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31.
为研究有机生活垃圾在夏季堆肥过程的恶臭污染物分布特征及对堆肥厂职业暴露人员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水平,以北方某有机生活垃圾堆肥厂为研究对象,利用冷阱富集-气质联用(GC/MS)技术对恶臭气体进行分析.结果表明:①堆肥过程中的恶臭物质以含氧有机物为主,其次是芳香烃,这两类物质分别占总恶臭污染物质量浓度的63.46%±2.65%和15.56%±0.67%.②各单元的主要恶臭贡献物质种类存在差异,卸料单元和粉碎单元主要为乙酸和甲硫醚,占这两个单元总异味活度值的83.07%和85.44%;发酵单元和腐熟单元恶臭贡献的主要物质是乙酸、乙醛、甲硫醚、α-蒎烯、二甲二硫醚、柠檬烯、b-蒎烯和乙醇,占两个单元总异味活度值的96.60%和92.51%.③从人群健康风险来看,腐熟单元HI(非致癌健康风险指数)最高(13.54),其次是发酵单元(7.95)和粉碎单元(5.36),卸料单元最低(4.94),而苯是主要的致癌风险物[LCR(终生致癌风险)>10-4].研究显示,有机生活垃圾堆肥厂在夏季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对人群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应加强堆肥过程中恶臭污染物的控制,另外加强对职业暴露人群的健康防护以及对恶臭物质的有效处理以减少对人群健康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32.
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恶臭防治进行立法的国家,经过50多年的发展,日本形成了以“22种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指数”为管控指标的恶臭排放标准体系,对产生恶臭企业的厂界、排气筒和外排水进行排放管控。本文着重介绍两类管控指标在三个管控点位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和计算方法,这是日本恶臭排放标准体系精细化程度高、基础研究扎实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的标准制定和恶臭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日本以“不引起周边居民反感”的臭气强度范围2.5~3.5作为厂界排放标准限值制定依据,通过对特定恶臭物质/臭气指数与臭气强度的关系研究,制定厂界排放标准范围,并且规定市区町村根据地区自然和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日本排气筒排放限值依据厂界限值通过模型计算得到,受地形、天气等因素影响,一厂一标准。臭气指数的外排水标准通过厂界限值计算得到,特定恶臭物质的外排水标准限值通过研究恶臭物质在水和大气中的影响关系得到。我国国标制定了排放标准的下限,各省(区、市)在国标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日本1313个市区町村在国法的范围内制定了地方标准,而我国的恶臭地方标准非常少。我国同时执行8项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浓度标准,并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