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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职责,迅速构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新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根据广西的实际情况和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广西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握职能定位,履行好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职责根据国办发[2004]79号文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主要职责:一是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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