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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完善了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对管理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增加了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本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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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田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主要依据美国农业法的沼泽地翻犁条款和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的有关条款。其重要措施包括:在已被确认为湿地的农田土地上进行挖掘或填充物质的任何活动(包括农业活动),必须取得联邦水污染控制管理局的许可;通过对在1985年12月23日后转化的湿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丧失农业补贴资格,采阻止农民破坏湿地;联邦政府建立湿地储备计划,通过向农民购买湿地上的耕作权采保护湿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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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内,生态环保法律体系通过内外协调,进入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的全面升级时期。绿色、循环、低碳要求的统筹协调和集成创新不断加强,明确了一些流域或区域的综合保护立法。对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制建设不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法制建设不足,一些改革措施并未写入法律法规,一些概念和部门的职责并不清晰,一些特殊区域和流域缺乏综合性保护专门立法,影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综合绩效。建议全面开展法制梳理,提升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类法律法规的衔接性和互助性,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法律法规的兼容性和协同性,针对特定流域和区域的保护、重点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及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门立法;界定有争议的概念,区分相关监管和监测职责;加强一般立法与流域、区域保护立法的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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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也是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手段。进入数字时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因技术优势带来的发展优势,其与各行业不断融合,并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业态。探索将智能合约技术嵌入碳汇产品交易,可以降低碳汇产品交易成本,提高碳汇产品交易效率。然而,新兴技术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智能合约能够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带来诸多优势,但同时也将引发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新业态监管方面的挑战。因此,为实现智能合约在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的全面可持续应用,应当从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新业态监管机制等方面,探索法律应对路径的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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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称,已颁布实施两年多的<安全生产法>,在执行中遭遇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 自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安全生产法>以来,以这部法律为中心,我国形成了一整套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据粗略统计,全国人大所立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有10多部,国务院制定的各种条例达50多部.此外,国务院还发布了30多个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各部委的规章有100多个.用李毅中局长的话说,"这些法律法规,加起来,一寸厚的装订本有3大本."然而,为什么上百个法律都管不住"官煤勾结",管不住"生产安全事故频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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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造成的污染损害赔偿数额巨大,建立系统性救济机制迫在眉睫,其责任保险是社会化救济的重要法律路径。研究认为,核污染水污染责任具有可保性:持续性核污染水排海使损害的潜伏持续累积,几十年后仍将面临难以预期的保险索赔,核污染水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新的保险标的。政府主导构建核污染水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可分散核污染水污染风险,确保未来污染损害发生时能为受害人及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提供财务赔偿保证,填补赔偿环节中作为赔偿者短板的赔偿能力,使得赔偿有序、高效进行,为有效治理海洋环境污染提供保障。为此,应借助政府公权力构建核污染水强制责任保险制度:(1)通过立法强制核污染水污染责任投保。(2)面对来自未来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将核污染水持续污染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明确界定为持续性保险事故,对未来发生的损害赔偿承担保险责任,治理海洋环境污染,修复海洋生态系统。(3)设立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经营可以更好地控制污染风险和经营风险,明确保险公司对核污染水污染风险进行承保的义务及其参与权,通过相关政策为专门保险公司的保险能力建设提供保障。日本政府授意或主导核污染水排海,依国际法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就建立核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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