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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太福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0(3):33-35,43
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日益得到应用,需要解决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设施收集的水资源的所有权。因大气降水是一种自由资源,不属于《宪法》中的"水流"或《水法》中的"水资源"的范畴,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设施收集的水资源所有权不能适用《宪法》、《水法》的规定,而是取决于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设施的所有权。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设施不是土地的组成部分,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有等形式,因此,雨水收集设施等水工程设施收集的水资源所有权自然包括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有。但水工程设施不是公益性、大中型的水利设施,允许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其所有权应以集体、个人所有为主要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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