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51篇 |
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安全科学 | 112篇 |
环保管理 | 15篇 |
综合类 | 111篇 |
污染及防治 | 4篇 |
评价与监测 | 1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3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7篇 |
2019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4年 | 13篇 |
2013年 | 6篇 |
2012年 | 12篇 |
2011年 | 29篇 |
2010年 | 9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16篇 |
2007年 | 13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11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27篇 |
2002年 | 14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5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4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61.
严律师:2003年1月11日《中国环境报》律师信箱中,严律师关于“环境违法行为在两年后才被发现还能给予行政处罚吗”的答复,我认为有几处是不妥当的:一、关于违反环境影响评价行为的继续状态的认定。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1月23日(环发〖1999〗23号)《关于如何认定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连续性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在其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义务之前,其行为应被视为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原国家环保局1995年6月6日(环法〖1995〗329号)《关于延续违法的建设项目追究法律责任问题的批复》也有类似的执法解释。在实践上,未办理环境影响审… 相似文献
62.
63.
64.
近日,某市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了一起生活垃圾污染损害的行政罚款及滞纳金10万元的案件。此案特殊之处在于,被处罚对象为该市所辖B县政府职能部门———县建设局。该市A县和B县是相邻两个县。A县某村与B县山水相连,村旁有山与B县相邻,山中水源为A县10个自然村近1万人口的饮用水源。1999年,B县在山间谷地建设垃圾处理场,距该村源头的水井直线距离不足500米。过去水井四季水量充足,水质纯净、甘甜。但自B县在此设置垃圾场后,由于距水井太近,况且垃圾场位置比水井位置高出近百米,水井水源受到严重污染,井水变得混浊并有异味,严重影响当地… 相似文献
65.
66.
2001年12月11 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这就意味着,在享受WTO的各项权利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WTO的规则,认真履行WTO的义务。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行政,只有运用实体法正确、实践程序法认真,才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适应WTO的新要求。本文作者在全省多次环境法制培训班讲课的基础上,应环保同仁的要求,经归纳整理,补充完善,形成文稿。本期起,开辟《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实用问答,与大家一起学习探讨。 相似文献
67.
环境法中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指环境保护法规中规定的,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具体种类和方式。 相似文献
68.
"事故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偶尔违法也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即使违法,也不能立即处罚,还有一次改正的机会。"这是一些安监人员在企业检查时听到的声音。"一次改正的机会"即《安全生产法》中诸如"……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在2011年上海"两会"上递交1份提案,建议取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中"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作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企业保留弥补的机会,但是否也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更多可能?如果检查时发现隐患就立即处罚,是不是又过于严厉?本刊围绕此话题邀请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6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的公布施行,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的重要环节,对于进一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安监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少执法人员对15号令中有关“暂扣、吊销许可证和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定存在困惑, 相似文献
70.
2007年8月,海门市安监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面启动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工作,实现了执法责任化,责任制度化,处罚文书说理化,监管工作人性化。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提升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消除了被处罚对象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对立情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