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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下,如何在基本私法中对蓬勃发展的环境法予以回应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环境规范的社会法属性与民法典的私法属性之间、环境法理念与私法理念之间、环境法与传统民法体系之间都存在冲突。为了解决前述冲突,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确立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环境规范的重要原则,并在既有的民事规范体系中整合环境规范的位次。具体而言,应当通过以下方面实现环境规范的法典体系建构:将环境规范的抽象内容(主体、客体、权利、责任等方面)纳入民法总则;明确环境资源的物权法地位;扩展合同法的广度,纳入环境合同制度;扩展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畴,明确归责原则,细化责任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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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公众对区域水灾的感知情况,为开展有效的风险沟通和风险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本文从公众层面入手,在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选择重庆、江西、安徽作为调查样区,调查公众对当地水灾的感知状况,共访谈10余个区县的207位居民,每人的访谈时间都在40 min以上。据此分析公众区域水灾感知水平与灾害风险沟通间的关系。调查中发现,在风险沟通的渠道方面:电视是村民接受风险信息的主要渠道,很少有人通过报纸或网络了解水灾水情。在风险沟通的内容方面:在灾害中不同的角色因其职责、信息渠道等的不同,风险沟通的内容有别。水灾认知中,存在着由于期望差异、乐观侥幸心理等导致的认知偏差。在风险沟通的手段方面:对于受灾居民而言,可以通过水灾知识普及、加强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等方式减少水灾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需要引导公众认识到防洪科技的有限性,减少麻痹、盲从心理及其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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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走具有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的现代化道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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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是多发气象灾害的国家,洪水、暴雨、热带风暴等气象灾害给澳大利亚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一定的威胁。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为了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害,澳大利亚针对气象灾害建立了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主要由国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联邦政府灾害管理组织和州灾害管理组织以及民间防灾组织组成。各机构分工和职能明确,运转高效协调。按国家宪法的规定,地方政府负责灾害应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而联邦政府对外代表澳大利亚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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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发展科技事业的中心议题——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1,(1)
人口、资源、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是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关键。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协调人口、资源与环境关系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宣传和研究工作要跟上,认识和方法要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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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广东呈现的是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敢为天下先,先做后说,一方面发挥了个体的积极性,创造出令人仰慕的经济奇迹;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所谓的“强势民间,弱势政府”,导致各自为政,不能协调发展,整体上出现了无序化局面,所以需要从整体上强化一种互相协调的意识,以及相应的协调机制。在今年7月进行珠三角环境规划的第一次调研中,无论是地方政府官员还是环境规划专家,都表现出建立一种区域协调机制的意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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