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安全科学   4篇
  2009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为法定解除。从性质上讲,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需在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送达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定解除是劳动合同最为重要的解除方式,对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一方影响甚大。  相似文献   
2.
3.
就业是民生之本,教育是民生之基。作为两者有机结合的职业教育,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显然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正是这些年中央之所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原因所在。技校教育属于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技校教育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技校教育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职业教育繁荣发展的景象之下,在技校教育成绩斐然的事实面前,我们却看到了一个颇为奇特令人深思的现象:作为职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技校教育承载着太多的沉重,技校发展却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相似文献   
4.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协商解除。由于此种解除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行为所致,故又称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就性质而言,属于成立一个新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失去效力。因此,从实体上看,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问题所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从程序上看,协商解除应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