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95篇 |
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安全科学 | 591篇 |
废物处理 | 3篇 |
环保管理 | 31篇 |
综合类 | 61篇 |
评价与监测 | 2篇 |
社会与环境 | 1篇 |
灾害及防治 | 8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1篇 |
2017年 | 2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45篇 |
2013年 | 26篇 |
2012年 | 77篇 |
2011年 | 72篇 |
2010年 | 38篇 |
2009年 | 60篇 |
2008年 | 33篇 |
2007年 | 60篇 |
2006年 | 55篇 |
2005年 | 66篇 |
2004年 | 74篇 |
2003年 | 30篇 |
2002年 | 7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7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9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51.
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样是社会保障法体系中后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及时救治和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预防工伤事故发生,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企业的安全卫生保护层次和管理水平.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直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和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标志我国对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保护已经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条例>对维护工伤职工权益上较以往类似规章迈进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152.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之前,《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两部法律、行政法规确立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制度和建筑施工许可制度。要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明确和处理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与建筑施工资质制度和建筑施工许可制度的关系。《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 相似文献
153.
154.
工伤保险覆盖面再扩大的三个"瓶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4年1月,国家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迅速扩大,不仅从过去的国有企业扩大到集体、外资、私企等各类企业,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也将逐步纳入。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了工伤保险工作,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996万人,比2003年底增加了421万人。然而,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迅速扩大的同时,一些“瓶颈”问题随即浮出水面,它们将成为广大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这一福利的“拦路虎”。瓶颈一:地方政府的政绩观《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 相似文献
155.
156.
杭州某装卸运输队(以下称被诉人)指派该队职工万某(以下称申诉人)及其他3名员工前去杭州某绣品厂(以下称第三人)下属分厂处装卸货物。申诉人在三楼用电梯往一楼运货,当电梯停靠在一楼时,三楼层门启开,使申诉人连人带货从三楼层门坠落到电梯轿厢顶部。抢救治疗后,经杭州市拱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伤残等级为七级。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对第三人的事故电梯进行了检测。 相似文献
157.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冶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江苏省实际,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2月初发布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8.
李某,在某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兼机修,白天跟班晚上睡在车间楼上,随叫随到。2003年12月某日晚10时左右,李某在本单位工作场所修理属于张某(与李某系同村人且同学关系,同时也是本单位总经理的表弟)所有的硫化机时因电热管爆炸受伤。伤后李某经他人调解与张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给李某事故补偿费5万元。2004年4月,李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查明, 相似文献
159.
2004年12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与1993年的《劳动监察规定》(劳部发[1993]167号,以下简称《规定》)相比,它更明确地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力度。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对劳动者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维权手段。所以《条例》的出台应该说是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我国现存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这两种争议处理体制,其受案范围的规定都过于宽泛,甚至有些地方重合。受案重合问题在《条例》出台后仍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双重保护”能否起到加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从下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制度上的“双重保护”,也可能反而令劳动者和争议处理机构都感到无所适从,陷入双重困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