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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许多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事件的频频发生,有些甚至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迫切需要。但中国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立法规定上存在缺陷,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应该赋予环境保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公民、环保社团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展,来维护我们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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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有关环境行政诉讼的学说、判例和立法进行研究,指出: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以保护私人利益为出发点的传统行政诉讼理论和制度得到了一定的修正和发展,主要表现为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而诉讼中环境纠纷打骂审查性、成熟性等方面也呈现出有利于预防性环境目标的变化。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当通过扩大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等充分发挥环境行政诉讼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实现经济社会繁荣5的同时保护好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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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 D. Yarbrough 《Environmental Forensics》2014,15(3):244-255
The consequences of erosion and subsequent sedimentation of lakes and streams are many and widespread. The natural process of erosion can be accelerated by land cover changes with an increase in areas of impervious surfaces. Sediment is continually being transported along all streams in nature and can come from anywhere in the watershed. Lakes slow the rate of velocity of the water and allow the entrained sediment to settle and accumulate. When sediment impacts water impoundments, legal actions may result. Even with evidence of specific sediment release, the forensic analysis may not be an open-and-shut case. The author presents a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validity of a legal claim of a sediment-impacted lake at the outfall of a mixed rural/urban watershed. By combining land use change, soils, elevation and precipitation data, a maximum possible annual sediment loss was approximately 154 tonne per hectare (15.4 kg/m2). Lacking evidence of specific historic events of erosion and subsequent sedimentation, this method provides an equitable means of determining compensatory damages. Using aerial and satellite imagery provided historical evidence of land cover change and examples of significant erosion in the watershed and not named in the lawsuit. The focus of the litigation started with the property adjoining the effected lake. The analysis provides a method to investigate erosion and subsequent sedimentation claims at a watershed-scal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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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毛涛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8(4):48-54
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系列水事纠纷解决方式所组成的整体,该机制是民事主体或行政区域水资源权利受到侵害,以及遭受水污染侵权损害的重要救济途径。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对水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已作出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系统,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造成运用该机制解决水事纠纷的效果较差。为了保障水事纠纷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完善我国的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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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影视拍摄破坏环境看我国环评制度的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影视剧组被指景区环境事件凸显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缺失。文章在考察国外和我国环评制度的演变,分析我国影视拍摄活动破坏环境所折射出的环评法缺失的基础上,指出完善环评制度应纳入法规、政策环评,补充对社会人文活动的环评,明确法律责任,以及确立真实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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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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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环境司法处于发展初期,有关环境纠纷的司法救济程序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法中。为了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共环境利益,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势在必行,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保护法院进行专门化的环境审判过程中,出现环境诉讼保护对象的争议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的特殊性等问题亟待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特殊环境诉讼规则应运而生,虽然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境,但是整体上构建环境司法体系的进程依然在不断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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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执令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0(2):144-14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了全球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频遭反倾销指控,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对此,我国一方面要尽力扭转国际上对我国的一系列歧视性做法,一方面深化国内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出口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应诉能力等,以更快适应WTO的贸易规则,在国际反倾销战中赢得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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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是经1981年马骧聪先生从美国等西方国家介绍引入中国,到2005年对该制度的介绍评价仍在继续。很多学者赞同我国引鉴美国公民诉讼制度用于环境公益诉讼。自1981至2005年,以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的研究共有期刊论文80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40篇、会议交流论文12篇。在这些相关文作中,未见系统研究或专门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论文在法学权威刊物发表,也未见系统阐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或环境公益诉讼的专门著作,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相关或有内容涉及的著作仅3部。这些作品讨论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原告资格、受案范围等重大问题和举证责任分配、诉讼费用负担、受诉法院、原告培养和原告激励、环境鉴定等细节问题。不可否认,我国学界、政界以及其他关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人们为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了有益的理论准备工作,但所做的理论准备却并不充分,表现为没有真正解决何谓环境公益这个基本认识问题,也即对何谓环境公益这个问题的回答模棱两可。正是因为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准备不充分,才有后来的制度建设实践中的一波三折。虽然人们对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倾注了无限的希望,但其中的"社会公共利益"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的"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实则同类。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近路线是仿照美国《清洁水法》等法律设置公民诉讼条款的方式,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环境法时添加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