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09篇 |
免费 | 34篇 |
国内免费 | 18篇 |
专业分类
安全科学 | 488篇 |
废物处理 | 15篇 |
环保管理 | 117篇 |
综合类 | 403篇 |
基础理论 | 32篇 |
污染及防治 | 19篇 |
评价与监测 | 58篇 |
社会与环境 | 8篇 |
灾害及防治 | 2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6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10篇 |
2020年 | 18篇 |
2019年 | 15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16篇 |
2015年 | 37篇 |
2014年 | 63篇 |
2013年 | 38篇 |
2012年 | 59篇 |
2011年 | 81篇 |
2010年 | 52篇 |
2009年 | 70篇 |
2008年 | 56篇 |
2007年 | 78篇 |
2006年 | 84篇 |
2005年 | 72篇 |
2004年 | 64篇 |
2003年 | 80篇 |
2002年 | 48篇 |
2001年 | 31篇 |
2000年 | 18篇 |
1999年 | 20篇 |
1998年 | 18篇 |
1997年 | 17篇 |
1996年 | 10篇 |
1995年 | 14篇 |
1994年 | 12篇 |
1993年 | 13篇 |
1992年 | 5篇 |
1991年 | 11篇 |
1990年 | 6篇 |
1989年 | 10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16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91.
高墩大跨连续刚构桥施工期安全评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针对高墩大跨连续刚构桥施工期结构概率失效的特性,提出了基于失效概率的安全评价方法.以徐水沟特大桥为工程背景,通过风险评定识别出施工最不利阶段--最大双悬臂时的主要风险因素即:节段特性模量的不确定性、梁体自重的不确定性以及预应力损失的不确定性.采用大型通用有限元程序ANSYS及蒙特卡洛法,计算徐水沟特大桥在最大悬臂时的失效概率,并确定施工期的目标可靠度.依据高墩大跨连续刚构桥施工期结构概率失效的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93.
94.
95.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各生态站气象自动采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能直接应用,需要经过数据的提取与转置过程才能应用,因为所采集的数据量非常大,如果用常规的EX-ECL软件进行这些处理,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出错,作者运用SAS软件编写了一套程序,使这一工作变的非常简单,省时,省事,该文详细介绍了用SAS软件处理数据的程序流程及其源程序代码,可用于CERN生态站气象数据的处理。 相似文献
96.
建立DPX快速吸附萃取、程序升温(PTV)大体积进样与气相色谱/质谱(GC/MS)联用,SIM模式同时测定水中19种多溴联苯(PBBs)单体的方法。该方法在PBBs质量浓度1~50μg/L范围内线性良好,19种PBBs单体检出限为0.147~0.230μg/L,相对标准偏差为6.61%~10.5%,加标回收率为61.5%~82.6%。 相似文献
97.
建立了烟尘、烟气监测全程序质量监督体系,确定了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控制的环节,并细化了各环节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以层次分析法等关键技术为基础,通过赋予监测全过程各环节不同的指标权重,建立了统一化、标准化的综合评价模式。研究将评价体系分为2个层次,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9个,并确定了每个指标的测评内容及计算方法。将该体系应用于6家监测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证明其实用性和适用性良好。 相似文献
98.
99.
100.
海域征收从法律属性上应属于公益征收行为,公共利益之考量必然成为海域征收中无法回避的前置性问题。"公共利益"是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无论在学说还是判例上,它一直被作为一般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尽管我国《宪法》、《物权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征收必须始于公共利益之目的,但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或范围缺乏明确界定,海域征收实践中又缺失有效的程序规制和司法监督,极易导致相关行政部门在"征海"决策中借公共利益之名谋取海域增值利益、侵害海域使用人合法权益。我国海域征收既缺失对公共利益内涵及其外延范围的具体立法界定,又缺少关于公共利益认定的必要的正当程序规制。因此,在法律层面解决对公共利益语焉不详并辅之以必要程序规制,是从源头上阻断政府部门非法征海、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必要选择。基于我国当前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立法界定所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域外关于公共利益界定立法例的考察,提出完善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立法路径:对公共利益内涵化基础上,采取渐进立法方式对公共利益加以类型化以明晰其外延范围;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征收审查委员会,改变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认定主体不清或由行政权主导海域征收中公共利益认定的现状;遵循正当程序要求,确立并完善海域征收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海域征收决策公正透明的程序化保障机制。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是有效解决当前我国海域征收实践中公共利益界定问题的可行立法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