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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环境管理人"制度
韩国<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保护法>第47条款规定,获得排污许可安装排污及预防设施的业主(包括排污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任命环境工程师负责排放和预防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并向环境部长报告,更换环境管理人时也应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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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M2.5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PM2.5年均浓度从快速下降期进入缓慢下降和平稳期,全国超标现象大幅改善,但季节性和地域性超标与重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以治理工程减排和可承受的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为核心的长期治理措施边际成本不断提升,而治理效率逐渐降低,尤其在重污染天气下难以发挥即时效益。中国仍处于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将污染物整体排放量降低到重污染气象条件下的PM2.5达标的允许排放量,在短期内不具技术可行性和成本有效性。公众健康与公共福利要求PM2.5继续改善和稳定达标,只能在日常排放管理上寻求突破。而现行空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在日尺度达标管理和排放控制方面的约束力相对薄弱,地方缺少落实空气质量精细化治理的激励和实践指导。随大数据技术进展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条件日趋完善,空气污染防治思路和政策框架亟须更新和转变,以适应新时期的空气污染防治需求。现阶段,推动空气污染防治由粗放式长期治理向精细化日常管理转型是改革的关键。以固定源管理为例,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兼顾P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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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于政府、企业与公众的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环境诉求等量化指标构建了环境与经济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我国2000、2005、2010和2014年30个省域的环境与经济协调性展开评价。结果显示:环境与经济协调性指数相对较高的是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指数值相对较低的是贵州、新疆、宁夏、甘肃;北京、天津、上海的环境与经济协调性水平排名基本保持前三名水平;广东、江苏、浙江基本保持排名前4至8名的水平;广西、贵州、云南基本保持排名后五位的水平。从时空格局演进看,省域环境与经济协调性水平时空格局变化程度不大,东部沿海地区的环境与经济协调性始终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二产比重和环境与经济协调性指数总体呈现负相关关系;环境治理对于环境与经济协调性能力的贡献程度参差不齐,而环境规制政策对环境与经济协调性的影响较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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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中国城市空气污染呈区域化和恶化趋势,亟需突破当前空气质量管理模式的制约.从管理体制和管理内容两方面对美国空气质量政府管理模式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分析,并与北京市空气质量管理模式进行了初步比较,得出中国空气质量政府管理模式缺乏外部性的考虑;政府部门内部机构按照行政管理过程划分,导致管理成本偏高;决策机制与执行机制未分离,影响行政效率;对污染源的管理不专业;缺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问题.建议成立空气质量管理分局,对固定源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移动源实行统一综合管理,细化面源的管理,建立空气质量管理信息公开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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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生物多样性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分为对执行状况的评估和对管理状况的评估两方面.以生态影响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执行合规程度和行政管理的信息机制完善程度为评估目标,构建了“原则层-指标层-标准层”评估指标体系和量化评估方法.涉及生物多样性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一般,主要问题是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的确定不符合相关规范,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均不理想;信息机制有效性很差,缺失报告书草稿公布阶段和项目运营后评估信息公布阶段,已有的各信息公布阶段在内容上存在明显时滞,干系人综合决策与审批透明度不足.建议明确评价机构的资质,加强培训和信息公开的执法. 相似文献
70.
固定源合规制度是确保固定源企业将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要求得以实施的具体措施和规定,也是将排污许可制度打造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环节。本文基于美国固定源合规监管经验和当前国内排污许可实施基础,构建了固定源排污许可合规管理制度。所构建的制度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固定源企业需提交的排污许可合规报告为主要合规监管环节,将政府部门对于固定源企业的合规监管分为以合规报告为主的书面核查和企业现场核查两个环节,并在整个合规监管过程中贯彻数据管理,设计了企业合规报告、政府核查报告、核查类型及任务、核查评估方法、合规信息公开及违规处罚方式等关键内容,以节省对于固定源企业污染排放合规监管过程的环境执法资源和提升监管效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