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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主持人,你好!我煤矿一名综采工人张某上午下夜班升井后,去公司的职工澡堂洗澡。在澡堂同一水池泡澡的还有另一名综采工人李某。李某当日歇班,晨练后来职工澡堂洗澡。在泡澡过程中,二人被突然注入水池的热水烫伤。张某、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二人都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他们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相似文献
92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日前,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923.
924.
正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土十条"提出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并从十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其中,土壤污染治理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关注的重点。我国土壤污染治理责任制度的目标 相似文献
925.
正我国关于土壤污染治理的立法散见于《宪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土壤进行专门立法,现行立法也尚未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的规定。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相似文献
926.
927.
基于CREP的国家环境质量改善工程规划与管理: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环保工程管理是我国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的重要组成和实施基础。对国家重大环保工程管理的演变和模式特征进行回顾,认为基于CREP的环境质量工程管理模式是适应国家环境质量管理转型的新模式,主要包括环境容量下的削减规模确定、给定削减规模的工程方案设计、基于减排工程的环境质量和健康效果评估、支撑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配套政策等管理模块。最后,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例,证明了基于CREP的环境质量工程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928.
采用人力资本法估计生命价值,就人力资本法用于生命价值估计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包括用何种指标代表人力资本、工作年限损失计算、人力资本增长预测、贴现率选择等问题。以人均收入代表人力资本,基于城市不同年龄阶段居民人口数据和基期死亡率数据计算工作年限损失。以北京市为例,计算出因空气污染所致北京市居民平均工作年限损失为11.3 a,2014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 910元,带入人力资本模型,人均收入增长率取10%,贴现率取3%,得到对生命价值的估计结果为68.6万元;贴现率取7%,得到对生命价值的估计结果为55.7万元。 相似文献
929.
明末左佩琰所著《迁城论》是中国古代非常稀见的一篇城市洪涝灾害方面的论文,历史证明,该论文提出的迁耀州城以避洪水的观点确实是高瞻远瞩的真知灼见,非常难得。 相似文献
930.
对"有毒重金属"实施2种总量控制监管方式的利害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首先,必须明确认定:对第一类污染物实施《源头总量控制》是污控执法和促进经济结构改革的保证条件.这种监管方式自2008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公布以来,更具有其切实实施的可行性.《源头总量控制》与《水环境总量控制》两种监管方式既是各自独立、缺一不可,又是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关系,目前一些地方的规划管理者模糊和混淆了两类污染物和两种监管的内容和方式,笼统以《水环境总量控制》来监管所有污染物,丢弃了《源头总量控制》,使本应严加管理的饮用水水源地丧失了控制第一类污染物的能力.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中第一类污染物的水质指标与我国实际的水环境背景值有很大差距,存在着"放宽允排量"和"价态转化引发危害"的问题;以一个10 t电解铅的企业为例,证明两种监管方式的铅允排量相差甚大.总之,把第一类污染物与第二类污染物统一实施《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将带来众多的危害,应当严格实施《源头总量控制》与《水环境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监管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