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65 毫秒
31.
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应实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须首先明确区域和行业间的责任。由于排放总量和经济能力不同,有必要借鉴国际环境法上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明确各区域和行业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并分配各自的现实减排义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明确规定排放总量大的行业和地区应当承担主要的减排责任,明确规定排放总量大的行业和地区承担与其排放总量比例相适应的减排责任,科学引导自然排放行为,并统筹考虑区域和行业的历史与现实双重责任。此外,还应加强区域履责的考核工作。 相似文献
32.
33.
正绿水青山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非常重要,既是人体健康保护和人们高质量生活不可或缺的因素,也可奠定经济绿色增长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容量基础,促进国家的持续协调发展和中华文明的持续繁荣昌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在国家和社会转型期被各方广泛认可和接受,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涵。目前,各方面都已经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34.
"十三五"时期,我国通过政策和法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四五"时期,须进一步加强政策和法制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从充分性和均衡度两个方面提升我国区域、流域和行业生态环境国家治理的综合绩效。为此,需要发挥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的相互支持作用,促进国家立法的有效实施;中央与地方签订行政协议,调动地方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推进流域与区域的专门立法或者协同立法,通过体制制度和机制的集成创新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按照流域与区域生态环保目标设立生态环境标准,体现生态环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因地制宜性;实行"法定义务+企业承诺"履行制度,因企制宜地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态环保责任;国家需要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和有效实施的灵活性工作制度,并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调节作用。 相似文献
35.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内,生态环保法律体系通过内外协调,进入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的全面升级时期。绿色、循环、低碳要求的统筹协调和集成创新不断加强,明确了一些流域或区域的综合保护立法。对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制建设不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法制建设不足,一些改革措施并未写入法律法规,一些概念和部门的职责并不清晰,一些特殊区域和流域缺乏综合性保护专门立法,影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综合绩效。建议全面开展法制梳理,提升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类法律法规的衔接性和互助性,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法律法规的兼容性和协同性,针对特定流域和区域的保护、重点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及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门立法;界定有争议的概念,区分相关监管和监测职责;加强一般立法与流域、区域保护立法的衔接。 相似文献
37.
案例:2001年4月10日,浙江省环保局作出《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项建[2001]65号),原则同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滨海新区建成后我局将组织环保验收“.…… 相似文献
38.
“法律规范的存在在于其效力;而法律规范的效力,虽然并不等同于某些事实,但却以这些事实为条件的。”环境法的适事范围是指环境法对什么行为或事件有效。总体上看,《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包括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管理环境的各种活动,环境单行法则规定具体的适事范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内外环境法的适事范围近十年来得到一定的拓展。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应对以下方面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39.
运用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方面的知识研究了如何解决“两控区”内燃煤火电厂的烟气脱硫成本问题.结果表明,只要电能消费者消费了酸雨和SO2污染控制区内燃煤火电厂的火电,就应最终承担燃煤火电厂的烟气脱硫成本电能消费者的负担标准为火电厂依靠经济上可实现的最佳可得控制技术生产单位电能所耗费的平均脱硫成本费用;烟气脱硫成本转移的最佳时间和方式为电网经营者把平均脱硫成本分摊给电能消费者,收取电费后再补贴给火电厂. 相似文献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