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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以来,在每年灌溉期对乌鲁木齐河灌区的农田灌溉水质开展了监测工作,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对原有控制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乌鲁木齐河灌区农田灌溉水质均属于“清洁”等级,同时结合标准中新增有机控制项目要求,对以灌溉水源作为补给水源的地表饮用水源地(五、八水厂)的8项有毒污染控制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总检出率达14.0%,检出浓度均不超过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将乌鲁木齐河灌区的水质参数概括为4个主成分:理化指标与无机阴离子、营养盐及有机污染指标、盐分指标和金属类指标。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扣除乌鲁木齐河灌区水质本底影响指标无机阴离子及盐分指标的影响,根据指标排名确定乌鲁木齐河灌区主要控制指标为营养盐及有机污染指标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远远高于其他指标浓度,可将其视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及水体受污染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这三种污染物在各年份各水期浓度排序基本为枯水期>平水期&...  相似文献   
2.
在研究分析国内外现有光污染相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光污染现状,为解决我国城市光污染中危害最严重的典型问题,将我国城市光环境污染划分为玻璃幕墙眩光污染、交通道路眩光污染、居住区光污染、室外光污染源4个重点监测项目,并针对具体项目初步提出了玻璃幕墙反射眩光监测控制值、交通道路眩光监测控制值、居住区光污染监测控制值和室外光污染源监测控制值。  相似文献   
3.
对北京、天津、重庆等20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及城市区域噪声进行了对比抽测,结果表明地方监测站能够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开展噪声监测工作,地方站与总(省)站监测结果有非常好的可比性,监测数据97.5%在可接受范围内。并针对抽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4.
南京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比对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8年9月20—29日,开展了南京市环境空气非甲烷烃(PAMS)原清单中5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手工和在线比对监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和含氧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对VOCs 3 h均值、日均值和主要污染物指标等进行比对,分析在线监测数据与手工监测数据的相关性。测试结果表明,两种方法得到的3 h均值的差异度(1.43)和相关系数(0.897),日均值的差异度(2.16)和相关系数(0.946),呈现出差异度不显著、高度线性相关的特征。同时,进一步分析了监测数据产生偏离的原因,建议加强环境空气手工监测的质控管理,强化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推进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合理、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5.
在高铁现场监测数据基础上,根据环境监测经验确定了5种常见暴露声级测试的测量时间段,分别计算其暴露声级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讨论。研究结果表明:采样起止时间不同对暴露声级监测的影响误差在1 dB之内,并且在暴露声级测试时,建议选择T5对应的时间段,该结论为科学合理地环境监测提供了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   
6.
测点高度对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在4城市对132条道路进行了道路交通噪声测点高度试验,系统分析了测点高度从手工监测的1.2 m向自动监测的4.5 m转化后,在不同道路情况对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的影响。结果表明,测点高度提高后监测结果变化在±3 dB(A)以内。待测道路的车道数和测点与机动车道的距离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对两测点高度进行对比,4.5 m高度噪声值随水平距离增加衰减较小,测量结果更稳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噪声评价方法已经使用了近30年的时间,在一些方面已不适应于当今的道路状况和监管需要。本文针对现行方法,从监测方法和评价方法两个方面探讨了改进的要点。新方法的优势是在噪声数据测量上更准确且更具代表性,在评价上以预测辅助实测,在评价城市总体水平的基础上兼顾不同道路的噪声排放细节。  相似文献   
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是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大力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但自行监测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本研究认为要使自行监测发挥作用,要保证"测起来""管起来""用起来"。当前,排污企业对自行监测的认识不足、自行监测数据的法定地位不够明确、信息公开缺少科学设计等因素,制约了自行监测作用的发挥。对此,文章提出应强化激励处罚机制,促进排污单位提供真实性监测信息;政府的监管重心应从监管排污向监管排污和监管自行监测行为并重转变;科学设计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提供便利条件;以充分发挥自行监测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和缺位的现象,机构改革后,亟待重构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构建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的关键是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污染源监测制度的融合,厘清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企业排污口和入河排污口的关系,并按照衔接融合的思路进行监测技术要求的整合。基于对关键问题的分析,按照污染源监测与入河排污口监测管理制度、技术整合的总体原则,分别从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2个维度,对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监测信息报送等重点内容进行研究,形成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10.
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现状及建议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分析了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状况及变化趋势,归纳总结了"十一五"以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论述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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