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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2.
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经济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首先运用现代产权经济理论对我国农村现行土地制度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宜实行复合所有制,并从土地特征、我国现实情况、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农地制度改革的风险和成本、各国土地制度变迁的趋势等方面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93.
改革水价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能否实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我国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现象很严重,强化水资源管理将是强有力的措施之一。本文借鉴国外成熟的水价制度,对如何改革我国水价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4.
本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及资料调研对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1)在监管目标指标方面,受多种因素影响,农药化肥施用总量减小、粪肥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并不一定代表农业面源水污染负荷量的降低。(2)在监管的主要环节方面,可从节水控污和控肥两个关键点切入,并关注土壤流失带走的氮磷情况,重视水土保持工作。(3)在监管主体责任认定方面,农业面源水污染具有累积性和滞后性,已有研究成果检测出的滞后期从1~100年不等,这增大了辨识区域责任主体、厘清责任边界的难度。因此制定管理目标、评估考核办法时要慎重,水质变化也要区分历史责任。(4)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现有针对点源管理和行政区断面考核为主的水质监测体系和监测规范,无法满足农业面源管理追溯区域责任主体、厘清责任的需要。(5)在管理方式方面,根据水污染物类型和空间传输规律,以流域为单元,识别关键源区,突出重点,针对源头和迁移过程关键影响因子,分区分类采取全过程系统配置治理措施,统筹实施生态治理与污染防治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本效益最优的路径选择。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要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的长期性。(2)应引入流域生态系统治理理念,综合分析水(降水、径流、壤中流等)、土壤、地形、植被、受纳水体的生态功能等多种要素对水质的相互影响,统筹生态治理与污染防治,统筹点源与面源治理。(3)建立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在空间规划、信息共享、政策协同、监测网络建设、治理技术标准与法规制定、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当前要按照流域汇水特点优化监测站点布局,修改已有监测技术规范,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全过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4)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督者,主要负责识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流域、确定责任区域和厘清部门责任、开展有关规划协调与政策环境友好性评估、措施效果与规划执行考核评估等。(5)依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识别农业面源污染监管的重点区域,选择试点示范区,针对源头和迁移过程关键影响因子,分区分类提出管控目标、评估考核标准、区域责任主体"溯源追踪"技术方法,为在全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工作提供经验参考。  相似文献   
95.
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未来家庭农场数量的逐渐增加与经营土地面积的不断扩大,与快速城镇化相伴随的土地征收区域不可避免会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范围相交叉或重叠。家庭农场主通过整合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得的承包地和市场化交易获得的承包地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在家庭农场土地被征收时,应确保家庭农场主获得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并妥善处理家庭农场主与拥有不同类型农地权利的众多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区分点状征地、线状征地和面状征地三种不同情况,分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的后期生产经营影响,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框架下,深入剖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涉及的农地权利类型。然后,构建起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理论模型,以及家庭农场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具体而言,家庭农场主根据自有土地、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土地、通过土地退出获得的土地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类型土地权利所对应的价值标准分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收益;政府通过税收参与征地补偿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凭借土地所有者身份依法分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收益;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收益为承包经营权价值扣除其让渡给家庭农场主的农地权利价值后的剩余部分。最后,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1做好家庭农场发展规划;2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将间接损失纳入补偿范围;3建立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土地的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机制;4保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对征地补偿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96.
污染预防的内在动因及制度创新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蓉 《环境保护》2003,(2):15-17
人们常常把造成污染的原因归结于“成本外溢”的外部不经济性,需要依靠政府采取预防措施对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加以“纠正”。我国传统的末端污染预防制度安排,体现为达标排放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这些义务性预防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却处于一个尴尬局面:作为污染企业仅仅满足于达标排放,不愿进一步提高污染控制的水平。而源头预防的义务性和权利性制度安排,就成为我们的理性选择。本文认为,必须先将环境“纳污能力”权利化,环境“纳污能力”权利的初始交易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排污权的二级交易市场必须遵循一般权利交易的自愿原则。  相似文献   
97.
论我国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11  
赵俊 《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28(2):54-55,87
论述我国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该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完善该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98.
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是一项必备的环保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环保基础设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总体思路,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9.
宇仁兵 《环境保护科学》1997,23(6):19-20,29
根据当前环境监理制度发展情况,分析了建立环境监理稽查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完善环境监理稽查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0.
本论述了现行职称评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了深化职称评聘箭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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