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会精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优化农村经济增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4.
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环境教育》2007,(4)
近年来,外来物种入侵、微生物安全、转基因技术、生物多样性、病原微生物等一些生僻的词汇屡见报端,不断冲击着人们的视觉和听觉,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5.
1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停止使用冠以国家环境保护局字样的印章(环办[2005]4号)。 相似文献
6.
日前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经过上海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严格审查 上海市共有个单位获得环评甲级证书 个单位获得环评乙级证书 有效期均为年。获环评甲级证书的单位有:上海市环科院上海船研所上海化工研究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船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上海核工程设计院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医药设计院和上海石化环保中心。获环评乙级证书的单位有:华东师范大学水电部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港务局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冶 《上海环境科学》2000,19(1):46
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审核工作完成 日前,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经过上海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严格审查,上海市共有11个单位获得环评甲级证书,16个单位获得环评乙级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获环评甲级证书的单位有:上海市环科院、上海船研所、上海化工研究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船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上海核工程设计院、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医药设计院和 相似文献
7.
8.
浙江、安徽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情况调查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 《环境保护》2006,(13):58-65
2006年4月6日-12日,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组织了中国环境规划院、政研中心、财政部财科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一行9人(名单附后),对浙江和安徽两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情况进行调研.分别在浙江省、安徽省、杭州市、黄山市、合肥市、德清县、淳安县与当地的发改委、财政、环保、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听取了两省、三市、两县在流域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情况的报告,实地考察了当地开展生态补偿的区域.调研组认为,安徽和浙江两省积极开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很值得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学习,一些做法与经验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与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相关的国际合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环境保护》2006,(14):32-36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日益增多.中国已加入一系列环境保护公约,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主要有<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湿地公约>、<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国际捕鲸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与当前的主要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 《环境保护》2000,(12):20-21
一、概况 1965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基本形成了类型齐全、分布广泛、具有高度典型性与国际国内影响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