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从当前城市供水水资源紧缺的认识出发,提出在城市设置中水管道系统对城市节流工作的意义,以及对城市居住小区实行中水管道系统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从计量标准的相关概念出发.强调了建立可燃气体报警器计量检定装置(计量标准)的目的和重要性。从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构成、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重复性、稳定性、不确定度等计量技术角度对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的建立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3.
城市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起着主要作用,然而,城市灾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对当今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阻碍,如何确定城市灾害总体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亟需探讨。本文在分析城市常见四大类灾害(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灾害、社会安全灾害)的基础之上,进行城市灾害评估流程的介绍,包括灾害识别、灾害分析、灾害评价、提出对策措施,从而为城市灾害的总体等级的确定奠定初步的理论基础。以青岛市统计局相关资料为依据,对青岛市的城市灾害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4.
5.
坡度和植被盖度对河岸坡面侵蚀产沙特征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坡度和植被盖度是影响坡面土壤侵蚀的重要因子,探讨坡面土壤侵蚀产沙对坡度和植被盖度的响应,对坡面土壤侵蚀产沙的预测和调控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基于野外模拟径流冲刷试验,分析了不同坡度(5°、10°、15°、20°)和植被盖度(0、15%、30%)条件下坡面径流系数、泥沙量、时段径流含沙量和侵蚀泥沙粒径组成的变化过程,并运用双因素方差分析和相对贡献指数阐明黄河下游河岸坡面侵蚀产沙特征对坡度和植被盖度交互作用的响应。结果表明:不同植被盖度下坡面径流系数随冲刷历时增加而增加,在冲刷历时前5 min增幅较快,之后增幅变慢并趋于平缓;坡面径流含沙量随冲刷历时呈逐渐下降趋势,随后趋于平缓。坡度小于15°时,不同植被盖度之间的径流系数和时段径流含沙量差异较为明显,坡度大于15°后差异减小。侵蚀产生的泥沙量随冲刷历时和坡度的增加而增加;在同一坡度上,植被覆盖越低,侵蚀产生泥沙量越大。侵蚀泥沙的主要富集粒级中,Dx(10)以粉粒为主,Dx(50)以粗粉粒和极细砂粒为主,Dx(90)以极细砂粒和细砂粒为主。双因素方差分析表明,坡度对河岸坡面侵蚀产生的径流系数、产沙量和径流含沙量均有极显著影响(P<0.001),植被盖度对产沙量和径流系数有极显著影响(P<0.001),而坡度和植被盖度的交互作用仅对径流系数有显著影响(P<0.01),同时相对贡献指数表明,在坡度和植被盖度对坡面侵蚀产沙的交互作用中,植被盖度的作用随坡度的增加逐渐减弱,而坡度的作用逐渐增强,并成为影响坡面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 相似文献
6.
冰川是自然资源重要组分。因受认知所限,当前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中尚缺乏对冰川资源的考虑。参考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案例,结合冰川水资源自身特征,构建了冰川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表明:冰川水资源的独特性使其资产负债核算与其他类型水资源存在差异;冰川水资源资产包括水量资产和水域资产,即冰川冰储量和冰川融水径流量,冰川面积和冰川融水水域面积;冰川水资源负债主要来源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冰川水资源消退和过耗、冰川融水环境损害和由此导致的冰川水资源服务衰退。青藏高原大江大河源区是冰川水资源负债区,而其负债却成为中下游的收益。应建立国家或下游为主导的水资源补偿机制,以冰川水资源流量变化为依据,统筹管理青藏高原大江大河源区流域水资源,适度对源区进行冰川水资源价值补偿。 相似文献
7.
分别采用低浓度和高浓度剩余污泥对剩余污泥中微生物絮凝剂(MBF)的多种提取方法(超声法、树脂法、超声-树脂法、树脂-超声法、超声-树脂-超声法和树脂-超声-树脂法等)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各种复合形式的提取效果均优于超声法或树脂法单独使用的提取效果.在各种复合形式中,以树脂-超声法所提取MBF的含量最高且絮凝效果最好.此外,所提取的MBF浓度与污泥浓度正相关.从剩余污泥中直接提取MBF,在降低MBF生产成本的同时实现了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相似文献
8.
9.
气候变化严重制约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实现进程。然而,当前SDGs框架对气候治理关注不够,其下设的气候行动目标(SDG13)主要表征各国采取气候行动的能力,缺乏对于责任、潜力、效率、公平等其他维度的考量,无法全面刻画气候治理绩效。鉴于此,本文从责任、能力、潜力、效率和公平五大维度入手,对SDG13的绩效评估框架进行了重构。城市是采取气候行动的关键主体,本文以中国276个城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城市在气候治理不同维度上的绩效差异较大,气候治理综合绩效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改进后的绩效评估框架能够更为全面地揭示各城市的优势和短板,有助于制定差别化的气候治理对策,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