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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宇欣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1):57-60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环境诉讼类型发生了重大变化,环境公益诉讼法典化使环境损害鉴定成为环境诉讼中重要环节。从诉讼法学角度研究环境损害鉴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在更为宽泛的环境法学界域下,以环境法学研究新模式,从理论层面阐释环境诉讼与环境损害鉴定,构建环境损害鉴定法律规范体系,以期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提供理论支撑。研究表明,我国环境损害鉴定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存在着鉴定主体不明确、鉴定技术标准缺失、鉴定范围模糊、鉴定理论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其法理、法律、技术标准亟待研究和制定。尤其法学研究者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第一,构建环境损害鉴定的法律框架;第二,阐明环境损害损害鉴定法学理论基础;第三,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标准。 相似文献
12.
污染控制的障碍到底是什么?这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资金问题.最核心的问题还是缺乏动力。这个动力原本应该源自严格的执法。源自司法介入的环境诉讼,但是我国现在还不具备这些。从国际经验看,环境保护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除了政府监管,包括立法、司法、环保行政部门的作为.还有市场手段和公众参与。在西方国家,司法手段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环境司法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会是一个相当艰难和漫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13.
新《环境保护法》规范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要将其规定真正实施,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尚未作为一种诉讼类型,提起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仍未明确,缺乏环境公益诉讼具体规则,民间环保组织可能会无意愿或者无能力提起公益诉讼,司法体制改革滞后可能会使人民法院不能积极立案,而且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也缺乏必要的衔接。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应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类型,清晰界定并逐步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提升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能力,稳步推进环境审判体制改革,制定和健全环境公益诉讼规则,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的配套与衔接。 相似文献
14.
如今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迅速发展,但是存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制度有待完善,社会组织的诉权实现难度较大等问题,这表明检察机关对环境提起公益诉讼的现状仍有改善的紧迫性。因此,本文针对存在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环境司法处于发展初期,有关环境纠纷的司法救济程序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法中。为了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共环境利益,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势在必行,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保护法院进行专门化的环境审判过程中,出现环境诉讼保护对象的争议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的特殊性等问题亟待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特殊环境诉讼规则应运而生,虽然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境,但是整体上构建环境司法体系的进程依然在不断推进。 相似文献
16.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7.
正前不久,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在2015年环境权益维护实践情况通报会上说,"2015年是环境公益诉讼元年,经过多年探索和推动后,在立法层面已经基本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社会组织正在以原告、支持起诉方或资金支持方等角色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中。所谓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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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家具环境污染诉讼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装修观念的变化,家具污染室内环境已经成为继建筑污染,装修污染后的室内环境污染的新问题,成为室内环境的三大污染源之一。2003年度北京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公布的十大投诉热点中,家具质量问题已经跃居北京市全年消费者投诉量榜首,主要问题是“一些家具使用劣质的板材、涂料,造成有害物质超标、异味刺鼻”。而家具类环境污染纠纷的实际处理,无论是选择行政调解还是司法救济途径,由于相关法律和科技标准的欠缺和不衔接,以及人们对家具类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足等,使得实际操作层面上, 相似文献
20.
吴四江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19(7)
从安全社会学、安全制度学角度探讨被害人安全性,创建一个被害人安全诉讼保障机制。采用比较、归纳等方法分析被害人安全性价值的正当性,被害人的安全性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表现为尊重被害人的主体性;改进传统"三角诉讼构造",建立"锥形诉讼构造",形成一种被害人、检察官、被告人(或罪犯)在法官主持下相互制约、相互对抗的立体诉讼格局;进一步研讨"锥形诉讼构造"的理论和应用程序,在刑事程序上保障被害人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