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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农村环境公害诉权规定缺位的问题,结合国际上环境公害诉权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农村环境公害诉权的法律规定和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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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家环境空气真菌群落结构特征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居室环境质量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成年人约80%~9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而且现代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空调,由于人体、房间和空调机在室内会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系统,容易使细菌、病毒、霉菌等微生物大量繁衍.因此,百货商场、学校教室、办公室和现代住宅等近年来成为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研究热点.在北京市5个方向(东南西北中)共选取31户具有小孩的家庭于2009年11月~2010年10月进行试验,研究了城市居家环境空气真菌的群落结构特征.结果表明,从分离的225株空气真菌中共鉴定出24属,从鉴定出现的次数来看,其优势真菌属依次为青霉属(Penicillium)、枝孢属(Cladosporium)、曲霉属(Aspergillus)、链格孢属(Alternaria)和茎点霉属(Phoma),其中青霉属出现的次数占分离菌株总数的36%.居家环境中青霉属、枝孢属、曲霉属、链格孢属、丛梗孢属(Monilia)的出现频率较高,其中青霉属的出现频率在90%以上;浓度百分比较高的真菌依次为青霉属、枝孢属、曲霉属、无孢菌和链格孢属,它们浓度总和约占总浓度的65.0%及以上,其中青霉属浓度百分比为32.2%.在北京市取样的31户家庭中,空气真菌浓度范围为62~3 498 CFU.m-3,平均值为837 CFU.m-3.空气真菌总浓度与枝孢属、曲霉属、链格孢属浓度的季节变化特征基本一致,夏季明显高于春季、秋季和冬季(P<0.05*),冬季浓度最低,而青霉属浓度的季节变化则表现为春季较高,夏季、秋季和冬季没有显著差异(P>0.05*).北京市居家环境空气真菌浓度男孩家庭明显高于女孩家庭(P<0.05*),并且家庭空气真菌浓度与人均居住面积呈显著负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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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家空气微生物污染特征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在北京市选取31户有1岁至10岁儿童的家庭进行空气微生物取样,系统研究了室内家庭空气微生物污染特征.结果表明,北京市居家环境空气微生物总浓度变化范围为269~13066 CFU·m-3,均值为2658 CFU· m-3,空气细菌浓度变化范围为47 ~ 12341 CFU·m-3,均值为1821 CFU·m-3,空气真菌浓度变化范围为62~3498 CFU·m-3,均值为837 CFU·m-3.空气细菌和真菌浓度百分比分别为61.0%和39.0%,细菌浓度明显高于真菌浓度.居家环境优势细菌属依次为微球菌属(Micrococcus)、芽孢杆菌属(Bacillus)、葡萄球菌属(Staphylococcus)和库克菌属(Kocuria),4属细菌百分比约占63.1% ~70.9%,优势真菌属为青霉属(Penicillium)、枝孢属(Cladosporium)、曲霉属(Aspergillus)、链格孢属(Alternaria)和茎点霉属(Phoma),分别约占总数的36.0%、17.8%、9.3%、5.3%和3.6%.文中最后针对北京市居家环境空气微生物污染的现状及其来源,从宠物饲养、空调清理、室内外优良环境的保持及垃圾处理、室内花卉种植等方面提出了治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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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重大暴雨过程评估方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用逐日降水资料,对东北地区1961~2000年的明显暴雨过程特征进行了分析,建立了反映明显暴雨过程程度的3项单项指标及综合评估指数,在此基础上对明显暴雨过程的评估等级进行了划分;利用综合评估指数序列的峰度系数和偏度系数对综合评估指数进行了正态性检验,由于经过变换的综合评估指数符合正态分布,从而给出了其异常气候重现期评估指标.此外,利用明显暴雨过程的评估等级指标以及异常气候重现期评估指标对2001~2002年的明显暴雨过程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该方法实用可行,可以满足快速、及时评估等气象服务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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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区补偿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功能区补偿法律制度是落实我国主体功能区布局战略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内容虽已比较系统丰富,但在补偿主体制度、补偿标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还明显不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主体,优化生态补偿的标准,健全生态补偿监督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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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介绍了用FoxBASE语言编制的ES软件在监测信息处理方面的应用,并以一个具体的环境监测实例阐述如何使用ES软件处理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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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行政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违反我国行政法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1公民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并非都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只有在行为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能够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和能力的情况才成为行政处罚的运用对象。《行政处罚法》从年龄及精神状态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1.l年龄公民是否适用行政处罚的年龄分为3个时期:完全适用行政处罚时期——公民实施违法行为时年满18周岁;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