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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若干问题的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编《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以下简称新标准)已颁布,付诸实施。我们认真领会和讨论了新标准的有关条文及其修订说明,业已在水质评价,地方排放标准编制和水体功能区划等实际工作中应用。初步的实践表明,新标准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的灵活战略思想、和“清水优先”的正确原则,为我国水质宏观管理提供了一条更为现实有效的路线。执行这一路线,有助于在我国当前国情下开创水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的新局面。但是,新标准执行中也暴露了一些矛盾,有的可能是我们在理解上的不全面,需要得到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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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层次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是为目标管理服务、负荷优化分配到源的可供实施的规划。它籍助系统分析方法,以水体功能区划为龙头,建立污染源与水质目标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将源与水域联系起来,将具体的污染指标与污染源的排放联系起来,通过水体功能区的可达性分析,找出水质不能满足目标要求的水域及其主要污染因子和影响源,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实现环境目标可供选择的途径。应用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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