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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能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何金凤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
本文从陕北能源开发入手,通过对生态破坏、经济损失的分析,论述了生态环境补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的依据。从生态学的角度分析了生态的损失补偿是企业产品成本的构成部分,而不应是社会责任承担。阐明了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主要应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机构、征收标准、管理使用和罚则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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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局1994年438号文件提出了要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开发、开放地区先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试点工作。国内有关地区都开展了这项工作,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就在上海市环保局主持下,提出了具体的试行办法(讨论稿)。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是运用经济手段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一项新的环境管理举措,人们对它的认识往往需要一个过程,本文试就有关问题,从环境学和经济学角度做一些论述。一、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区域经济发展必须努力提高区域生态经济效益,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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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已是势在必行。党中央、国务院在转发外交部、国家环保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应当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这就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研究判定环境补偿费的征收政策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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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补偿费的征收与转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了征收环境补偿费的理论依据,论述了在征收过程中可能对物价带来的影响以及环境补偿的转嫁问题。征收环境补偿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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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起步较晚,目前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尤其是如何保障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有待深入研究。本研究简要介绍了生态补偿的概念以及实施机制,然后通过参考国内外理论研究进展和实践经验对生态补偿保障机制进行综合的阐述,主要包括“补偿标准的核算体系”、“补偿费用征收机制”、“补偿费用使用的机制”、“补偿费用使用的监督机制”这几个方面,并结合山东省南四湖退耕还湿生态补偿实例进行分析,最后针对生态补偿保障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对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和监督保障体系建立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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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传慧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0,(6):17-19
环境补偿费价格标示化设想的形成背景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状况,政府相关部门长期以来作了大量的努力。特别是近年来,接连不断地提出了诸如区域及流域限批制度、绿色信贷机制、“环评风暴”以及对环境违法项目进行曝光等等,但其效果不尽如人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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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天健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1):64-69
2014年11月,国家财政部发文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费率降为零,在实质上"取消"了这一费种。从财政部的本意来说,此举是为了清费利税、减轻矿产开发企业负担。但从性质来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让渡所有权的对价,其费率降为零将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且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是由《矿产资源法》所规定的,财政部变相取消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的费种,这一行为缺乏法理基础,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资源税费的定位混乱是这一问题发生的根源。笔者通过法理分析和历史沿革考察发现,长期以来,由于立法者没有意识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价值内涵,错误的将其划归行政事业性收费序列,导致其在整个资源税费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进而使得长期以来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偏低,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利益。而资源税的定位混乱也是其在实际运行中偏离了其级差调节和生态补偿的既定轨道,这具体体现在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与税收收入使用的不合理上。在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被降为零后,资源税的税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无法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专款专用的效果,这一举动势必对生态治理造成不利影响。资源税改革刚刚拉开大幕,笔者建议在未来的资源税改革法律路径上应当构筑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法律规范确定二者的应有地位,同时改革二者的计征方式,将回采率系数纳入资源税征收的考量因素中,并将资源税收入作为省内财政收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矿产开采地的生态治理。最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核心的资源税费体系,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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