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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近30年快速发展的中国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日俱增的资源环境压力就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如何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人民面临的突出挑战.经过深入的思考,中国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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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深圳大鹏半岛入海河流、近岸表层海水与沉积物的微塑料丰度、形状和成分,结合研究区域的用地空间规划、海洋活动类型、微塑料空间分布特征等信息,探究了大鹏半岛周边陆地和海洋活动对近岸海域次生微塑料季节性分布的复合影响。夏季,大鹏半岛周边入海河流截断面的微塑料丰度为0.30~12.95个/L,平均值为2.53个/L;表层海水的微塑料丰度变化范围为0.02~1.30个/L,平均值为0.27个/L。秋季,入海河流截断面的微塑料丰度为0.10~0.75个/L,平均值为0.36个/L;近岸表层海水的微塑料丰度为0.02~5.24个/L,平均值为0.70个/L。结果表明,夏季,近岸海域微塑料分布主要受到丰水期陆地人类活动的影响,沿河岸的微塑料排放归因于居住用地、物流仓储和工业用地等来源。而在秋季枯水期,陆地和海洋活动的复合影响变得更加突出。值得注意的是,除陆地人类活动影响外,在近岸海域表层水体和沉积物中观察到的微塑料丰度升高还与渔业和航运活动的排放有关。此外,这些微塑料更有可能在近岸沉积物中积累。 相似文献
73.
74.
我国近岸海域微生物源示踪监测技术的研发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通过对我国近岸海域陆源性非点源污染污染贡献率及其危害性剧增现状的分析,强调了在我国开展污染源示踪检测技术研发的必要性。在总结了国外治理非点源污染的经验———微生物源示踪技术研究和应用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近岸海域微生物源示踪检测技术研发的设计思想。从而阐明,传统的环境监测指标和方法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集监测、溯源和示踪为一体,适应于我国国情的近岸海域非点源污染源监测技术的研发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5.
76.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21,37(10)
以厦门海域为研究对象,基于填海造地、旅游娱乐、港口航运、渔业和工业5类用海类型共14种用海活动构建定量化的近岸海域利用强度指数。根据1980—2016年海域利用强度和底栖生物多样性数据,建立海域利用强度与底栖生物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模型,预测不同情景下厦门海域底栖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值。结果表明,构建的海域利用强度指数与绝大部分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呈显著负相关,建立的指数基本可靠。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中,香农多样性指数H′与海域利用强度指数建立了显著相关的关系模型,香农多样性指数主要受填海造地、捕捞和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影响。"趋势情景""规划情景"和"优化情景"下,2035年厦门海域底栖生物平均香农多样性指数分别为2.88、3.14和3.06。2035年厦门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标宜设为底栖生物香农多样性指数不低于3.06,应加强西海域和九龙江河口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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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黄海2007—2017年浮游植物群落结构及多样性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2007-2017年秋季,利用专业海洋调查船对整个南黄海海域开展了5个航次的浮游植物调查。结果发现:调查海域共有浮游植物371种,隶属4门108属。其中硅藻门有56属237种,甲藻门有24属98种,硅藻和甲藻是组成南黄海海域浮游植物最主要的两大类群。主要优势种有裸甲藻(Gymnodinium sp.)、柔弱拟菱形藻(Nitz.delicatissima)、蓝隐藻(Chroomonas sp.)、菱形海线藻(Thalassionema nitzschioides)、锥状施克里普藻(Scrippsiella trochoidea)和环沟藻(Gyrodinium spp.)等。2007年以来,南黄海浮游植物种类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浮游植物细胞密度平均为1.96×104个/L,年际变化较大。将调查结果与众多文献比对,共发现9种藻类为中国新记录藻种,其中有4种硅藻和5种甲藻。 相似文献
78.
79.
海域征收从法律属性上应属于公益征收行为,公共利益之考量必然成为海域征收中无法回避的前置性问题。"公共利益"是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无论在学说还是判例上,它一直被作为一般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尽管我国《宪法》、《物权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征收必须始于公共利益之目的,但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或范围缺乏明确界定,海域征收实践中又缺失有效的程序规制和司法监督,极易导致相关行政部门在"征海"决策中借公共利益之名谋取海域增值利益、侵害海域使用人合法权益。我国海域征收既缺失对公共利益内涵及其外延范围的具体立法界定,又缺少关于公共利益认定的必要的正当程序规制。因此,在法律层面解决对公共利益语焉不详并辅之以必要程序规制,是从源头上阻断政府部门非法征海、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必要选择。基于我国当前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立法界定所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域外关于公共利益界定立法例的考察,提出完善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立法路径:对公共利益内涵化基础上,采取渐进立法方式对公共利益加以类型化以明晰其外延范围;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征收审查委员会,改变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认定主体不清或由行政权主导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认定的现状;遵循正当程序要求,确立并完善海域征收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海域征收决策公正透明的程序化保障机制。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是有效解决当前我国海域征收实践中公共利益界定问题的可行立法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0.
从压力类、承压类和交流类三个方面出发,建立的海域承载力视角下海洋渔业空间布局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准则层、8个指标层和22个子指标层。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个指标的权重值,根据权重值的大小和各个指标在实际海洋渔业活动中的理想值,建立了海洋渔业空间布局优化指标评分标准,并结合专家意见制定了综合评价标准。运用此评价标准,对2006年-2012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海洋渔业空间布局优化水平进行评价,综合得分分别为:50,53,60,63,65,67,64。最后运用综合评价方法验证了该评价标准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