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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审结一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雇主对雇员过失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判决场地出租者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例经过镇江市某超市把场地租赁给扬州某制衣公司经营。37岁的打工妹刘艳是合肥某公司的促销员。因镇江市某超市与合肥某公司有购销商品关系,2003年1月11日下午,刘艳按公司的安排到镇江市某超市取货,在店内遇到熟人——扬州某制衣公司员工梅子,两人相见后谈笑起来。刘艳站在取货用高架梯旁等着从高架梯上取合肥某公司的货,而梅子此时正站在高架梯平台上取上层货架上的纸箱。梅子边搬… 相似文献
142.
高鸿飞 《中国环境管理丛书》2004,(4):15-15,17
分析了污染纠纷其外延包括赔偿损失纠纷和排除危害纠纷,由于存在排除危害这种纠纷形式,因而规定污染纠纷执行行政调解处理有明显局限性。受害方向不同的国家机关反映,排污方将承担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建议应该重新明确是赔偿损失纠纷适用调处,不能笼统地规定对污染纠纷实行调处。 相似文献
143.
本文阐述了污染赔偿纠纷行政处理的基本原则,重点讨论赔偿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并对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理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44.
1980年10月,某电教馆录用郝某为固定工。1988年5月,郝某因涉嫌贪污被逮捕。1990年5月,单位对郝某作出开除公职的决定。9月,郝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郝某刑满释放后,多次要求单位将其档案转至街道。直至2004年4月,单位告知郝某其档案丢失,同时为其补办了新档案并转至街道。2004年6月,郝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认为某电教馆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决定后,未按规定及时将档案转至街道,经过数年的交涉,直到2004年4月才知道其档案已丢失,单位的行为给本人造成了损害,故要求某电教馆赔偿各种损失15万元。 相似文献
145.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长株潭地区试点推广以来,不仅有助于妥善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对于保障受害者权益、转嫁企业环境风险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该项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从增强法律强制力、扩大保险范围、开放保险市场、运用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6.
行政调解虽然在解决环境民事纠纷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其也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构以适应我国环境纠纷解决的需要。重构我国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包括进行专门的立k法和设立专门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专门机构,赋予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和建立行政调解与诉讼沟通和协调机制及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7.
消费争议仲裁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消费纠纷提交消费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制度。消费争议仲裁具有自愿性、自主性、权威性、专业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148.
近年来,华东环保督查中心成功协调处置了多起流域跨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有力促进了纠纷案件的解决,促进了地方人民政府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但是,在协调处置跨界环境纠纷事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协调及纠纷问题解决的因素,影响到解决纠纷问题常效机制的建立,并直接关系到跨界流域行政单元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49.
150.
崔海江 《中国安防产品信息》2010,(12):109-111
自从"驰名商标"这个概念进入中国以来,很多人不清楚竟一个商标达到什么标准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笔者在工作中经常有企业咨询"我的企业是本省的著名商标,可不可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认定起点是多少亿?"等问题,希望笔者能给他们一个清晰、量化的标准。驰名商标与目前国内其他荣誉称号的区别在于它不是简单"申请"而来,而是在与他人纠纷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这是《商标法》第十三条的题中应有之意,也就是说即使具备了驰名商标的条件(内因),如果没有适当的纠纷(外因),是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认定的内因和外因作简单分析,希望能对正在困惑的安防业内人士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