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199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水质功能区内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减量指标的确定,以及向有关排污单位进行分配,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核心,本文采取容量总量控制与目标总量控制相结合,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公平分配,承认行业差异,承认历史,水体自净容量合理利用等原则,以技术先进性、管理和经济可行性相统一为出发点,对水质功能区内水污染物允许负荷量,排污源允许排污量的分配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