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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于珂高红贵丁奇男胡雅楠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2,(5):106-119
为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体系中极富特色的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将如何驱动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提升?文章利用2011—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专利申请信息与专利被引数据,并根据历年各地市《政府工作报告》,实证检验不同类型地方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机制,以及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发挥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以具体污染物减排为核心的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提升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存在负向影响,且数字经济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调节作用;(2)尽管由于企业预期净收益下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正向影响呈边际递减规律,致使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呈倒“U”型曲线关系,但当前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仍以促进为主;(3)数字经济在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数字经济促使二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也进一步提前了倒“U”型关系曲线“顶点”临界值的到来;(4)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碳转型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将有效缓解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质量的负向影响,扩大间接环境目标约束强度的正向影响与数字经济的正向调节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健全完善以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主,直接环境约束目标为辅的环境目标约束体系制度,重视考核间接环境目标的具体完成情况并在下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报告,结合当地环境目标约束制定更灵活的创新“提质”激励政策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及其应用,借助数字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环境监管,深化数字经济与企业绿色科研的互动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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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双碳”目标的提出,将推动地方政府改变过去依靠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吸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粗放发展模式。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是中国为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政策的提出必然会对地方政府偏向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行为产生影响。文章以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86个地级市2007—2019年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对该试点政策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1)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实施显著地减少了地方政府重污染行业土地的出让面积和宗数,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重污染行业土地出让的影响还会受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和官员任期的影响。环境规制强度越大的试点城市会进一步减少对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面积和宗数。当低碳试点城市的市委书记任期小于等于3年时,该试点城市的重污染行业土地出让面积和宗数会显著减少,而市委书记的年龄对地方政府重污染行业的土地出让并没有显著的影响。(3)异质性分析发现,非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和大型城市,其重污染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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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未名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3,(3):58-67
气候风险是现代风险的典型代表,其对既有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新挑战,要求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进行回应。对气候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不仅具有必要性,还具有完善权利救济途径和弥补代议制多数民主局限的双重正当性,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为对气候风险的法制回应,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黎协定》,明确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触发了针对国家气候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气候诉讼浪潮。而作为新兴领域立法,气候立法在各国既往的合宪性审查实践中缺乏经验的积累和基准的建立。美国和德国代表着世界上现存的两种合宪性审查模式。对美、德两国相关宪法理论和前沿实践的对比分析,有利于为中国气候立法合宪性审查的开展提供参考,进而提升中国气候立法的科学性。在宏观层面,中国是《巴黎协定》的缔约方和积极践行者,今后在对相关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时总体上应向气候变化问题保持开放,同时对气候立法宜采用一种较为宽松的审查基准。在具体操作层面,以比例原则为框架进行审查,这种技术模式不仅与中国的宪法语境更相洽,也与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气候立法更为兼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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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要努力推进水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4年10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重庆召开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推动人大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立法与监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会上,盛华仁副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毛如柏主任委员做了题为《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报告,为促进各级人大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的立法和监督,本刊编辑发表报告的主要部分,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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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在地方环境管理、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推动长三角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采用主成分分析、空间自相关检验等分析法,探索长三角区域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展时空格局演变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自“十二五”时期以来,长三角省级层面年均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数量由6.4上升至33,市级层面由0.2上升至13.5,增长趋势显著。现阶段约60%的水、气、土及生态领域的地方标准在省级层面制定发布,40%的地方标准由市级部门制定发布,研究领域不同,地方标准的发展速度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Moran’s I指数分析显示地方市级生态环境标准在空间上呈现自相关较弱、相邻市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长三角南部地区地方标准发展增幅相对较快;区域绿色发展全局空间集聚效应显著,发展低值区主要聚集在长三角北部,高值区域同样聚集在南部地区,但城市绿色发展与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之间的空间相关性显著性较弱。地方标准与经济发展显著相关,地方标准总量增加1%,上海、江苏、浙江与安徽的经济分别增长0.952%、0.766%、0.883%与0.915%,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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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下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见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形式、程序和约谈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依照实施办法,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由国务院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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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物种基因库”,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出独特且丰富的生物库。近些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青海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取得显著成就。为巩固保护成果,对未来保护工作提前布局谋划显得尤为重要。借鉴云南等省市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的成功经验,青海省作为生态环境大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