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99篇
  免费   32篇
  国内免费   17篇
安全科学   325篇
废物处理   12篇
环保管理   78篇
综合类   309篇
基础理论   27篇
污染及防治   17篇
评价与监测   50篇
社会与环境   9篇
灾害及防治   2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5篇
  2022年   10篇
  2021年   11篇
  2020年   14篇
  2019年   14篇
  2018年   5篇
  2017年   11篇
  2016年   13篇
  2015年   25篇
  2014年   44篇
  2013年   21篇
  2012年   34篇
  2011年   42篇
  2010年   33篇
  2009年   46篇
  2008年   39篇
  2007年   50篇
  2006年   57篇
  2005年   44篇
  2004年   52篇
  2003年   64篇
  2002年   40篇
  2001年   27篇
  2000年   18篇
  1999年   20篇
  1998年   17篇
  1997年   14篇
  1996年   9篇
  1995年   12篇
  1994年   12篇
  1993年   13篇
  1992年   5篇
  1991年   11篇
  1990年   5篇
  1989年   10篇
排序方式: 共有84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841.
以南京市为例,从核定范围、核定对象、调查内容、核算方法、核算结果校核等方面分析了初始排污权核定的总体思路,设计了初始排污权核定的工作程序。总结归纳了实践中存在的政策性问题、技术性问题及其他普遍性问题,提出了加快相关政策条例的推进步伐、成立专门的技术机构、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公众参与等建议。  相似文献   
842.
论环境行政程序在环境法治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严执法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近几年来,我们环境执法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要彻底改变环境执法现状,提高执法效率,就必须完善环境执法程序,使环境执法规范化、程化。  相似文献   
843.
浅议环境风险评价--以焦化行业为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我国工业恶性事故不断发生,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危害了大量人群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损失,而且还引起了环境纠纷.因此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是十分必要的.焦化行业是以煤为原料,在高温、干馏炼焦的同时会产生荒煤气发散,苯并芘是焦化项目的特征污染物,荒煤气放散对周围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以焦化项目为例阐述了环境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相似文献   
844.
浙江省建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经过10年的创业和发展,现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5%.已能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大气和废气、地表水和废水、工业噪声、环境噪声等常规和非常规监测,监测项目44个,同时还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了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年鉴、年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为全省的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了比较充分的依据.  相似文献   
845.
组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受理专班,开发“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隐患一经核实就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泰州市对原有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简化举报方式,加大奖励力度,全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啄木鸟”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846.
与恒温进样气相色谱法相比,程序升温进样具有适用范围广、分析速度快、分离度高等优点。应用程序升温进样气相色谱法,建立了以正己烷为溶剂,C5-C44正构烃混合物为沸点定性校准物质,柴油-润滑油(体积比为1∶1)混合物为定量标准物质,可对污染土壤中C10-C40可萃取性石油烃同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该方法还可以快速直观地确定出各石油烃组分在土壤中所占的比例。对不同进样方式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发现,在使用分流/不分流进样口的不分流模式对馏分油进行检测时,存在分流歧视现象,定量结果偏差最高可达28.6%;而使用程序升温进样口的程序升温不分流模式,不存在分流歧视现象,在测定所含组分沸程较宽、浓度差别较大的馏分油以及污染土壤时,都具有较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847.
环境刑事诉讼上诉期间的生态环境修复行为逐渐被一些地方法院在二审程序中作为从宽减刑的情节考察。虽然此举有益于激励环境刑事被告人积极履行环境恢复义务,然则在未有明文规定的先决条件下贸然将其纳入从宽量刑考量,也许会打破传统二审救济纠错的应然功能设计,使得环境刑事诉讼二审功能的实现存在矛盾偏差。由是对于上诉期间发生的生态修复行为的法律定性,应明确归属于判决后刑罚执行阶段的减刑情节予以考量,并且为配合化解此类矛盾,我国须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门法规、适用原则和配套制度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生态修复行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效用。  相似文献   
848.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规定了海洋环境监管部门代表国家排他性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制度,为海洋环境公益提供了特殊的诉讼保护方式。因该项制度设计的粗疏以及关联政策、立法回应不足,造成对该条款规定的理论解释困惑和制度适用障碍,导致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类型受限、海洋环境公益保护诉讼程序衔接不畅、海洋环境监管部门"两种角色"手段配合不当的突出问题,直接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功能发挥。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阐明海洋环境公益保护背后的诉讼法律关系和应用法理,完善海洋环境公益保护诉讼制度体系,实现海洋环境保护的诉权利益调整和诉讼秩序优化。重点是打破现有研究的思维定式,避免将《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规定的诉讼类型推演为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并作为讨论前提,明确该条款规定为带有维护海洋环境公益特点的"准环境公益诉讼",将其与"私益诉讼""国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进行合理界分,为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理顺各类型诉讼和保护机制之间的关系。在此之下,完善海洋环境监管部门"两种角色"作用发挥的制度设计,保障环境行政手段与诉讼保护手段之间的衔接配合,理顺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各类型诉讼提起的顺位与程序,促进各类诉讼手段各归其位,形成与行政保护机制的合力,最终实现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