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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环境权是公民的法定权益,通过诉讼的途径和机制排除环境侵害是最为有效和可取的。本文正是在分析了环境侵权的种类及特点的基础上,对环境侵权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建立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82.
从安全社会学、安全制度学角度探讨被害人安全性,创建一个被害人安全诉讼保障机制。采用比较、归纳等方法分析被害人安全性价值的正当性,被害人的安全性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表现为尊重被害人的主体性;改进传统"三角诉讼构造",建立"锥形诉讼构造",形成一种被害人、检察官、被告人(或罪犯)在法官主持下相互制约、相互对抗的立体诉讼格局;进一步研讨"锥形诉讼构造"的理论和应用程序,在刑事程序上保障被害人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83.
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是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有助于将预防为主环保原则落实于诉讼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核心要素的"重大风险"仍存在内涵模糊、认定主体错位、认定路径不清等认定困境.为此,应逐一做以下完善:通过界定基础对象和划定程度要求,进而明确内涵;矫正认定主体,澄清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但同时为行政机关和专家辅助认定设计制度渠道;最后,还应适宜地构建具体认定路径.  相似文献   
84.
85.
赵雨迪 《环境与发展》2020,(2):203-204,206
我国的环境司法处于发展初期,有关环境纠纷的司法救济程序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法中。为了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共环境利益,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势在必行,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保护法院进行专门化的环境审判过程中,出现环境诉讼保护对象的争议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的特殊性等问题亟待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特殊环境诉讼规则应运而生,虽然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境,但是整体上构建环境司法体系的进程依然在不断推进。  相似文献   
86.
家具环境污染诉讼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装修观念的变化,家具污染室内环境已经成为继建筑污染,装修污染后的室内环境污染的新问题,成为室内环境的三大污染源之一。2003年度北京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公布的十大投诉热点中,家具质量问题已经跃居北京市全年消费者投诉量榜首,主要问题是“一些家具使用劣质的板材、涂料,造成有害物质超标、异味刺鼻”。而家具类环境污染纠纷的实际处理,无论是选择行政调解还是司法救济途径,由于相关法律和科技标准的欠缺和不衔接,以及人们对家具类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足等,使得实际操作层面上,  相似文献   
87.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88.
89.
崔安妮 《四川环境》2022,(6):289-293
随着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公民生态环境权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力度。虽然农药污染领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了一些探索,但仍存在立法空白、政府治理缺失、司法机关未高效纳入共治体系、检察建议约束力淡化、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参与度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完善农药污染领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提出制定农药专门性法律、加强政府监管、建立社会多主体高效共治体系、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等建议,进一步发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公民环境权利的作用。  相似文献   
90.
杨尚东  朱秀芸 《绿叶》2012,(9):57-63
本文以江苏启东发生的因环境信息不公开,民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切入口,指明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政府若怠于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职责,公民为此寻求司法救济,由于在法律制度上对公民申请资格存在严格的限制,诉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因而有必要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基于此,本文详细介绍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行政公益诉讼内涵,建立的法理基础和制度基础,并就建立此制度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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