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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案情简介■贾某,女,出生日期为1958年1月2日,于2010年5月13日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时摔伤。2011年5月,贾某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贾某发生事故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贾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人社局不能依据职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能否受理的条件,而是应当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能否受理的判断标准,并据此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人社局遂自行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重新审理。争议焦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  相似文献   
112.
问:王某于2008年2月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2012年10月,王某在上班时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后经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十级。王某受伤后—直未到公司上班。  相似文献   
113.
10年前,陶某被某搬运公司招用为货运员。2013年6月,公司考虑陶某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0年,依法与其订主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0月,陶某在—次搬运工作中不慎受伤,致胃切除二分之一,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为七级,并领取了—坎性伤残补助金。2013年12月,陶某向公司表示不解除劳动关系,伤好后再回公司上班。2014年1月,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陶某回公司上班。陶某以伤势未愈为由拒绝上班。  相似文献   
114.
经主管部门任命.张某担任了曙光电机厂的厂长。但因经营理念和工作万式小能适应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其主管部门从保护干部出发.并征得本人同意.决定让张某担任该厂的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企业的技术工作。同时,重新任命了新的厂长。在工作中,张某因企业转产问题与厂长发生分歧.从而影响了企业转产时机.厂长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认为,自己是主管部门任命的总工程师.厂长无权代表企业解除其劳动关系。于是向某市劳动保障局举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5.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环境纠纷的日益增多和公民环境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侵权自身的特殊性,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协调、有效的环境侵权救济制度,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扩大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扩大传统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增加对环境权益损害的赔偿,并予以量化,只有这样,才能为环境侵权受害者提供及时、充分、合理的救济,实现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16.
公民环境权是在环境危机产生后才愈加受人关注.本文通过对公民环境权的定义的探讨,对公民环境权的性质进行剖析,并且认为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它是由生存权发展而来的一项基本人权.但期待高位阶的法律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7.
118.
119.
《中国劳动科学》2007,(8):53-55
案情简介 张某自1985年起在某厂工作。双方于1995年12月25日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2月2日,张某经某医院诊断患有颈椎病,该医院自当日医嘱其病休两周,此后每两周为他出具需病休的证明,直至7月,张某因此未到厂工作并将2月2日至5月8日的病休证明交到该厂,但5月8日到6月5日的病休证明未交予该厂,也未与该厂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张某于6月10日收到企业以张某违反该厂有关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相似文献   
120.
《中国劳动科学》2007,(1):49-49
双方是否可以协商确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长期以来一直存有争议。究其原因是因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而“应当”在法律上的理解就是必须,它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绝对影响作用,本人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对劳动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进行适用时应综合考虑,以避免对强制性规定的机械适用或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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