.
驾车上夜班途中,车倒人伤,驾车人没有“两证”,又无目击证人,能不能被定为工伤?上夜班路上自摔伤2005年5月30日晚,家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白丹山村的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2010年12月8日对实行了6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新旧条例对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工伤的不同认定问题,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江苏省的两个案例。 相似文献
10.
不久前,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二审程序审结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南洼村农民常伟1998年11月20日因工致残,历经3年漫漫索赔路,终于讨回了公道。被告枣庄市星辰建工有限公司被判决赔偿原告常伟各项损失163321.62元。1998年7月7日,被告枣庄市星辰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