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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华中地区某污水处理厂 (设计规模:25×104 m3·d−1) 为例,分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碳的有效措施。该厂在2021年底实施了系列节能高效运行和工艺优化创新措施,取得显著降碳效果。措施包括:采用节能高效设备、生化池按需曝气、光伏发电等节约电耗措施,以及强化生物除磷、优化化学除磷、多点配水节约碳源、智能加药等。对比分析该污水处理厂2022年的运行数据与2019—2021年的数据。年平均吨水电耗、吨水消耗碳源、吨水消耗除磷剂分别由0.192 kW·h·m−3、5.010 mg·L−1 、4.199 mg·L−1降至0.161 kW·h·m−3、0 mg·L−1、2.980 mg·L−1。污水处理厂年消耗电费、药费等直接运行成本节约39.6%, 间接碳排放强度减少20.3%。相关举措可为类似污水处理厂的从运行管理角度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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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未来家庭农场数量的逐渐增加与经营土地面积的不断扩大,与快速城镇化相伴随的土地征收区域不可避免会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范围相交叉或重叠。家庭农场主通过整合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得的承包地和市场化交易获得的承包地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在家庭农场土地被征收时,应确保家庭农场主获得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并妥善处理家庭农场主与拥有不同类型农地权利的众多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区分点状征地、线状征地和面状征地三种不同情况,分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的后期生产经营影响,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框架下,深入剖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涉及的农地权利类型。然后,构建起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理论模型,以及家庭农场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具体而言,家庭农场主根据自有土地、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土地、通过土地退出获得的土地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类型土地权利所对应的价值标准分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收益;政府通过税收参与征地补偿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凭借土地所有者身份依法分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收益;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收益为承包经营权价值扣除其让渡给家庭农场主的农地权利价值后的剩余部分。最后,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1做好家庭农场发展规划;2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将间接损失纳入补偿范围;3建立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土地的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机制;4保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对征地补偿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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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江亿胡姗燕达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11):43-53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与碳减排形势严峻,减少碳排放需要生产者、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世界各国的携手合作。科学合理的碳排放责任评价方法辅以针对性的减碳政策可以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有效促进各方采取减碳行动,同时也有利于各利益相关方接受并承担自身相应的减排义务促进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是推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基础。基于上述出发点,并借鉴已有的环境责任核算研究,碳排放责任应同时符合标准化原则、一致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以实现尽可能有效促进多方碳减排行动的目标。目前现有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主要有生产者责任法、消费者责任法和各类责任分摊法,但这些方法均尚存争议,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原则,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针对以上问题,作者在对已有的碳排放责任分摊方法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碳排放责任分摊的新方法“基于基准值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方法”。新方法基于产品碳排放基准值划分排放责任,在能耗与材耗的问题上统一了核算边界,并且在使生产者和终端消费者共同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实现了其排放责任与可采取的减排行动相对应,形成了核算生产和消费各环节碳排放责任的框架体系。在这一框架下,生产者追求生产时的节材与高效,而终端消费者则追求减少非生产能耗和高碳产品的消费。同时,通过管控消费领域的碳排放责任即可实现对全社会直接碳排放的控制,避免了碳排放配额对生产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新方法为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新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促进中国生产和消费两侧的碳减排行动,也为国际社会的碳排放责任核算提供了新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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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着重发展经济转型的趋势之下,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这一严峻的环境问题会对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造成损失,为此,政府需要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加速碳排放达峰与空气质量达标的双进程,这样才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恶劣问题.基于上述背景,文章主要针对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形势进行研究,指出国家治理生态环境需要从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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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Tapio脱钩模型和LMDI分解法,在城市群尺度开展黄河流域工业增长、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耦合关系研究,以探索城市群与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协同发展。结果表明:呼包鄂榆城市群的工业经济与碳排放近似同步增长约23倍,关中平原和中原城市群则表现出明显的不同步现象;呼包鄂榆城市群的脱钩状态自2014年后由增长连结转为扩张型负脱钩,关中平原城市群脱钩状态自2007年后由增长连结转为弱脱钩,中原城市群始终处于弱脱钩状态;工业规模始终是3个城市群碳脱钩的主要抑制因素,能源强度对关中平原、中原城市群碳脱钩始终起到促进作用,但对呼包鄂榆城市群的影响自2014年后从促进转为抑制作用。建议结合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差异化的城市群工业绿色转型与碳减排政策措施,进一步遏制呼包鄂榆城市群“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工业结构升级和节能改造,提高关中平原和中原城市群工业能效和减碳能力。
相似文献69.
农村家庭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对于合理发展农村经济,有效制定农村减排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IPCC参考方法、生活碳排放研究方法和投入产出基本方法,计算了1995—2010年中国大陆31省区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量.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剔除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量不显著相关的影响因素,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影响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量的显著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得出不同驱动因子对碳排放的关联度.结果表明,(1)从时间上看,1995至2010年,农村家庭碳排放呈现出逐渐上升趋势,1995年农村的人均家庭排放量为C 0.170 t?人-1,增加到2010年的0.504 t?人-1,同比增长196.90%.(2)从空间看,东部地区的农村家庭碳排放远远高于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家庭碳排放.(3)从地区差异看,位于东部地区的上海市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远远高于位于西部地区的内蒙古,1995年上海市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为C 0.454 t?人-1,而内蒙古为0.145 t?人-1;2010年上海市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为C 1.351 t?人-1,而内蒙古为0.498 t?人-1.(4)利用灰色关联分析,经济水平指标中的农林牧渔总产值与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的关联度为最大,为0.9824,因此对农村家庭碳排放的影响最大,而人口指标中的农村人口比例与农村人均家庭碳排放的关联度最小,为0.5702,因此对农村家庭碳排放的影响最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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