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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李丹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6,(4)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如今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电子废弃物处理的压力.而我国电子废弃物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思想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政策障碍以及法制障碍等问题,急需立法给予解决.我国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应当着重建立如下法律制度:电子废弃物的管理体制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制度、产品成分标识制度、新鲜材料税或垃圾填埋税等税收制度、资源价格制度、电子废弃物中介组织和服务制度、电子废弃物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制度. 相似文献
852.
王丽媛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4):7-10
美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导源于灾害管理立法。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埃克森瓦尔迪兹号石油泄漏事件后,美国成为"阿佩尔计划"成员国,推动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专项立法,建立起紧急状态法与专项法相结合、联邦法与州地方法相结合的法律体系,表现出立法模式的独特性、立法理念的先进性、立法体系的层次性。面对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缺陷,美国立法经验启示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应当尊重立法渐进式发展规律,注重立法专门化、体系化,转变立法理念,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853.
区域内地方政府合作是解决跨界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决定了任期长短对地方政府是否环境合作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博弈论分析方法,针对地方政府任期对区域环境合作的稳定性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首先,分析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时两个地方政府非合作与合作情形下的均衡污染排放量,构建基于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并讨论两个地方政府采取冷酷战略时彼此合作的临界贴现因子。然后,基于有限次重复博弈模型讨论了临界贴现因子与任期长短的关系。研究发现,贴现因子高于临界水平是地方政府选择环境合作的必要条件;而地方政府的任期越长则临界贴现因子越小,地方政府之间环境合作稳定性越强。基于此,提出了地方政府任期及环境保护终身追责等促进区域环境合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854.
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行为及动机是理解我国土地违法问题的关键。现有研究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财政激励而忽视了引资激励,无法解释地方土地违法中涉及大量工业用地的现象。本文立足现行的分税制及官员晋升考核体制,从理论上分析了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行为的影响及其差异,并据此提出研究假说:(1)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都是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重要驱动因素。(2)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上的目的不同导致二者的违法收益及风险存在差异,这使得引资激励的驱动作用可能更强。然后,基于2008—201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对研究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全国层面,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都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且后者的作用更强。在东、中、西部的区域层面,东、中部地区的土地违法主要受引资激励影响,财政激励的作用并不显著;而西部地区的土地违法则受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的共同影响,且后者的作用更强。这一结果意味着,相对于财政激励,引资激励是驱使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更重要因素。由此,在土地违法问题的治理上,除了针对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激励进行财政体制改革,更重要的是针对引资激励开展官员绩效考核改革。 相似文献
855.
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农田保护和农地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对于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以武汉城市圈为例证,基于生态外溢的视角,运用选择实验法计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并修正得到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介于683.10~6 169.60元/hm~2之间。进一步依据粮食安全法将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划分为17个支付区和25个受偿区,得到各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最后依据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和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计算出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县(市、区)间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绝对值总和为44.03亿元。研究结果可为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构建提供初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56.
地震应急救援是防震减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建立和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相似文献
857.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在现代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源于人类对生态系统的不断认识.作为一种管理模式,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区别于传统的单一生态系统管理模式,自各国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一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逐渐被引入到世界各国尤其是亚太地区各国环境管理实践中.时至今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已广泛地运用于环境法领域,引起了环境法的深刻变革.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综合性、公益性、区域性、夏活性等属性以及有效的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科学研究与管理制度相结合、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等方法吻合现代环境法发展的内在要求,因而已成为现代环境立法的重要理念,且直接影响现代环境立法模式的取向.我国环境立法应当秉承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立法理念的综合立法模式,实现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的综合、各级各类立法之间的综合以及方法的综合,以适应我国生态保护的需要. 相似文献
858.
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国际河流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国际河流的利用主要分为国际河流的航行利用和国际河流的水资源利用2个方面。我国对国际河流的利用主要表现为对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完善我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非常重要。它可以确保我国既充分、合理,又合法、有据地利用国际河流水资源,消除国际舆论中“中国水威胁论”的不良影响;缓解国内水资源日益紧张的局面;发展流域经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运用综合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情况和对外谈判进行探讨。检视我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存在诸多问题。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理念不协调;国际河流水资源污染防治立法视野狭隘;双边或多边区域性专项水协定缺失等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应采取调整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理念;坚持“公平利用”原则,维护我国权益;健全双边或多边的区域性专项水协定体系;拓宽立法视野,兼顾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和保育;保护国际河流水环境等措施,规制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 相似文献
859.
俄罗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及其对构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宏巍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18(4):326
俄罗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有其自己的特色,通过研究总结出七点立法特点。中国的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多采分散立法的模式,缺乏系统性、专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式,也不能满足对我国土壤污染保护的客观需求。因此,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我国土壤污染立法现状,吸收俄罗斯土壤防治立法的先进之处,近而得出了构建我国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树立整体的立法观念;制定明确的土壤保护标准及土壤污染防治标准;建立土壤污染预防制度和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加强土壤的国家监督、国家监测和许可等管理制度;注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信息公开,扩大公民的公众参与权等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860.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化的推进是不可避免的,但同时所带来的生境破碎化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其所引起的面积效应和边缘效应已经对我国的生物多样性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为改善生境破碎化的现状,仅仅从环境科学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必须从立法上为生境保护提供完备的法律规制。我国现存立法中已有零碎的条款提出对生境的保护,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生境保护的主体宽泛、土地利用规划中未考虑生境的保护、对破碎化生境后的遗留问题处理不当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生境破碎化的法律规制: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立责任承担制度以及对已破碎化的生境采取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