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29篇
  免费   1篇
安全科学   116篇
环保管理   2篇
综合类   12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8篇
  2019年   1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12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8篇
  2011年   12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20篇
  2008年   9篇
  2007年   7篇
  2006年   12篇
  2005年   6篇
  2004年   3篇
  2003年   4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13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早日安全返回工作岗位,是澳大利亚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该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尽快让劳动者恢复工作和确保其完全康复,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该制度的特点是通过更多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诉讼,尽量降低民事法律在其中的参与程度。在澳大利亚,工伤的赔偿制度是独立于一般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另外,工伤的预防和赔偿是通过不同的立法来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12.
杨庆生 《劳动保护》2003,(10):76-76
我与《劳动保护》杂志相识,是在2001年7月。那时我刚刚从中国煤炭信息研究院调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工作,新的工作岗位对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必须尽快掌握安全生产政策知识。是《劳动保护》杂志帮了我的大忙。杂志丰富的内容使我大开眼界,我找到了一本内容丰富、月月常新的安全生产百科全书,她从此成为  相似文献   
113.
实在的"中国梦""在消防工作岗位上,为油库的安全平稳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为西藏销售公司建成具有高原特色的国际水准销售企业努力工作。这就是我的梦想和追求,这就是我的人生价值!"在推崇"中国梦"的今天,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七二五油库消防队副队长欧巴桑的梦想很实在,很具体。2013年7月19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举行获得首届全国"119"  相似文献   
114.
案情简介 申诉人王某诉称,其1979年8月到被诉人青岛某纺织公司工作,2003年5月双方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劝合同。自1992年起申诉人到动力车间热力站工作,长达15年。2005年5月在未经申诉人同意情况下,被诉人擅自决定变更其工作岗位,不允许申诉人从事原工作,并先后两次为申诉人安排其他岗位,申诉人对此提出异议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岗位工作。2005年7月申诉人被除名。现请求撤销被诉人对申诉人的除名决定,裁决被诉人支付2005年5月至今的工资4179元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5.
近日,笔者在某矿业企业里了解到,他们在最近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一改以往预先通知的检查方式,检查人员不声不响地直接下到矿井、到岗位现场,按照量化检查考核细则逐项检查.  相似文献   
116.
肖斌 《安全与健康》2007,(11):39-39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安全评价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而决定安全评价工作好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安全评价人员的素质.安全评价人员水平的高低,客观上决定了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的质量.应该看到,尽管从事安全评价的人员现在均已持证上岗,但安全评价队伍依然参差不齐,较多评价人员都是"半路出家",从其他工作岗位转行而来,一些评价报告的评价深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甚至,还不乏存在一些低级错误.  相似文献   
117.
破案追逃,救死扶伤,他甘当尖兵;为民服务,心系百姓,他愿做榜样;拼命工作,吃苦耐劳,他肯为儒子牛;克己奉公,兢兢业业,他树立典范;探寻对策,整改“黑点”,他亲身立行;他把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勤劳智慧默默地献给了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耿耿丹心铸就了闪光的警魂。[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现实中,该规定引发和遭遇了许多法律尴尬和道德伦理思考。  相似文献   
119.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规定一方面延续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0.
2007年2月28日下午,某塑编厂职工王英梅临下班时,按照平日里车间的规定,去打扫车间内地面的卫生,可是没找到笤帚。当她发现相邻机床的机器下面有一把,伸手去取时,不慎被开动的机器绞伤,本人要求单位为其认定工伤。单位认为王英梅不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又不是干本职工作受的伤,本人说是找笤帚,但没有人能证明,因此不同意为她认定工伤。请问,单位的做法正确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